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庐江县劳动教育综合实践营地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及专项场馆施工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81.92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12/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annwz00563-2
预算金额81.92万元
招标联系人贺工
招标代理机构庐江中信会计师事务所
代理联系人殷杰0551-87388153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庐江县劳动教育综合实践营地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及专项场馆施工-2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庐江县劳动教育综合实践营地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及专项场馆施工-2标段
招标项目编号:2023ANNWZ00563-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9日
开标日期:2023年12月20日
庐江县劳动教育综合实践营地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及专项场馆施工-2标段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北京中海育英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兴华南路40号2幢1层                   
投标报价:捌拾壹万玖仟贰佰柒拾柒元整(¥819277.00元)
质量:合格
工期:2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安徽合庐教育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台创园广巢路1号
联系人:贺工
联系方式:0551-8255076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庐江中信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庐江县庐城镇越城北路76号(康乔商务楼十层)
项目负责人:殷杰
联系电话:0551-87388153
公示期:2023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25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庐江县庐城镇越城北路76号(康乔商务楼十层),联系人:殷杰,联系电话:0551-87388153。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提出投诉,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551-87377717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3年12月20日
庐江县劳动教育综合实践营地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及专项场馆施工-1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庐江县劳动教育综合实践营地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及专项场馆施工-1标段
招标项目编号:2023ANNWZ00563-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9日
开标日期:2023年12月20日
庐江县劳动教育综合实践营地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及专项场馆施工-1标段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合肥华鑫不锈钢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柯坦镇葛庙村中庄村民组内                   
投标报价:叁佰捌拾万零壹仟壹佰玖拾陆元整(¥3801196.00元)
质量:合格
工期:2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安徽合庐教育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台创园广巢路1号
联系人:贺工
联系方式:0551-8255076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庐江中信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庐江县庐城镇越城北路76号(康乔商务楼十层)
项目负责人:殷杰
联系电话:0551-87388153
公示期:2023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25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庐江县庐城镇越城北路76号(康乔商务楼十层),联系人:殷杰,联系电话:0551-87388153。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提出投诉,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551-87377717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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