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重庆两江新区第一人民医院
项目概况:
“两江新区感染性疾病救治能力建设设备购置(一)”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1月29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号:LJQ22A00059
项目名称:两江新区感染性疾病救治能力建设设备购置(一)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021,000.00元
最高限价:4,021,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
两江新区感染性疾病救治能力建设设备购置(一) | 4,021,000.00元 | 1 | 批 |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制造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及《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提供备案凭证及备案信息表复印件);
2投标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应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注册证复印件);
3. 若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备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备案证明(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的,营业执照应有经营或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内容)。
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获取文件期限:2022年11月7日 至 2022年11月14日。
每天上午08:00:00至11:30:00,下午15: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
方式或事项:
1、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3、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若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 评标时由评标委会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招标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2年11月29日 14: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2年11月29日 14: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开标时间: 2022年11月29日 14:30
开标地点:重庆市公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两江新区第一人民医院
采购经办人:贺晋巍
采购人电话:023-61212817
采购人地址:重庆两江新区第一人民医院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两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李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023-63023166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两江新区加工区1路7号金泰.彩时代2号楼906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63023166
分包号及分包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中标人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分包1:两江新区感染性疾病救治能力建设设备购置(一) | 402.1 | 0 | 1 | 工业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 | 备注 |
1 | 台式恒温振荡箱(不属于医疗器械) | 2台 | 1.麻醉机为核心产品;2. 本分包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为无效投标。 |
2 | 全自动尿液分析系统(二类) | 1套 | |
3 | 血常规检测仪(二类) | 1台 | |
4 | 转运平车(一类) | 1台 | |
5 | 护理车(不属于医疗器械) | 1台 | |
6 | 空气消毒机(不属于医疗器械) | 12台 | |
7 | 除颤仪(三类) | 1台 | |
8 | 便携式电动吸引器(二类) | 10台 | |
9 | 床单元设施(病床一类,其他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 | 9套 | |
10 | 输液泵工作站(二类) | 3台 | |
11 | 高频电刀(三类) | 1台 | |
12 | 心电图机(二类) | 1台 | |
13 | 心电监护仪(三类) | 9台 | |
14 | 胃肠营养泵(二类) | 1台 | |
15 | 移动式空气消毒机(不属于医疗器械) | 1台 | |
16 | 内镜消毒机(二类) | 1台 | |
17 | 心肺复苏仪(二类) | 1台 | |
18 | 中心监护仪(二类) | 1台 | |
19 | 连续性血流灌注系统(三类) | 1台 | |
20 | 无创血流动力学检测系统(二类) | 1台 | |
21 | 可视喉镜(二类) | 2台 | |
22 | 麻醉机(核心产品)(三类) | 1台 | |
23 | 麻醉监护仪(三类) | 1台 | |
24 | 手术无影灯(二类) | 1台 | |
25 | 电动液压手术床(二类) | 1台 | |
26 | 无创呼吸机(三类) | 2台 | |
27 | 可视化气管插管镜(二类) | 1台 | |
28 | 有创呼吸机(三类) | 1台 |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非法人单位不需提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1.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注:查询时间为本项目资格审查时,查询结果以纸质件保存。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 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
(二)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
(三) | 保证金 | 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要求足额交纳所投包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有)。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文件签署和盖章 | 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字和单位盖章的地方,投标文件签署和盖章齐全。 |
投标方案 | 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 ||
报价唯一 | 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无效投标情形 | 审查投标文件中是否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无效投标情形。 | ||
2 | 完整性审查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3 | 技术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 |
4 | 商务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招标文件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 |
5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内容 |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起九十天 |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综合单价 | 总价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
合计人民币(小写):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
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质保期限:2、保修范围:3、服务措施:4、质保期后服务: | ||||||||
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 ||||||||
三、交提货方式: | ||||||||
验收标准、方法: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 | ||||||||
五、履约保证金(如有)注:需约定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 | ||||||||
六、付款方式: | ||||||||
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注:采购人应按项目实际情况完整填写) | ||||||||
八、其他约定事项:1.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 | ||||||||
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 | 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 |||||||
备注: |
投标人名称 | |||
分包号 | 分包名称 | 数量 | 投标报价(小写) |
同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报价(大写): | |||
备注: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 | 制造商 | 原产地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 ||||||
12 | 总计 |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差异说明 |
提醒:投标人应写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若要求提供技术支撑(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标注出支撑(证明)该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的技术支撑(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的所在位置(页码)。 | |||
序号 | 招标商务需求 | 投标商务应答 | 差异说明 |
提醒:投标人应写明具体内容,若要求提供支撑(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在投标商务应答处标注出支撑(证明)该具体内容的支撑(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的所在位置(页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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