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通州区金沙街道金北村零星工程机械服务采购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4/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202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女士8652921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通州区金沙街道金北村零星工程机械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编号:JS2023
通州区金沙街道金北村零星工程机械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已经批准实施。所需资金来源是村集体资金,现已落实。现采取网上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零星工程主要用到机械大小挖机、大小推土机、农用车运输、生态林机械除草旋耕开挖小排水沟等。
 
 
(2)综合单价明细:一标段:大挖机210元/时、平板费260元/来回;小挖机110元/时、平板费170元/来回;两缸农用车50元/车(五公里以内,超出部分按12元/公里计算),四缸农用车95元/车(五公里以内,超出五公里部分按12元/公里计算),大推土机260元/小时,小推土机90元/小时不超过20万元/年。二标段:打草机40元/亩、旋耕机40元/亩、开水沟18元/百米,不超过5万元/年。(平板费与超出部分12元/公里均在下浮范围以内。例如:若中标费率为98%,结算时大挖机平板费为260*98%。)
(3)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费率最高限价为100%,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4)报价注意事项:报价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报价中含税金等所有相关费用。无论本文件是否以文字形式规定,报价人应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判定本项目所需的一切材料、服务等各种未预见费用,招标人不接受任何可选择的报价,中标报价人也不得在供货期间提出任何增加费用的要求,不得降低服务质量。
(5)工程质量要求:各零星工程工程质量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6)工期要求:各零星工程按照业主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7)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若服务期内累计服务费用达到各标段费用上限,则终止合同,若服务期内中标人不能满足业主招标要求,业主有权终止合同,另行招标。
(8)结算方式:服务费=综合单价*中标费率*服务时长(数量)。
注:平板费用按次结算,来回算一次。
 
 
 

二、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承担完全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企业法人或自然人,该自然人不得为其他企业的法人;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有相关施工能力的自然人或个体户。
三、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四、工程管理:
   各零星项目以村零星工程领导小组负责管理,派专人(两人以上)负责现场施工计时及工程量统计、拍照留存备案。
五、付款方式:当年合同期满后,按实结算一次性付清。
六、报价:
1、报价人必须在2023年5月5日上午9:30前,报价经办人员须携带报价文件及身份证原件,前往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一进行投标。
2、报价文件构成:
报价人若为企业:
(1)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投标函:见附表。
报价人若为自然人或个体户:
(1)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证明(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无需提供);
(3)自然人或个体户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投标函:见附表。
注:所有报价文件密封至开标现场
七、成交:在金沙街道公共资源中心人员监督下,经评标专家对以上材料确认符合业主招标公告要求的情况下,本项目进行费率报价,费率最低有效报价人为本项目成交人。费率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标。
八、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中标结果将在相关网站(“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予以公布,公示期为中标三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中标结果没有异议的,将确定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人须在拿到通知书并缴纳人民币壹万元(一标段),壹仟元(二标段)的履约保证金后十五日内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因招标单位原因不能及时签订合同的,必须以书面形式向金沙街道报告。
2.中标人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合同或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中标人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
九、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2023年5月5日上午9:30分止。
十、招标人:
招 标 人: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        
招标承办单位: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金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公章)
法定代表人:                             
金沙街道交易服务中心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86529213
                                          
招标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86529213
         
       
                                                       二○二三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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