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成都轨道交通17号线二期清水河及资阳线工程110kV主变电所施工总承包工程自购物资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9/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ddt17-wz-2024-008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高红宇1804746990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7
公告正文
第一章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成都轨道交通17号线二期清水河及资阳线工程110kV主变电所施工总承包工程自购物 资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编号:CDDT17-WZ-2024-008 1.谈判条件 本招标项目成都轨道交通17号线二期清水河及资阳线工程110kV主变电所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业主为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成都轨道交通17号线二期清水河及资阳线工程110kV主变电所 施工总承包项目部。现依据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进行,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谈判内容 2.1项目概况: 2.1成都轨道交通17号线二期工程线路全长24.76公里,设车站18座,主变电所2座。本期工程为17号线二期110kV清水河主变电所系统集成施工 工程,由主变电所、110kV电源电缆线路及对侧变电所间隔改造等部分施工内容组成。主所站址在三环路草金立交内侧,为全地下所。主变电所11 0kV电源进线2回,均采用电缆进线,所内采用110kV GIS组合电气柜,主所受电时间节点为2023年12月30日。 轨道交通资阳线工程全线设车站7座,主变电所1座,起于天府国际机场福田站,止于资阳北站高铁站,线路全长38.7公里。本期工程为轨道 交通资阳线110kV南骏大道主变电所系统集成施工工程,由主变电所、110kV电源电缆线路及对侧变电所间隔改造等部分施工内容组成。主所站址 在资阳市南骏大道与成渝铁路交叉点南侧,主变电所110kV电源进线2回,均采用电缆进线,所内采用110kV GIS组合电气柜,主所受电时间节点为 2024年2月20日。 2.2采购范围 本次谈判采购的内容详见《自购物资公开竞争性谈判包件划分一览表》。 3.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次谈判采购货物的生产(制造)和供给能力,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谈判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符合要求的经过年审的营业执照 并提供影印件; 2.许可和认证要求:谈判物资设备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的,供应商须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3.生产能力:供应商须提供证明文件,证明其货物制造商的供货与生产能力满足此次谈判及该制造商目前其它合同任务的供货需求,具备保证 物资设备合格出厂所必要的设备和检测能力; 4.财务能力: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2年、年、2023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 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5.质量保证能力:能满足成都轨道交通17号线二期清水河及资阳线工程110kV主变电所施工总承包项目需求,镁铝合金板提供近三年的检验 报告。 6.业绩详见包件一览表。 7.履约信用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良好信誉,其响应谈判产品及类似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质量责任事故;供应商及制造商(如为代理商投 标)近壹年无不良履约信用记录(提供承诺书),自谈判响应文件递交之日起前三年无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及不良履约信 用记录;自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在铁总、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目录期限内;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采购状态。 8.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①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④因存在不良行为被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⑤响应物资被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⑥在国家、行业以及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处罚期内。 3.2 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谈判中同时响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关联的供应商,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响应。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不接受联合体,相关证件证书必须在有效期限内;近一年如有注册资金变化,请出具工商部门证明。 3.3 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复印件或影印件资料,原件备查。 4. 谈判文件获取 4.1购买谈判文件前应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平台注 册及在线谈判操作请参照“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园地版块”中《供应商在线谈判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http://www.crecgec.co m/article-111-1.html)。 4.2参加谈判者:请于2024年10月11日17:30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平台对本次谈判进行响应。 4.3有关谈判文件的补遗和答遗文件将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 ww.crecgec.com)上发布。 4.4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为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上同时发布。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供应商须在开标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响应文件及响应物资报价表(Excel形式),,完成网上报价的填写。响应文件和报价上 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7日10时00分。且响应文件必须为是盖章的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提前上传响应文件,避免因网 络故障等意外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5.2 逾期上传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将视为无效响应。 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的,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3日内,将纸质谈判文件正副本 日内,将纸质谈判文件正副本11份快递寄:份快递寄: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簇桥街道金华桥 路289号,马宇,号,马宇,18302990170,,逾期未寄出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中标权利,未中标的供应商不需要提供谈判文件。 6. 谈判时间、地点及方式 谈判时间:同响应截止时间; 开启地点:线上开启; 开启方式:线上开启,请供应商在开启后,在供应商交易系统查看开启结果。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成都轨道交通17号线二期清水河及资阳线工程110kV主变电所施工总承包项目部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簇桥街道金花桥路289号 联系人:高红宇 电话:18047469902 电子邮件:1005024942@qq.com 附件1:《附件1:自购物资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包件划分一览表》 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成都轨道交通17号线二期清水河及资阳工程110kV主变电所施工总承包项目 部 2024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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