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编 号:明互华招【2022】-Q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流县灵地镇灵地村省级传统村落抢险加固设计方案及测绘建档
项目 ,已由清流县灵地镇人民政府以灵政纪【2022】5号会议纪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流县灵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招标人为清流县灵地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清流县灵地镇灵地村省级传统村落抢险加固设计方案及测绘建档项目;
2.2建设地点:清流县灵地镇灵地村;
2.3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内容:抢险加固设计方案及测绘建档,(包括但不限于)现状勘察勘测;抢险加固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后续测绘建档相关服务等。项目规模:长庚幻彩堂,面积约1235平方米。黄天赐祖屋,面积约1084平方米,屏峰拱秀堂,面积约588平方米。子良公祠,面积约20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115平方米。
2.4项目投资总额:该服务项目预算为人民币20万元;
2.5招标类型:勘察、设计招标;
2.6 工期:3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符合验收标准并需确保方案能用于施工及工程概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文物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4.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3月15日至开标截止前,到“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3月18日上午11:30分前提交确认函(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盖章后扫描并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1213421904@qq.com),逾期视为放弃。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转账;投标人需注明清流县灵地镇灵地村省级传统村落抢险加固设计方案及测绘建档项目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4000元。
6.评标办法
根据《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要求,本招标项目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于2022年3月18下午15:00分,由招标业主单位代表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从符合资质并确认参加的企业中随机抽取3名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2022年3月18日-2022年3月23 日)。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做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 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的监督下进行。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根据《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文件(一正三副),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3月23日17时00 分,提交地点为清流县灵地镇人民政府。投标文件格式附后。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灵地镇人民政府
地 址:清流县灵地镇群英街237号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1395094235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水南街378-7号店
电话:15394580596联系人:小邹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清流县长兴北路536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清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清流县碧林北路86幢
联系电话:0598-5322803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账户: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清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帐 号:9030 5100 1001 0000 0234 80
投标保证金事宜咨询电话:0598-5320268
招标文件.doc招标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