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维管分公司包惠线、呼鄂线牵引变电所无人化改造工程通信设备包件三次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4/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东升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玮010-63977662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1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24
公告正文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维管分公司包惠线、呼鄂线牵引变电所无人化改造工程通信设备包件三次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EEBWTP2024-064(2))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包惠线、呼鄂线牵引变电所无人化改造工程,采购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维管分公司呼和浩特公司呼和运营维管段,本项目YHH-BH -TX-01(通信设备)包件第二次公开谈判后流标,现进行三次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包惠线变电所无人化改造工程位于包惠线巴彦高勒站巴彦高勒牵 引变电所、桃司兔站桃司兔牵引变电所、头道桥站头道桥分区所、杭锦旗站杭锦 旗分区所、碱柜站碱柜分区所兼开闭所。 建设规模: 1.对包惠线巴彦高勒、桃司兔 2 座牵引变电所及头道桥、杭锦旗 2 座分区所 和碱柜分区所兼开闭所进行无人化改造。 2.巴彦高勒、桃司兔 2 座牵引变电所及头道桥、杭锦旗 2 座分区所和碱柜分 区所兼开闭所配置辅助监控子系统 5 套,包括视频巡检及监控、红外测温、环境 监控、安全防范及门禁、火灾报警等,纳入既有局级和新建段级普速辅助监控系 统主站 1 套;在临河运行工区、临河检修车间、呼和运营维管段各设置 1 套辅助 监控复示终端。 3.巴彦高勒、桃司兔 2 座牵引变电所及头道桥、杭锦旗 2 座分区所和碱柜分 区所兼开闭所改造 110KV 隔离开关 16 台,27.5KV 电动隔离开关 66 台,10KV 隔 离开关 4 台、更换 110KV 六氟化硫断路器 2 台、110KV 电流互感器 12 台;更换 综合自动化系统 5 套,更换 27.5KV 避雷器 36 套、交直流系统 3 套、增加滤波稳 压装置 5 套、更换 10KV 所用变 1 台、升级 27.5KV 无功补偿装置阀组控制室 2 套。 4.牵引变电所至主站传输通道经不同车站的传输设备与数据网承载,增加车 站数据网传输设备 FE 光口板 6 块,传输设备 SDH 622M 光口板 5 块,传输设备 FE 电口板 6 块,一体化 SDH 622M 传输装置 6 套,并完成安装与调试。
2.2采购范围:
具体要求及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件划分、专项资质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谈判公告附件《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维管分公司包惠线、呼鄂线牵引变电所无人化改造工程通信设备包件三次采购包件一览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如下:
3.1.1基本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谈判物资如果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果属于国家强制认证或行政许可范围的(含主要部件、外购件),须提供强制认证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如果属于《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范围内的,须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简称"CRCC")颁发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如属于《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目录》范围的,须提供国家铁路局颁发的《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满足谈判公告附件“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供应商许可和认证要求。
3.1.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谈判物资交货期要求。
3.1.4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2020年度至2022年度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且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谈判制造商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GB/T1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或铁路集团公司及以上的处罚决定为准)。
3.1.6 供货业绩要求:满足谈判公告附件“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供应商供货业绩要求。
3.2其他要求: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基本资格条件与专项资格条件。本次谈判对供应商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谈判公告附件《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维管分公司包惠线、呼鄂线牵引变电所无人化改造工程通信设备包件三次采购包件一览表》。
3.3电线电缆包件供应商必须在2023至2025年度《中国中铁电线电缆供应商准入名录》内。
3.4除公告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谈判外,其余均可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谈判。如代理商谈判,代理商需要满足专项资格条件中代理商资格要求。
4.诚信要求
本次谈判不接受具有以下情形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谈判:
4.1属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范围内的。
4.2属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
4.3属于“信用中国”网站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的。
4.4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报价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须提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于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8日,每日 9 时至 17时(节假日不休,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谈判,填写完整的《谈判登记表》(见公告附件2)加盖公章,然后将盖章的PDF版、可编辑的word版《谈判登记表》及标书费汇款单扫描版发送至邮箱 eebkzzb01@126.com(邮件标题请注明项目编号和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将所购买包件的标书款足额汇入到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信息经核实后, 授权供应商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标书费采用汇款形式支付(必须由供应商公司账户汇款,个人账户不予受理),请汇至:
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帐 号:0101014170029205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木樨地支行
供应商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项目编号及包件号。(注:已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无需再次交费,应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并且重新响应、递交谈判登记表)
5.2采购文件包件售价详见公告附件,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发售/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6.报价文件的递交
6.1本次谈判采用线上递交标书、线上开标方式,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4月24日9时3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eeb.cn/eeb/sy/index.html)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维管分公司呼和浩特公司呼和运营维管段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火车东站东行500米呼和浩特运营维管段
联 系 人:张东升
电 话:15848935950
电子邮件:150682455@qq.com
采购代理机构: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16号金鑫大厦B座6层618
联 系 人:刘玮
电 话:010-63977662
电子邮件:eebkzzb01@126.com
9.公告附件
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维管分公司包惠线、呼鄂线牵引变电所无人化改造工程通信设备包件三次采购包件一览表》。
附件2:谈判登记表
2024年4月15日
EEBWTP2024-064(2)附件.docx
(项目编号:EEBWTP2024-064(2))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包惠线、呼鄂线牵引变电所无人化改造工程,采购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维管分公司呼和浩特公司呼和运营维管段,本项目YHH-BH -TX-01(通信设备)包件第二次公开谈判后流标,现进行三次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包惠线变电所无人化改造工程位于包惠线巴彦高勒站巴彦高勒牵 引变电所、桃司兔站桃司兔牵引变电所、头道桥站头道桥分区所、杭锦旗站杭锦 旗分区所、碱柜站碱柜分区所兼开闭所。 建设规模: 1.对包惠线巴彦高勒、桃司兔 2 座牵引变电所及头道桥、杭锦旗 2 座分区所 和碱柜分区所兼开闭所进行无人化改造。 2.巴彦高勒、桃司兔 2 座牵引变电所及头道桥、杭锦旗 2 座分区所和碱柜分 区所兼开闭所配置辅助监控子系统 5 套,包括视频巡检及监控、红外测温、环境 监控、安全防范及门禁、火灾报警等,纳入既有局级和新建段级普速辅助监控系 统主站 1 套;在临河运行工区、临河检修车间、呼和运营维管段各设置 1 套辅助 监控复示终端。 3.巴彦高勒、桃司兔 2 座牵引变电所及头道桥、杭锦旗 2 座分区所和碱柜分 区所兼开闭所改造 110KV 隔离开关 16 台,27.5KV 电动隔离开关 66 台,10KV 隔 离开关 4 台、更换 110KV 六氟化硫断路器 2 台、110KV 电流互感器 12 台;更换 综合自动化系统 5 套,更换 27.5KV 避雷器 36 套、交直流系统 3 套、增加滤波稳 压装置 5 套、更换 10KV 所用变 1 台、升级 27.5KV 无功补偿装置阀组控制室 2 套。 4.牵引变电所至主站传输通道经不同车站的传输设备与数据网承载,增加车 站数据网传输设备 FE 光口板 6 块,传输设备 SDH 622M 光口板 5 块,传输设备 FE 电口板 6 块,一体化 SDH 622M 传输装置 6 套,并完成安装与调试。
2.2采购范围:
具体要求及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件划分、专项资质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谈判公告附件《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维管分公司包惠线、呼鄂线牵引变电所无人化改造工程通信设备包件三次采购包件一览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如下:
3.1.1基本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谈判物资如果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果属于国家强制认证或行政许可范围的(含主要部件、外购件),须提供强制认证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如果属于《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范围内的,须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简称"CRCC")颁发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如属于《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目录》范围的,须提供国家铁路局颁发的《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满足谈判公告附件“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供应商许可和认证要求。
3.1.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谈判物资交货期要求。
3.1.4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2020年度至2022年度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且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谈判制造商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GB/T1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或铁路集团公司及以上的处罚决定为准)。
3.1.6 供货业绩要求:满足谈判公告附件“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供应商供货业绩要求。
3.2其他要求: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基本资格条件与专项资格条件。本次谈判对供应商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谈判公告附件《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维管分公司包惠线、呼鄂线牵引变电所无人化改造工程通信设备包件三次采购包件一览表》。
3.3电线电缆包件供应商必须在2023至2025年度《中国中铁电线电缆供应商准入名录》内。
3.4除公告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谈判外,其余均可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谈判。如代理商谈判,代理商需要满足专项资格条件中代理商资格要求。
4.诚信要求
本次谈判不接受具有以下情形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谈判:
4.1属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范围内的。
4.2属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
4.3属于“信用中国”网站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的。
4.4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报价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须提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于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8日,每日 9 时至 17时(节假日不休,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谈判,填写完整的《谈判登记表》(见公告附件2)加盖公章,然后将盖章的PDF版、可编辑的word版《谈判登记表》及标书费汇款单扫描版发送至邮箱 eebkzzb01@126.com(邮件标题请注明项目编号和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将所购买包件的标书款足额汇入到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信息经核实后, 授权供应商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标书费采用汇款形式支付(必须由供应商公司账户汇款,个人账户不予受理),请汇至:
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帐 号:0101014170029205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木樨地支行
供应商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项目编号及包件号。(注:已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无需再次交费,应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并且重新响应、递交谈判登记表)
5.2采购文件包件售价详见公告附件,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发售/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6.报价文件的递交
6.1本次谈判采用线上递交标书、线上开标方式,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4月24日9时3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eeb.cn/eeb/sy/index.html)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维管分公司呼和浩特公司呼和运营维管段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火车东站东行500米呼和浩特运营维管段
联 系 人:张东升
电 话:15848935950
电子邮件:150682455@qq.com
采购代理机构: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16号金鑫大厦B座6层618
联 系 人:刘玮
电 话:010-63977662
电子邮件:eebkzzb01@126.com
9.公告附件
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维管分公司包惠线、呼鄂线牵引变电所无人化改造工程通信设备包件三次采购包件一览表》。
附件2:谈判登记表
2024年4月15日
EEBWTP2024-064(2)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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