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z-20231025110050
预算金额32万元
招标联系人于崇和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31
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
fz-20231025110050
项目名称
鄂托克前旗长城六号矿业有限公司副井更换平衡钢丝绳工程
采购方式
询比采购(公开) 
采购单位名称
鄂托克前旗长城六号矿业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3-10-25
报价截止时间
2023-10-31
 
 
采 购 文 件
 
 
 
 
 
 
 
 
 
 
 
 
 
项目名称:鄂托克前旗长城六号矿业有限公司副井更换平衡钢丝绳项目
      采 购 人:鄂托克前旗长城六号矿业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10月
 
第一章  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鄂托克前旗长城六号矿业有限公司副井更换平衡钢丝绳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fz-20231025110050
3.采购人:鄂托克前旗长城六号矿业有限公司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二、采购范围
长城六矿副井提升机更换平衡钢丝绳,主要包括:撤除3根旧尾绳,并安装3根新尾绳,型号PD8*4*19,长度700m,数量3根。工期2天。
三、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法人资格:响应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具备增值税纳税人资格。
2.资质要求:具有矿用设备安装资格证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次项目。
4.非失信被执行人、非新矿集团经营往来限制企业。
5.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2023年10月25日-10月27日
2.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无。
3.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请通过山东能源投标管家进行报名,注册及投标管家下载、使用方式可在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交易平台查询。未通过CA注册的,无法上传响应文件,请办理CA注册。(具体注册方式可登陆中国矿用物资网、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交易平台查看)
①信息注册:未注册中国矿用物资网的用户,登录中国矿用物资网(www.minegoods.com),点击“纵横招标”进入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站(snzb.minegoods.com,以下简称“电子招投标平台”),点击“注册”完善会员注册信息,待平台审核后完成注册。如账号无法登录电子招投标平台,登录中国矿用物资网-点击右上角“工作台”-“客户管理”-“我的申请”完善信息、查看审核结果。
②报名及文件获取:登录电子招投标平台-点击右上角“工具下载”-下载、安装、登录“投标管家”-查找、选定要报名的项目-点击“我要报名”完善信息-“提交”,点击“我的项目”-“我参与的项目”-“进入项目”-“虚拟账号信息”-“设置开票信息”。
③ CA数字证书办理:CA数字证书必须在上传投标文件前办理,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签章加密后,方能上传投标文件。登录电子招投标平台-扫描网页右下角二维码-下载、安装、注册、登录干将APP -绑定EC-维护信息-证书缴费-申请干将CA数字证书(企业证书、个人证书)-上传签章,审核成功后,登录电子招投标平台,点击“投标供应商”-点击“绑定CA”完成绑定CA。
④电子招投标平台会员注册、干将APP、CA数字证书办理等流程详见电子招投标平台“服务中心”、“操作手册/教学视频”栏目。
⑤关于“如何完善会员信息”及“注册后无法登录”等问题,在山东能源电子招标交易平台首页右侧有清晰的解释,请查看。
2.登陆山东能源投标管家报名后自行下载使用采购文件。
3.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1日18:00截止
2.响应文件提交的地点:山东能源交易平台提交。
3.响应文件提交的方式:山东能源交易平台提交。
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开启的时间:
2.响应文件开启的地点:
3.响应文件开启的方式: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
1.采购事项联系人:
联系人:徐晓龙    15094775502
邮箱:hsbxuxiaolong@163.com
2.项目技术联系人:于崇和 15094775037
 
第二章  响应供应商须知
 
一、响应供应商资格
1.法人资格:响应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具备增值税纳税人资格。
2.资质要求:具有矿用设备安装资格证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次项目。
4.非失信被执行人、非新矿集团经营往来限制企业。
5.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质量、进度目标及采购限价
1.质量目标:质量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机电运输技术管理规范》等有关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设计符合安全性、技术性及各种情况要求。
2.进度目标:采购人提供相关资料合同签订后2日内完成项目。
3.采购限价:32万元
 
第三章  评审办法
1.评审办法
综合评审法
(1)初步评审。评审小组按照采购文件对响应人进行初步评审。
(2)详细评审。对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人进行详细评审。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评标基准计算
 
有效响应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响应报价得分
50分
有效响应人的价格与基准价相等得30分;有效响应人的价格每低于基准价1%,在30分的基础上加1分,最多加至50分;有效响应人的价格每高于基准价1%,在30分的基础上减1分,最多减至10分。
(不足1%的按线性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技术方案部分得分
30分
1.方案实施(15分)
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打分。一般得1-5分;良好得6-10分;优得11-15分。
2.质量管理及保障措施(15 分)
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打分。一般得1-5分;良好得6-10分;优得11-15分。
企业综合实力得分
10分
根据响应人综合规模、财务状况、业绩、信誉等综合评价。一般得1-3分;良得4-6分;优得7-10分。
业绩得分
10分
提供2020年1月以来的同类业绩,每提供1份得2分,最多得10分,无原件扫描件不得分。

2.合同类型
合同固定总价合同。
 
 
 
 
 
长城六矿副井更换平衡钢丝绳合同
 
 
 
 
 
 
 
 
工程名称:长城六矿副井更换平衡钢丝绳合同
工程地点:鄂托克前旗长城六号矿业有限公司
发 包 人:鄂托克前旗长城六号矿业有限公司
承 包 人:
签订地点:鄂托克前旗上海庙
签订日期:
 
发包人: 鄂托克前旗长城六号矿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订立以下合同, 共同信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长城六矿副井更换平衡钢丝绳工程
3.         工程内容:撤除3根旧尾绳,并安装3根新尾绳,型号PD8*4*19,长度700m,数量3根。       
4. 承包方式: 包工不包料 
 
第二条 合同工期
1. 工期总日历期为2 天(根据甲方实际检修时间为准)。
2. 工期延误
(1) 延期开工:承包人因故不能按时开工,应至少提前于约定的开工日期 3 天, 书面向发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发包人代表应在收到承包人书面申请后 2  天内书面答复承包人。发包人同意延期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如发包人不同意延期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2) 工期延误:下列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经发包人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由于发包人的设计变更造成新增工程量且此新增工程处于关键线路的;
2) 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影响施工造成停工超过 24 小时的;
3) 发包人未按约定拨付工程款以及发包人代表签认同意给予顺延的情况;
4) 不可抗力。
 
第三条 合同价款
1. 本工程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价   元(大写:  )(含 9%增值税),不含税金额   元,(大写:   )。
 
第四条 工程质量
1. 本工程质量标准为: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如下:《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检修技术规范》、集团公司《机电运输技术管理规范》等及其他有关立井提升钢丝绳更换验收标准 。
 
第五条 禁止转包
发包人不允许任何第三人完成本工程项目的主要工作。
 
第六条 通知联系
1. 双方合作过程中的资料交接、计划执行、通知的送达等均采用书面形式(选择专人送达、邮寄送达、传真书面签署的扫描件送达或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接收邮箱送达)送达至联系人(信息见签字页)
2. 任何一方变更联系人信息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对方签收确认后方为有效。如联系人信息不准确或无法有效送达或一方送达信息发生变更未按约定有效通知对方的,则由此而引发的全部责任和损失均由未履行方自行承担,且对方的所有通知均视为已合法有效送达。
 
第七条 安装及调试
承包人负责安装及调试,依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检修技术规范》、集团公司《机电运输技术管理规范》等及其他有关立井提升钢丝绳更换验收标准负责安装及调试,为了使该产品安全、高效、正确的安装和运行,承包人需要无偿对发包人进行技术指导,并负责免费调试,对达不到合同中质量要求的产品进行调换,合格为止。
 
第八条 质保异议期限
质保异议期限:发包人验收后 12 个月内。
 
第九条 结算方式
1、付款方式:银行承兑 
2. 付款时限及比例: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甲方支付合同款的 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在缺陷责任期满一个月内无息支付剩余质保金。
 
第十条 发包人权利义务
1. 发包人负责现场协调、按时拨付工程款,并负责协调总包方提供设备安装坐标线。
2. 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安装必备的水电条件、现场临时仓库等现场施工配合,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由于现场安装条件不具备而造成的延误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 原则上发包人现场具备安装条件和成品保护条件后通知承包人进场安装, 承包人安装完毕移交给发包人后,成品保护由发包人承担,在移交之后产生的成品以及部件的丢失和损坏承包人不承担责任,产品和部件自身质量问题由承包人承担。
 
第十一条 承包人权利义务  
1. 材料供应、质量由承包人负责。
2. 对于未正式移交发包人的已完工程,承包人应负责该工程及其成品的保护工作,期间如发生损坏,承包人负责自行修复或赔偿。
3. 承包人应按图纸、规范、施工工艺和约定工期进行施工,接受发包人、监理的协调监督,对于不服从现场工期进度、质量协调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人员。对违反操作规程施工工艺,不符合验收规范、图纸设计文件、标准图集做法的,发包人及监理有权责令承包人整改和支付违约金。
4. 承包人现场管理人员至少配备:现场负责人 1 名,技术负责人 1 名, 均需有丰富的安装经验。
5. 承包人施工人员的住宿自行解决,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
6. 承包人必须在施工地区设有固定办公地点,现场人员必须配备手机,以便及时沟通。
7. 承包人进场后由发包人指定位置接电,承包人自带有电表的配电箱,以便电费结算,费用承包人承担。若未安装电表或未在指定位置接电,施工用电按照发包人提供的用电数量结算,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8. 承包人进入现场注意安全文明施工,并按发包人相关规定标准执行,如达不到要求,按总包方处罚标准执行。
9. 其 他 无    
 
第十二条 保密条款
1. 任何一方对于因签署或履行本合同而了解或接触到的对方的机密资料和信
息(下称“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等保密信息。
2. 如对方提出要求,任何一方均应将载有对方保密信息的任何文件、资料或软件,按对方要求归还对方,或予以销毁,或进行其他处置,并且不得继续使用这些保密信息。
3. 在本合同终止之后,各方在本条约定项下的义务并不随之终止,各方仍需遵守本合同之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另一方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合同的保密条款而给另一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
4. 任何一方泄密导致合同另一方遭受损失的,泄密方应向合同另一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总金额 /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另一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对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第十三条 知识产权保护
1. 发包人提供的一切资料(包含创意、设计、图形、文字等)和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审核修改后的资料信息以及基于本合同而产生的一切宣传作品,其著作权和所有权归发包人所有,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使用或者提供给其他任何第三方使用。
2. 合同双方均负有对所提供资料、图片等的权利之瑕疵担保义务。发包人为广告宣传所提供给承包人的资料、文书、图片等如果涉及任何第三方之权利,发包人应向承包人做出准确的书面说明;承包人保证所采用的商业素材、工作成果的内容,包括所使用的图片、用语、音乐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均合法取得,并保证有权用于本合同约定的项目制作,不出现侵犯其他任何第三方肖像权和著作权等合法权利的情况。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承包人施工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 施工过程中,发包人及监理接到承包人验收申请后  8 小时内必须组织验收,如发包人不能按期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承包人,并与承包人另行商定验收日期,工期相应顺延。否则视为默认符合要求。
3. 承包人施工工程经验收若为不合格,发包人有权不支付工程款,承包人须将不合格设备全部替换重新安装,因此等返工造成的其它维修及造成业主索赔的全部费用由承包人全部承担,承包人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违约责任。
4. 承包人未按期完工,每逾期一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 元。
5. 因承包人管理不善已经对工程进度、质量带来严重影响,而承包人又无有效的改善措施和方法,或种种迹象表明承包人的改善措施和方法已不能挽回被动局面时,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承包人应无条件退场,合同双方立即办理结算, 给发包人造成的其他损失亦由承包人承担。如发包人已付款项超出承包人已完成工程部分,承包人须将此超出部分返还发包人。
6. 乙方独立施工,不允许对合同约定的任何项目转分包,发现乙方转分包的, 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暂估价款的 10%,并且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 合同解释
组成合同的下列各个文件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如果出现含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情况时,除非合同另有规定,组成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 本合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补充合同;
2. 中标通知书(如有);
3. 合同往来函件(在招投标及合同谈判阶段双方的往来文件及澄清确认函, 其解释顺序以较后签发的函件为优先);
4. 技术规定;
5. 合同图纸;
6. 投标文件;
7. 招标文件;
8. 合同预算书。
 
第十六条 免责条款
合同履行期间,若出现合同双方无法预见或控制原因,如自然灾害、战争、暴动、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可抗力持续 7 日以上并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任何一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按照实际完成工作情况据实结算相关费用。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
1.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进行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解决不成,按以下第 (2)  种方式执行。
(1)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 甲方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争议解决期间,与争议无涉的其他合同条款,应当继续履行。
 
第十八条 合同的解除或终止
1. 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 当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单体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
4. 发包人根据市场需要,工程停建或工程设计修改后相应承包工程项目不存在时,发包人有权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
5.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的要求将自有的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承包人未完善移交手续擅自撤场的,应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发包人应为承包人的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已完工程价款在承包人根据发包人要求完全撤出施工场地并办理结算手续经发包人确认后支付。
6. 因承包人原因解除合同的,发包人不支付承包人因撤出施工现场所发生的支出、费用,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承包人负责退货和解除订货合同并承担有关费用和损失。
 
第十九条 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二十条 其它
1. 本合同自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的传真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 本合同一式 6 份,甲乙双方各执3份,每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附件:安全协议
 
  签字页:
 
 
甲方(签章)
鄂托克前旗长城六号矿业有限公司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于崇和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5094775037
 
联系电话
 
 
地 址
鄂托克前旗长城六号矿业有限公司
 
地 址
 
 
开户单位
鄂托克前旗长城六号矿业有限公司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鄂托克前旗农行上海庙支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053963010400024
 
08
 
帐 号
 
 
税务登记号
911506230539220
 
33N
 
税务登记号
 
 
日期
 
 
日期
 

 
 
 
 
 
 
附件1:
长城六矿副井更换平衡钢丝绳施工
安全管理协议
 
甲方:鄂托克前旗长城六号矿业有限公司
乙方:
为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保证安全施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管理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项目
1.项目名称:副井更换平衡钢丝绳工程
2.施工地点:长城六矿
3.合作方式:工程承包
二、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自合同签订开工之日起一年。
三、协议内容
(一)安全责任区域划分
甲方:管理协调、安全监督
乙方:机电设备安装撤除工程
(二)安全管理责任划分
甲方:
1.承担安全管理监督责任,将乙方项目部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建立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和考核机制,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检查、统一考核。
2.负责对乙方项目部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进行安全技术审批。
3.负责乙方项目部人员相关安全资质审查备案,协助办理当地各类资格证照。
4.安排、考核乙方项目部负责人参加本单位安全办公会、安全生产例会等,及时向其通报各类安全生产信息,统一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5.每班派安监员进行现场监督或巡查,负责对乙方项目部日常作业实施日常安全监督检查,有权对查出的“三违”行为或安全隐患履行经济处罚权、限期整改权、停产整顿权。
6.统一组织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应急培训演练、事故应急救援及善后工作。
7.按规定及时向公司报告重大安全生产事项。
8.负责监督乙方项目部人员信息化考勤。
9.接到乙方项目部安全事故汇报及紧急救援申请时,负责及时汇报并积极组织抢救和分析处理。
10.当乙方出现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等,安全、文明施工严重失控,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未能有效整改,不能保证安全施工,或施工质量和工期距规定要求相差较大,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顿,限期整改。对于不听指挥的,可采取相应强制措施,直至解除工程施工合同。
乙方(乙方团队):
1.对施工区域、范围、环节等方面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依据国家、行业标准规范和有关规定,配备合格的岗位人员和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确保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3.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备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
4.遵守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措施,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和考核。
5.参加甲方相关安全生产会议,及时获取各类安全生产信息,并服从甲方安全生产工作统一管理。
6.在甲方统一组织下,做好安全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工作。
7.组织从业人员参加甲方的安全教育培训,取得相关上岗资格证书。
8.按规定及时如实向甲方报告重大安全生产事项。
9.在甲方统一组织下,制定完善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及时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善后工作。
10.及时将相关资料报甲方备案。
11.有权拒绝甲方强令要求的明显违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指令、或明显对作业人员人身安全构成重大威胁的任务要求。
12.应按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和本协议约定履行,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按照安全规程、作业规程进行施工,加强自身管理,做到安全施工,如发生人身、机械及其他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13.如乙方违反安全施工规定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因其安全资格等级降低失去施工资格或安全资格证被收回的,甲方有权解除、终止与乙方的施工合同,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安全生产准入
1.乙方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2.乙方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监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资格,并能够胜任工作岗位。
3.乙方使用的特种设备应当经过地方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并取得有效证件。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企业资质、安全资质及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的管理人员、安监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资质以及特种设备检验证书进行审查。乙方应及时提供有效证件。
5.乙方应提供使用劳动力人员名单,其中特殊工种人员的资质证明复印件应交与甲方备案。在册作业人员有变动,乙方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及时变更登记。
6.乙方人员进入甲方作业区域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乙方应将安全培训考试情况在甲方备案。
7.乙方必须排查每位下井人员的身体状况,严禁安排不适合下井的人员从事井下劳动作业。乙方为下井人员配备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乙方必须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检查,并在施工中进行定期检查,检查不合格的,不得使用。乙方施工人员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严禁酒后下井。
8.乙方要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巡查,并对违反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行为及时制止或者纠正,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认真执行甲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甲方在检查中发现的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接受甲方和甲方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和依法给予的处罚,确保安全生产。
(四)设备设施管理
1.乙方必须对作业用的特种设备和安全设施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监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监测应当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2.乙方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使用的工艺、设备、设施。
3.乙方人员对所有使用的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作业,落实整改后方准作业。
4.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严禁无证操作。
5.乙方特种设备首次及易地重新安装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到当地主管部门申请备案、验收检验和办理注册登记的手续,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6.如乙方对施工现场各种设备和设施不得随意挪动、拆改,施工用电不得乱拉乱接,确因施工需要时,必须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待批准后方可施工。
四、责任追究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协议约定的权利和义务,认真履行。如违反协议条款的相关内容而造成后果的,由责任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按矿方文件考核。
3.乙方施工范围内出现的上级部门处罚,以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4.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甲乙双方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5.乙方必须加强人员教育,通过正规渠道合理表达正当诉求,出现越级、集体上访或其它违反矿井信访稳定制度的,罚款1000元,出现第二次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6.遇有上级下发新文件时,甲乙双方共同协商遵守。
7.乙方需向甲方支付5万元安全保证金(缴纳方式:首次结算时,从工程款中扣除,返还方式:在工程结算完后一个月内返还),如违反施工安全管理协议条款,从安全保证金中扣除,按期完成施工项目,甲方向乙方退还安全保证金。
8.由乙方责任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罚款以及甲方的损失,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按国家现行规定承担。由甲方责任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其安全责任及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由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事故,则根据责任大小协商处理,或按国家规定,由甲方上报有关主管部门裁定后处理。
五、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全部协议条款履行完毕自行失效。
2.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主要负责人(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第五章     采购人要求
 
一、采购范围
长城六矿副井提升机更换平衡钢丝绳,主要包括:撤除3根旧尾绳,并安装3根新尾绳,均为166*26MM PD8*41*9 1470型,重量为12.6 kg/m;长度均为666.5米。工期2天。
二、工程要求
质量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机电运输技术管理规范》等有关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设计符合安全性、技术性及各种情况要求。工期2天。
三、质保期
1年。
五、其他要求
1.非因甲方原因导致甲方损失、甲方被诉或者甲方先行赔付的,乙方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诉讼费、律师费等甲方先行支付的费用)。
2.合同履行期间,若出现双方无法预见或控制原因,如自然灾害、战争、暴动、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于3日内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因怠于履行通知义务导致合同相对方损失扩大的,应向合同另一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总金额5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另一方扩大损失的,应按合同另一方的实际损失赔偿。不可抗力持续30日以上并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任何一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3.对于采购人提供的资料以及属于采购人的成果,乙方有义务保密,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否则,采购人有权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追究责任。
4.合同条款中关于合同标的、质量、双方权利义务、技术部分违约条款的约定。
(1)采购人权利义务
①为保证响应人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采购人应当向响应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技术要求及其他相关资料,并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②审批乙方报来的组织设计、技术措施、 作业计划和进度报表。
③负责组织项目的验收。
(2)响应人权利义务
①响应人按照合同及技术协议的要求完成本项目,负责编制工程方案,按照甲方同意的方案组织。
②响应人需对工程质量负责,自行负责工程中发生的人身和机械事故,工程完工后,由甲方7天内组织进行验收和结算资料。
③对于采购人提供的资料以及属于采购人的资料,响应人有义务保密,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否则,采购人有权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追究责任。
5.项目技术要求
质量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机电运输技术管理规范》等有关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设计符合安全性、技术性及各种情况要求。
验收方式:
甲方对乙方所完成的工作成果验收标准和方式为:按《煤矿安全规程》、《机电运输技术管理规范》等有关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并运行满足实际使用要求后,出具验收单。
6.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报价单
响应人名称
 
项目名称
 
报价
报价:(小写)                (大写)              
以上报价均为含税报价,增值税率为9%。
工期
 
质保
 
与谈判文件是否有偏离
 
对谈判文件及合同条款的认同程度
 

响应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二、响应人信息登记表
 
响应人名称
 
注册资金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员工总数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网址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姓名
 
电话
 
响应人须知要求响应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
类型:等级:证书号: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近三年营业额
 
从业人员
 
响应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响应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优质客户情况
 
备注
 

三、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响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响应人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项目的报名和谈判采购活动工作。代理人在谈判采购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本授权委托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粘贴正反面)
 
 
(此处粘贴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此处粘贴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
单位:部门:职务:
响应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四、资质、营业执照
 
五、同类型业绩原件扫描
 
四、经营、财务、资金情况说明
 
七、服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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