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国家税务总局伊宁市税务局本地涉税咨询中心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金额
126.5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2/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lzsw2023-01
预算金额126.5万元
招标公司国家税务总局伊宁市税务局
招标联系人王浩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鼎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潘永华13394996638
中标公司杭州虹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26.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ELZSW2023-01(招标文件编号:ELZSW2023-01)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伊宁市税务局本地涉税咨询中心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杭州虹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伟业路1号5幢三层
中标(成交)金额:126.5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潘德俊、宁延玲、齐庆春、姜延梅、王浩(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712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伊宁市税务局
地址:伊宁市胜利路171号
联系方式:王浩135199961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鼎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伊宁市新华西路705号融合大厦B座1633室
联系方式:潘永华 133949966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浩
电 话: 13519996111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伊宁市税务局本地涉税咨询中心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杭州虹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伟业路1号5幢三层
中标(成交)金额:126.5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杭州虹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国家税务总局伊宁市税务局本地涉税咨询中心服务 | 1.纳税缴费咨询服务热线接听、远程帮办、问送优回访、指挥中心等多项涉税业务。 2.电子税务局和相关涉税软件的服务,提高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高质量发展。 3.信息系统维护、网络维护(内外网)、计算机软硬件维护、视频设备调试安装、后台运维处理等工作。 4.配备管理人员,确保涉税咨询中心工作正常高效运转。实现税费咨询、系统操作、网络审批等业务的高度整合与集中统一,极大提升税费咨询和网络申报缴纳税费的效率。 | 按合同约定 | 1年 | 按合同约定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潘德俊、宁延玲、齐庆春、姜延梅、王浩(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712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伊宁市税务局
地址:伊宁市胜利路171号
联系方式:王浩135199961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鼎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伊宁市新华西路705号融合大厦B座1633室
联系方式:潘永华 133949966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浩
电 话: 1351999611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