项目概况
无为市人民医院13种试剂及部分耗材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0日09点15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H09CG2023FW2344
2.项目名称:无为市人民医院13种试剂及部分耗材采购项目
3.最高投标限价:480万元/3年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采购需求:采购干性和快速MIC板用分注槽及快速接种针水/针、真空采血管(各规格)及静脉采血针等医用耗材。
6.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1)所投产品如为Ⅱ类医疗器械,若投标人为生产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2)所投产品如为Ⅲ类医疗器械,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人为生产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要求:无
3.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记录披露管理办法》):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4.本项目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5.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无需投标报名,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获取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年12月20日09点15分(北京时间)
2.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如下:
1.所有投标人均需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
2.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3.转账、电汇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到下述指定账户,未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恕不接受。
4.投标保证金不得从其他账户汇出,否则拒绝其投标行为。
本项目须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5.现提供以下账户供投标人选择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账号:/
七、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云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3幢研发车间5层
联系电话:15305530139
八、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无为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张辉
地址:安徽省无为市西大街天王庙巷1号
联系电话:0553-6335096
九、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0553-5932711; 咨询电话:0553-3121801,0553-5932710,400-998-0000(技术咨询)
十、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无为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无为市无城镇濡须路
电话:0553-2521569
十一、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hsggzy.wuhu.gov.cn)上发布。
十二、注册事项。
本项目只接受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以下简称主体库)已审核通过的会员获取招标文件,会员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未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主体库注册办事指南)。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责任自负。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登录前须持有与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业务办事指南(市中心及分中心)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完成投标信息填写后方可进行招标文件下载。
十三、备注:
■本项目未启用信用标(信用标得分一律为基本分)
□本项目启用信用标(信用标评审依据为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评价信息系统)
十四、对本次招标提出异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无为市人民医院
地址:安徽省无为市西大街天王庙巷1号
联系人:张辉
联系电话:0553-6335096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3幢研发车间5层
联系人:李云
联系电话:15305530139
十五、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按中标价结算,(1)若100万元≤中标价≤500万元:代理服务费=100 万元×1.2% +(中标价-100万元)×0.66%;(2)如中标价100万元以下,则代理服务费=中标价×1.2% ;(3)如代理服务费计算低于 3000 元的按 3000 元支付。
□由招标人支付
■由中标人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