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马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防弹衣等执勤防护装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14.89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12/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mgz-2022-12-8
预算金额14.89万元
招标公司马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招标联系人王警官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佳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老师0876-2668809
标书截止时间2022/12/15
投标截止时间2022/12/16
公告正文
马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防弹衣等执勤防护装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MGZ-2022-12-8)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马关县
一、招标条件
本马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防弹衣等执勤防护装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人民币14.8992万元,招标人为马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马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采购战术背心、防暴头盔、防护面罩、护目镜、战术肩灯、92G
腿部快拔枪套、警用臂盾、强光手电、催泪喷射器等警务装备器材,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第三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马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防弹衣等执勤防护装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马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防弹衣等执勤防护装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
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的状态,申请谈
判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无国家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提供2021年度至今任意一年经会计师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公司的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包括财
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或可提供自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
资信审查后出具的谈判担保函(担保机构为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需提供
证明材料)。
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如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
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1年12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
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如为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
相关证明材料及说明。
(5)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1年12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
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如为新成立公司,按实
际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说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
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
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7)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行政处罚、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等不良
信用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注:在评审结束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谈判申请人须知“信用信息查询”的要求对
各谈判申请人的企业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如查询到谈判申请人虚假应标的,取消其成交资格。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
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通知》财库〔2022〕19号等文件
规定,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类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
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
等对待,不作区分。
注①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中小企业声明函是针对产
品生产厂家的,而非是指供应商。②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
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
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
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
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
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
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大中型企业
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为/%(工程类项
目为/%)。③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④残疾人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协商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2月13日08时30分到2022年12月1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网络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6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云南佳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文山 市龙福二苑13号门面)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2年12月16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云南佳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文山市龙福二苑13号门面)
七、其他
项目概况
马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防弹衣等执勤防护装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于2022年12月
13日至2022年12月15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臼08时30分至11时30分,14
时30分至17时00分在云南佳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文山市龙福二苑13号门面)现场获取
或网络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
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马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防弹衣等执勤防护装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MGZ-2022-12-8
3.预算金额:人民币14.8992万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14.8992万元。
5.资金来源:其他资金。
6.项目需求马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采购战术背心、防暴头盔、防护面罩、护目镜、战术肩
灯、92G腿部快拔枪套、警用臂盾、强光手电、催泪喷射器等警务装备器材,具体内容详见
采购文件第三章。
7.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省、县及行业相关规定,并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
8.质量保证质保期1年,质保期内非人为因素或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免费更换产品或维
修,直至产品正常使用。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
9.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日内交货及完成安装调试,供应商应保证在要求时间内完成全
部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和培训工作,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和合同等相关文件的要求,
且具备最终验收条件等,并通知采购人组织验收(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0.交货地点:马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文山州马关县马白镇宁安路(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
定)。
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谈判。
13.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申请谈判。
14.本项目不划分包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
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的状态,申请谈
判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无国家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提供2021年度至今任意一年经会计师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公司的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包括财
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或可提供自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
资信审查后出具的谈判担保函(担保机构为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需提供
证明材料)。
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如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
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1年12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
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如为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
相关证明材料及说明。
(5)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1年12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
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如为新成立公司,按实
际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说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
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
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7)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行政处罚、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等不良
信用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注在评审结束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谈判申请人须知“信用信息查询”的要求对
各谈判申请人的企业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如查询到谈判申请人虚假应标的,取消其成交资格。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
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通知》财库〔2022〕19号等文件
规定,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类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
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
等对待,不作区分。
注①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中小企业声明函是针对产
品生产厂家的,而非是指供应商。②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
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
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
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
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
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
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大中型企业
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为/%(工程类项
目为/%)。③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④残疾人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协商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网络获取。
2.获取时间:2022年12月13日至2022年12月15日,每日08时30分至11时30分,14
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现场获取:
3.1现场获取地点:云南佳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文山市龙福二苑13号门面)。
3.2现场获取方式: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网络获取方式:将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通过邮箱发送至
2407946959@qq.com确认申请谈判,申请谈判通过后将竞争性谈判文件通过邮箱发送。
注由法定代表人直接办理获取采购文件业务的,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
托人身份证材料在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时间内以上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视为
谈判申请无效。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云南佳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文山市龙福二苑13号门面)。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地点
1.时间:2022年12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佳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文山市龙福二苑13号门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谈判保证金
1.1谈判保证金金额:¥1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元整)。
1.2谈判保证金的形式:谈判保证金应当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提交到云
南佳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户,并注明申请谈判的项日名称或项目编号,其他形式的谈判保
证金概不接受。谈判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供应商名称--致,并将加盖银行电子印章的
保证金回执证明(加盖印章的扫描件)附于响应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视为放
弃参与此次谈判活动。
1.3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6日09 时00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1.4开户名称:云南佳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5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山盘龙支行。
1.6银行账号:53050167713900001331。
1.7联系电话:0876-2668809。
1.8谈判保证金退还: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与我方联系全
额无息退还;未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2.发布公告的媒介
2.1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公
:生
翩o
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马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文山州马关县马白镇宁安路
电话:191882606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佳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文山市龙福二苑13号门面
电话:0876-2668809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876-2668809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马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文山州马关县马白镇宁安路
联系人:王警官
电话:1918826060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佳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文山市龙福二苑13号门面
联系人:陈工
电话:0876-2668809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d娟(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招标编号:MGZ-2022-12-8)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马关县
一、招标条件
本马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防弹衣等执勤防护装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人民币14.8992万元,招标人为马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马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采购战术背心、防暴头盔、防护面罩、护目镜、战术肩灯、92G
腿部快拔枪套、警用臂盾、强光手电、催泪喷射器等警务装备器材,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第三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马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防弹衣等执勤防护装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马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防弹衣等执勤防护装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
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的状态,申请谈
判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无国家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提供2021年度至今任意一年经会计师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公司的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包括财
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或可提供自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
资信审查后出具的谈判担保函(担保机构为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需提供
证明材料)。
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如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
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1年12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
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如为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
相关证明材料及说明。
(5)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1年12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
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如为新成立公司,按实
际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说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
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
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7)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行政处罚、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等不良
信用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注:在评审结束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谈判申请人须知“信用信息查询”的要求对
各谈判申请人的企业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如查询到谈判申请人虚假应标的,取消其成交资格。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
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通知》财库〔2022〕19号等文件
规定,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类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
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
等对待,不作区分。
注①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中小企业声明函是针对产
品生产厂家的,而非是指供应商。②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
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
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
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
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
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
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大中型企业
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为/%(工程类项
目为/%)。③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④残疾人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协商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2月13日08时30分到2022年12月1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网络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6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云南佳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文山 市龙福二苑13号门面)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2年12月16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云南佳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文山市龙福二苑13号门面)
七、其他
项目概况
马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防弹衣等执勤防护装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于2022年12月
13日至2022年12月15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臼08时30分至11时30分,14
时30分至17时00分在云南佳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文山市龙福二苑13号门面)现场获取
或网络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
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马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防弹衣等执勤防护装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MGZ-2022-12-8
3.预算金额:人民币14.8992万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14.8992万元。
5.资金来源:其他资金。
6.项目需求马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采购战术背心、防暴头盔、防护面罩、护目镜、战术肩
灯、92G腿部快拔枪套、警用臂盾、强光手电、催泪喷射器等警务装备器材,具体内容详见
采购文件第三章。
7.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省、县及行业相关规定,并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
8.质量保证质保期1年,质保期内非人为因素或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免费更换产品或维
修,直至产品正常使用。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
9.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日内交货及完成安装调试,供应商应保证在要求时间内完成全
部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和培训工作,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和合同等相关文件的要求,
且具备最终验收条件等,并通知采购人组织验收(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0.交货地点:马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文山州马关县马白镇宁安路(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
定)。
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谈判。
13.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申请谈判。
14.本项目不划分包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
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的状态,申请谈
判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无国家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提供2021年度至今任意一年经会计师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公司的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包括财
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或可提供自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
资信审查后出具的谈判担保函(担保机构为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需提供
证明材料)。
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如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
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1年12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
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如为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
相关证明材料及说明。
(5)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1年12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
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如为新成立公司,按实
际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说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
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
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7)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行政处罚、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等不良
信用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注在评审结束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谈判申请人须知“信用信息查询”的要求对
各谈判申请人的企业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如查询到谈判申请人虚假应标的,取消其成交资格。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
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通知》财库〔2022〕19号等文件
规定,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类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
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
等对待,不作区分。
注①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中小企业声明函是针对产
品生产厂家的,而非是指供应商。②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
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
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
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
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
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
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大中型企业
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为/%(工程类项
目为/%)。③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④残疾人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协商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网络获取。
2.获取时间:2022年12月13日至2022年12月15日,每日08时30分至11时30分,14
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现场获取:
3.1现场获取地点:云南佳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文山市龙福二苑13号门面)。
3.2现场获取方式: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网络获取方式:将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通过邮箱发送至
2407946959@qq.com确认申请谈判,申请谈判通过后将竞争性谈判文件通过邮箱发送。
注由法定代表人直接办理获取采购文件业务的,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
托人身份证材料在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时间内以上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视为
谈判申请无效。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云南佳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文山市龙福二苑13号门面)。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地点
1.时间:2022年12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佳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文山市龙福二苑13号门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谈判保证金
1.1谈判保证金金额:¥1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元整)。
1.2谈判保证金的形式:谈判保证金应当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提交到云
南佳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户,并注明申请谈判的项日名称或项目编号,其他形式的谈判保
证金概不接受。谈判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供应商名称--致,并将加盖银行电子印章的
保证金回执证明(加盖印章的扫描件)附于响应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视为放
弃参与此次谈判活动。
1.3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6日09 时00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1.4开户名称:云南佳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5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山盘龙支行。
1.6银行账号:53050167713900001331。
1.7联系电话:0876-2668809。
1.8谈判保证金退还: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与我方联系全
额无息退还;未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2.发布公告的媒介
2.1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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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马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文山州马关县马白镇宁安路
电话:191882606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佳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文山市龙福二苑13号门面
电话:0876-2668809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876-2668809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马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文山州马关县马白镇宁安路
联系人:王警官
电话:1918826060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佳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文山市龙福二苑13号门面
联系人:陈工
电话:0876-2668809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d娟(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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