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2、3号线一期工程
竣工财务决算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徐州市壹号线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徐州市贰号线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徐州市叁号线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的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2号线一期及3号线一期工程,所需资金由建设单位多渠道筹集解决,已落实。现对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2、3号线一期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建协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江苏省徐州市。
2.项目概况: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西端起于规划的杏山子大道,止于高铁徐州东站,线路全长21.81公里,设站18座,设杏山子车辆段、高铁停车场各一座。总投资约162.78亿元,于2014年2月13日开工建设,于2019年9月28日开通初期运营。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北端起于新台子河站,止于新区东站,线路全长24.15公里,设站20座,设新区东车辆段、新台子河停车场各一座。总投资约169.57亿元,于2016年2月22日开工建设,于2020年11月28开通初期运营。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北端起于下淀站,南至创业园站,线路全长18.13公里,设站16座,设银山车辆段一座,总投资约135.26亿元,于2016年8月29日开工建设,于2021年6月开通初期运营。
3.招标范围: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2、3号线一期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报审、全过程咨询及其他配合服务等,详见项目需求书。
招标人有权对招标范围进行调整,投标单位应遵照执行。
4.服务期:
招标人提供相关资料及数据后的18个月内提交《竣工财务决算报告》(送审稿),并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意见编制调整后的《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终稿)。
注:具体时间安排根据政府相关部门决算评审计划安排和实际进展情况确定。
5.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的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并满足项目需要。
四、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 三 个标段;
01标段: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服务项目;
02标段: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服务项目;
03标段: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服务项目。
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本项目01标段、02标段、03标段的投标工作,但只能获得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如果多个标段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同一投标人时,则招标人仅确定其为中标额度最高标段的中标人,在其他标段中不再推荐其为中标人,其他标段则确定该标段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五、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AAA级及以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且证书合格、有效。
3.投标人承担过工程的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服务[单个服务合同中工程概算或结(决)算金额须不低于1亿元(含)]或承担过资产总额15亿元(含)以上财务审计工作,业绩金额以成果文件为准。
4.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会计师和高级及以上职称,从业10年及以上,至少担任过一项工程的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服务项目负责人或承担过资产总额15亿元(含)以上财务审计工作项目负责人,业绩金额以成果文件为准(成果文件中如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的身份,需提供建设单位的证明文件)。
5.项目主审: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业8年及以上,至少担任过一项工程的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服务项目主审或承担过资产总额15亿元(含)以上财务审计工作项目主审,业绩金额以成果文件为准(成果文件中如不能体现项目主审的身份,需提供建设单位的证明文件)。
6.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7.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
2.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投标人须办理“基本账户在线备案”,通过CA锁登录(http://221.229.211.52:8000/TPBidder/memberLogin?basicaccount=1)进入“基本账户在线备案”系统(于2021年5月20日启用),按照系统要求提交《企业基本存款账户承诺书》完成“基本账户在线备案”(如不明确,请拨打电话:0516-67019076咨询)。投标申请人办理“基本账户在线备案”后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3.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壹 万元整/标段。
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600901880001273830051280
开户名: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5.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
6.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7.投标人将银行保函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在开标时将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8.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9.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按要求到账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0.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七、获取招标文件及投标报名方法
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2年 9月 1日至2022年 9月 9日。
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9月 1日至2022年 9月 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电汇形式、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电汇至如下账户:
开 户 名 称:江苏建协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
开 户 账 号:60150188000073219
开 户 银 行:江苏银行徐州城东支行
注: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竣工财务决算服务项目,标书工本费汇款账户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4.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将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提供邮箱(jsjx456@163.com),否则不予办理:
4.1投标报名申请书;
4.2投标人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4.3营业执照(副本);
4.4标书工本费汇款凭证(付款凭证截图)。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于2022年9 月 27 日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徐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第二开标室(228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未按招标文件密封、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a.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xzggzy.com.cn)、b.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c.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xzgdjt.com或www.xzmetro.net)。
十一、其他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十二、招标人:徐州市壹号线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徐州市贰号线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徐州市叁号线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和平大道地铁大厦1805室。
联系人:董兴龙
电话:0516-83289804
十三、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协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康馨园二期门面房B27d-405室。
联系人:曹文梅
电话:0516-83822529
徐州市壹号线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徐州市贰号线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徐州市叁号线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江苏建协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 9月 1日
附件1、投标报名申请书
投标报名申请书
徐州市壹号线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徐州市贰号线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徐州市叁号线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已发布招标公告,我单位拟报名申请参与 (工程名称)项目的投标。
特此申请。
申请人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邮 编:
地 址:
传真号码:
电子信箱: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姓名)为我的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工程的投标。授权委托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印章):
年 月 日
授权人和被授权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反面) |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反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