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nsc-23hdgc020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胡小辉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泽丰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02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项目地区:
发布时间:2023-02-08 截止时间:
采购商: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门核电项目5、6号机组厂址周围大气和噪声环境现状监测及电磁环境现状调查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CNSC-23HDGC020231
2.2 招标项目名称
三门核电项目5、6号机组厂址周围大气和噪声环境现状监测及电磁环境现状调查项目
2.3 招标项目概括
根据《三门核电项目5、6号机组厂址周围大气和噪声环境现状监测技术任务书(A版)》文件编号:(1907XSM-WCC15-01)的要求开展大气环境和噪声现状的质量监测为工程相关报告的编制提供背景资料,且为施工建设和运行后的跟踪监测及评价提供资料和依据。
根据《三门核电项目5、6号机组厂址周围电磁环境现状调查技术任务书》文件编号:(1907XSM-WCC16-01)的要求通过现场测量,调查三门核电项目5、6号机组运行前厂址区域电磁辐射现状,以获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所需的电磁辐射现状测量数据。同时为今后评价厂址区域核电工作人员及周围公众所接受电磁辐射照射水平等环境影响收集数据。
2.4 招标范围
主要包括三门核电项目5、6号机组厂址周围大气和噪声环境现状监测及电磁环境现状调查项目完成大气和噪声环境现状调查、电磁辐射现状测量工作,包括现场监测工作并提交成果文件通过招标人的审查验收,实际监测点位数按照招标人审批方案为准,主要监测工作内容有:
1、三门核电项目5、6号机组厂址周围大气环境质量监测;
2、三门核电项目5、6号机组厂址周围噪声环境质量监测;
3、三门核电项目5、6号机组厂址周围电磁环境现状监测;
4、根据三门核电项目5、6号机组厂址周围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价;
5、根据三门核电项目5、6号机组厂址周围噪声环境质量监测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价;
6、根据三门核电项目5、6号机组厂址周围电磁环境质量监测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价。
项目服务期内点位位置及数量随着施工环境变化而改变的也属于本项目招标工作范围内,具体情况以招标人指令为准。本项目所含技术任务书如下:
1、《三门核电项目5、6号机组厂址周围大气和噪声环境现状监测技术任务书(A版)》文件编号:(1907XSM-WCC15-01);
2、《三门核电项目5、6号机组厂址周围电磁环境现状调查技术任务书》文件编号:(1907XSM-WCC16-01)。
2.5 项目地点
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健跳镇东北部(具体位置由招标人指定)。
2.6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90天完成(完成合同范围全部工作通过验收评审合格,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及成果文件并通过招标人验收确认;并提供环境监测售后服务至2023年12月31日)。
2.7 质量标准
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 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中国计量认证(CMA)资质且资质附表含本项目(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氮氧化物(NOx)、一氧化碳(CO)、PM2.5、PM10、总悬浮颗粒物(TSP)、噪声-声环境质量标准、噪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噪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场强度、射频综合场强)的监测范围内容。
(5)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三门核电项目5、6号机组厂址周围大气和噪声环境现状监测及电磁环境现状调查项目售价:2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发售时间:2023年02月08日15时00分—2023年02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侧。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03月02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联系人:胡小辉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联系人:张泽丰
电话:010-63311228
电子邮件: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纪检监督部
电话: 021-61592133(不接受招标文件的疑义,仅接受对资格条件及评标办法的异议)
电子邮件:
 
8 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
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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