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港新城超高压道路污染清除车采购项目于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发布招标公告,2017年11月1日至2017年11月5日发售招标文件,在文件发售期间,仅有陕西领世美镜环保工程有限公司1家单位购买了招标文件,因潜在投标人不足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相关规定,按废标处理,并于2017年11月6日发布废标公告,同日发布二次招标公告,2017年11月6日至2017年11月10日发售招标文件,在文件发售期间,仍仅有陕西领世美镜环保工程有限公司1家单位购买了招标文件,于2017年11月13日再次发布废标公告。根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本项目招标人拟参照政府采购方式,采用单一来源进行采购,拟由陕西领世美镜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承担。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投标人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17年11月27日起至2017年12月1日止。
潜在投标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陕西空港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邵工,联系电话:029-33633709)和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A座A区501室,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29- 88228899-612)。
2017年11月27日
附: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论证时间:2017年11月24日
招标人 |
陕西空港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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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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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空港新城超高压道路污染清除车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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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1 论证意见 |
一、由于该项目两次公开招标公告均不满足三家投标单位,符合政府采购招标法单一来源采购规定 ; 二、经过调研该投标单位所提供的产品也符合采购方的技术要求; 三、据荐陕西领世美镜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作为单一来源采购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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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姓名 |
范学成 |
职称 |
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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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西安市建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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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2 论证意见 |
一、“超高压道路污染清除车”是高效高净清除道路脏污的有效设备,是保持道路环境卫生的必要设备,具有采购的必要性; 二、招标代理机构已就该设备进行过两次招标公告,仅有一家公司有投标意愿,根据招标人调研,目前也仅有这家公司生产该型设备。 三、审查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符合对该设备的要求,也符合招标法的相关规定。 综上,建议招标人以单一来源形式,对该设备进行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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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姓名 |
司利增 |
职称 |
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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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长安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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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3 论证意见 |
已发过两次公告,只有一家单位报名投标,建议单一来源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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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姓名 |
林忠 |
职称 |
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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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陕西省财政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