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冀中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盛鑫煤业供应部]物资信息管理系统软件服务(3月计划)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3/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冀中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盛鑫煤业供应部]物资信息管理系统软件服务(3月计划)
询价单号 | RA24031400823 | 采购方式 | 公开 |
采购员 | 登录后可见 | 联系电话 | 登录后可见 |
报名截至时间 | 2024-03-18 17:00 | 报价截至时间 | 2024-03-18T17:00:00.000+08:00 |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要求交货期 | 备注 |
01 | 物资信息管理系统软件服务 | 1.0 | 年 | 2024-03-20 |
询单要求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万利镇盛鑫煤业
二、保证金额度:0.0元
三、商务条款: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 1.技术服务的目标:对《盛鑫煤业物资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日常管理,保证系统稳定运行;梳理并优化《盛鑫煤业物资信息管理系统》业务流程;对《盛鑫煤业物资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信息化管理的问题进行修正,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转。 2.技术服务的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物资信息管理系统软件服务技术要求》 第二条 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1.技术服务地点:乙方住所地。 2.技术服务开始时间:合同签订后;技术服务结束时间:甲乙双方协商而定。 3.技术服务进度:接到甲方通知2小时内进行响应并提供支持服务,直至解决问题。 4.技术服务方式:提供现场维护、现场支持,同时提供电话及网络在线服务。 第三条 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 提供技术资料: (1)技术服务过程中所需的与业务相关的信息。 2.提供工作条件: (1)提供电话和联网方式及技术人员办公场地。 (2)负责乙方人员在甲方现场维护、现场支持期间的食宿费用。 (3)为乙方进行需求分析、调研提供积极有效的配合。 3.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开始时间及方式:合同签订后,工作方式随工作内容而定。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1. 技术服务费总额为: 元/年,人民币大写: ; 2.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每年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第五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本合同签订前以及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披露的科技成果和商业秘密在合同期限内及合同终止5年内,双方具有保密义务。 甲方责任: 1. 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由甲乙双方共同约定的技术文档资料和商业秘密,不仅限于:维护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测试数据、技术文档等。甲方对乙方提供的程序及相关文档仅限本单位维护使用,不能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不能泄露给第三方。 2.涉密人员范围: 涉及甲乙双方保密内容要求的甲方人员。 3.保密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 4.泄密责任:解除合同,承担由于泄密而引起的直接和间接经济责任。 乙方责任: 1. 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由甲乙双方共同约定的技术文档资料和商业秘密,不仅限于: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测试数据、技术文档等。在需求分析、技术服务等工作过程中,乙方对所接触到的甲方所有资料负有保密责任,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 2.涉密人员范围: 向甲方提供技术服务的乙方人员。 3.保密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 4.泄密责任:解除合同,承担由于泄密而引起的直接和间接经济责任。 第六条 合同变更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10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乙方未按甲方要求进行系统维护和提供技术服务; (2)乙方技术人员不称职; (3)其中一方违反了本合同其他条款的规定。 第七条 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1. 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合同有效期内,对《盛鑫煤业物资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维护,并提供各种技术支持及服务工作。 2. 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履行完技术服务工作后,《盛鑫煤业物资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稳定,能够满足日常业务处理的要求。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的任务,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如果受委托方有过错,受委托方应返回全部经费。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应当解除本合同,承担由于泄密而引起的直接或间接经济责任。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应当解除本合同,承担由于泄密而引起的直接或间接经济责任。 第九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不可抗力因素。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签字盖章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在有效期限内,合同双方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四、技术条款:详见附件技术要求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万元
六、报名要求: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响应,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供应商,不得响应。 5、所有参加报价商家过时未报价视为自动放弃该标段。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 7、所有参加报名的商家应认真阅读报名要求及合同条款,报名需注明“响应报名要求”,方可通过报名,未注明者视为不响应报名要求,不予通过。
七、资质要求:
附件下载
名称 | 属性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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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系统软件服务01.jpg | 下载 |
信息来源:https://www.obei.com.cn/obei-web-ec-ego/ego/rfq/deploy/egoBusinessOpportunity.html#/id=5182486719d34b4eb48f2d7aceb70247/rfqMethod=RAQ/orgCode=UO0859/statusFlag=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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