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富顺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3月16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18/03/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富顺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2018年3月16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3月16日——2018年3月22日(5个工作日)。
电话:0813-7100512
地址:富顺县富世镇北湖幼儿园西侧环保监管大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813-7100512
地址:富顺县富世镇北湖幼儿园西侧环保监管大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石材加工生产线项目 | 富顺县东湖镇沙湾街201号附3号 | 富顺县东建花岗石加工厂 | 北京中科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投资20万元,占地面积565.75平方米,于2014年建成投产运营,属于补办环评项目,建设1条石材加工生产线,月加工花岗石200平方米,大理石150平方米,石英石100平方米 | 施工期:根据现场踏勘,本项目已建设完成,属于补办环评。项目施工期已结束,项目施工期间落实了相应的环保措施,施工期间未收到任何与项目有关的环保投诉,评价认为,项目施工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切实有效、达到较好的效果,未因项目施工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未遗留任何环境问题。 营运期:本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生产废水经沉砂池沉淀后循环使用,经采取以上措施以后本项目周围水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切割、磨边工序均在湿法状态下进行,水不断喷淋在石材表面,使粉尘颗粒物被水力捕集,进入沉砂池,项目的废气不会对环境产生污染性的影响。通过基础减振,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项目的厂界噪声对区域声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本项目产生的边角料、不合格产品、沉砂池沉渣外售建筑单位作为建筑地基和道路填方材料使用,废胶水桶由厂家回收灌同类物料,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所产生的固废都得到了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对环境无明显影响。 |
项目于2018年3月2日在富顺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受理公示,无反馈意见。 | |
2 | 富顺百惠通·西部农贸物联港 | 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北湖路以西,S346以南,海棠路以东 | 富顺百惠通置业有限公司 | 湖北浩淼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的净占地面积为161626.04m2,新建商业用房、超市、农贸市场、住宅楼、地下车库及附属设施等,总建筑面积401109.72m2,在完成项目主体工程建设的同时,项目建设和完善相应的配套设施,如道路、绿化、预处理池、给排水和天然气管网、供配电设施等。 | 施工期: 施工期废水来源有两部分:一是建筑施工产生的生产废水;二是场址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期生产废水经项目内临时隔油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水泥沙浆拌料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临时搭建的预处理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经富顺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外环境 噪声:主要为施工设备噪声。要求在施工总平面布置时,将振捣器、电锯等高噪声设备布置在项目地块中心地带,使噪声源远离各声环境敏感点,施工时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的工作时间,尤其是在夜间严禁高噪声机械进行施工作业,休息时间禁止高噪声设备的施工。 废气:主要为扬尘和车辆尾气。扬尘通过采取封闭施工现场、采用密目安全网、定期对地面洒水、对撒落在路面的渣土及时清除、自卸车、材料运输车等运输车辆不允许超载等一系列措施控制,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整治管理制度。积极推行绿色施工,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必须全面推行现场标准化管理,做到“六必须”(必须围档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及时洒水作业、必须落实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六不准”(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撒建筑垃圾、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车辆尾气特点是排放量小,属间断性排放,加之项目施工场地扩散条件良好,这些废气可得到有效的稀释扩散,能够达标排放。 固废:项目施工期会产生开挖土石方、建筑垃圾及装修垃圾、生活垃圾。项目开挖的土石方将全部用于回填或场地平整,无弃土产生;施工时产生的建筑垃圾首先应考虑废料的回收利用,对钢筋、钢板、木材等下角料可分类回收后,交废品回收站处理;对建筑垃圾,如混凝土废料、含砖、石、砂的杂土应集中堆放,定时清运,以免影响施工和环境卫生;装修垃圾不得随意倾倒,而应用编织袋包装后运出屋外,集中堆放,定时清运至指定的垃圾填埋场;施工人员每日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及时收集清运送当地环卫部门处理,不得随意就地自行填埋处理。 营运期: 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商业区、办公区、住宅区、物管、公寓区、超市、农贸市场等产生的生活污水和地下车库冲洗废水。其中地下车库冲洗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进入预处理池处理后能够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798-1996)三级标准进入富顺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最后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排入外环境。因此,项目废水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住宅厨房油烟、餐饮业厨房油烟、天然气燃烧废气、汽车尾气以及备用柴油发电机产生的废气。其中住户厨房产生的油烟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住户抽油烟机抽至集中烟道后,送至各幢楼顶楼高空排放;餐饮业厨房油烟经处理效率不得低于85%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餐饮业专用烟道在楼顶高空达标排放;地下车库产生的汽车尾气经统一收集后由抽排风系统抽至地面绿化带或者建筑山墙处排放;柴油发电机废气经自带的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内置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废气可以实现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噪声: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噪声、商业噪声、进出车辆以及住户生活娱乐噪声。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型设备,且本项目高噪声设备均设置在地下专门的机房,并对机房进行减震、防噪措施,地下层隔声量能达30dB以上,设备噪声经地下室墙体隔声后,衰减至地面已经能够满足达标排放;通过采取对商业店铺经营位置进行合理布局;严格管理,在规定营业时间内营业,禁止营业时间内使用高音喇叭等扰民设施等措施后,商业噪声对外环境影响较小;车辆进出噪声通过距离衰减绿化降噪,住宅楼墙体、玻璃隔声后对环境影响较小;加强管理,禁止喧哗吵闹,严禁音响噪声,住户生活娱乐噪声对区域声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固废: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C地块住宅区、物管和D地块公寓产生的生活垃圾、商业垃圾(包括一般商业垃圾和餐厨垃圾)及商业办公垃圾、预处理池产生的污泥等。其中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经袋装统一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处理,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一般商业垃圾和办公垃圾可利用部分外售废品回收站,不可利用部分经经袋装统一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餐厨垃圾和隔油池产生的废油脂经分类收集后并交由经城管部门许可的单位收运、处理,并取得经营许可的餐厨垃圾收运单位签订书面收运协议,在餐厨垃圾产生后24小时内交其收运,并落实联单制度;预处理池污泥预处理池污泥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因此本项目固废对环境影响较小。 |
项目于2018年3月2日在富顺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受理公示,无反馈意见。 | |
3 | 富顺县板桥镇生猪定点屠宰场建设项目 | 自贡市富顺县板桥镇阳坝村一组 | 富顺县板桥镇生猪定点屠宰场 | 宜宾华洁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335m2,建筑面积685.8m2。建设内容为待宰间300m2、屠宰间324m2、检疫15m2、办公室13.2m2等。屠宰能力为年屠宰20000头。 | 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由旱厕收集处理由当地农户利用。专人负责、科学管理、文明施工;将土石方及时外运到指定地点;对作业面和临时土堆应适当洒水;露天堆存的沙子和水泥等加盖帆布之类的围布;自卸车和垃圾运输车等运输车辆出场前一律用毡布覆盖,出场前用水冲洗车轮,减少扬尘的产生和路面清洁;工地封闭作业,减少裸露地面,防止运输撒落物料、及时清理工地、维护四周环境卫生;尽早恢复场区周围的绿化、硬化工作;使用挥发少、性质稳定的环保涂料或装饰、装修材料。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时间和布局,加强管理。设置临时堆放场,充分利用回收弃渣,不可回收部分运往建筑部门指定地点;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自行运至附近垃圾转运点。 营运期:屠宰废水和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场内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中的一级标准后排入无名河沟。恶臭气体采取及时清理牲畜粪便、胃内容物、碎肉和碎骨等废弃物,减少临时堆存时间;安装轴流式风机,加强车间空气流通等措施;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加密封盖,加强绿化,使恶臭对周围的影响降到最低。燃气锅炉房产生的锅炉尾气经不低于8m烟囱排放。采取减震、降噪等措施,减弱或降低声源的振动,或设置障碍,以控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屠宰车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猪粪、胃内容物、奶脯、淋巴、废弃碎肉渣以及非包装材料等,猪粪采取“干清粪”,定期收集用于农灌;胃内容物等由当地农户运走做肥料;奶脯、淋巴、废弃碎肉渣等处理后外售;经检验不合格的猪肉和副产品交由内江市环态动物无害化处置有限公司处置;污水处理系统污泥用于周围农田施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采取日产日清的方式,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项目于2018年3月2日在富顺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受理公示,无反馈意见。 | |
4 | 年产4万吨碎石生产线项目 | 狮市镇桃花村七组 | 富顺县桃花建材有限公司 | 北京中科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富顺县狮市镇碎石场成立于2006年,位于富顺县狮市镇桃花村七组,经营范围为加工、销售:建筑材料、钢砂;混凝土搅拌服务,于2016年10月16日,更名为富顺县桃花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称“该公司”)。该公司厂区占地面积3200平方米,厂区内设置有一条砂石生产线,年加工砂石4万吨,包括1个破碎机、1个振动分离筛、1个制砂机,另建有1个原料堆场、1个车辆停车区、1个办公室1个员工食堂等,厂区设置有1个化粪池、1个沉淀池。现对厂区进行环保整改,拟新增厂房1个、沉淀池1个、化粪池1个,并对现有厂区地面进行水泥硬化改造。 | 施工期: 废气: 本项目通过对运输的道路及时清扫和浇水,并加强施工管理,控制施工期间的粉尘,避免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的影响。由于项目机械尾气排放量不大,项目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受施工机械尾气影响较小;油漆废气的释放较缓慢,故对周边环境不会带来较大影响。 废水: 项目在厂区内修建1座化粪池,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作农肥;施工废水排入简易沉淀池,经过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固废: 项目采用边挖方边回填的作业方式,挖填平衡无弃土外排;项目施工期将建筑垃圾和能回收的废材料、废包装袋分别收集堆放处理;对生活垃圾采取分类化管理。 噪声: 本项目噪声采取了降噪措施、加强了设备管理,项目施工噪声能够达标排放。 营运期: 废气: 本项目生产区破碎、筛分和制砂等过程产生的粉尘采用湿法作业;砂石料成品堆放在破碎生产线厂房内;本环评建议原料进棚储存,尽量减缓对本大气环境的影响;建设方在运输过程中要限制车速,对厂区内地面定期派专人进行路面清扫、洒水,以减少道路扬尘;对厨房油烟进行处理净化后引至楼顶排放。 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废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作物及绿化施肥,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进入化粪池,经处理后用于周边农作物及绿化施肥,不外排。 固废: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圾每天定时清扫和收集,做到垃圾袋装化、存放封闭化、及时清运等工作,然后送往乡村垃圾站处置。 噪声:本项目噪声采取了降噪措施、加强了设备管理,项目噪声能够达标排放。 |
项目于2018年3月2日在富顺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受理公示,无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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