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湘乡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公厕、垃圾站及垃圾场灭蝇、除臭服务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8/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湘乡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公厕、垃圾站及垃圾场灭蝇、除臭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8月15日
湖南正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湘乡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的委托,对湘乡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公厕、垃圾站及垃圾场灭蝇、除臭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资格审查及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 湘乡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公厕、垃圾站及垃圾场灭蝇、除臭服务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潭乡财采计【2023】98号
3、委托代理编号: HNZB-202308030
4、采购项目预算:370000元
5、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6、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4000.00元(肆仟元整);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1、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2、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本项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5)支持乡村振兴采购政策。
3、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 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 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1.3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1.4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代表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或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承诺书(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或者《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4)。
1.6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
1.7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 。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按本邀请公告第三项规定提交的“供应商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原件(现场查验)及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两份(要求密封),且附上《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附件2)。并请于2023年8月15日起至2023年8月2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 ~ 12:00,下午 15:00 ~ 17:00(北京时间),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到湖南正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湘潭市湘乡市东山办事处滨江豪庭9栋211号)现场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复印件,要求必须在有效期内,且清晰可辨。如上述资料提供不全,报名单位不符合要求或证件不符或超过报名时间的,概不接受报名。
2、所有投标供应商须在2023年8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湖南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此网址:http://218.75.241.163:8089/zlxz/4018.jhtml。
3、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五、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采用合格制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9月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应开标室(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4000.00元(人民币:肆仟元整)。
2、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
2.1 银行转账:
(1)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招标要求转入本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http://218.75.241.163:8089/zlxz/3480.jhtml)
(2)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修改注册时填写的账户信息。
2.2保证保险电子保单: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形式,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到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查询未到账的,视同为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无效。
八、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步公示(若公示不同步,公告起始时间、内容以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为准)。
九、采购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
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结果一律无效,并赔偿采购人的全部损失。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湘乡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湘乡市桑梅东路370号
联系人:谭先生
电 话:0731-56771476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正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湘潭市湘乡市东山办事处滨江豪庭9栋211号
联系人:刘淼、贺蓉
联系电话:0731-56228866
附件1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
采购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编号:
供应商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2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四)我方未按公告要求提供相关报名资料,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如是,填写是;如否,填写否):
(一)我方是否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且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是否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磋商;(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 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姓名 (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公告日期:2023年08月15日
湖南正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湘乡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的委托,对湘乡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公厕、垃圾站及垃圾场灭蝇、除臭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资格审查及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 湘乡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公厕、垃圾站及垃圾场灭蝇、除臭服务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潭乡财采计【2023】98号
3、委托代理编号: HNZB-202308030
4、采购项目预算:370000元
5、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6、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4000.00元(肆仟元整);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1、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序号 | 包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合同条款 |
1 | 湘乡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公厕、垃圾站及垃圾场灭蝇、除臭服务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 370000 | 详见磋商文件 |
2、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本项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5)支持乡村振兴采购政策。
3、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 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 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1.3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1.4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代表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或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承诺书(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或者《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4)。
1.6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
1.7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 。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按本邀请公告第三项规定提交的“供应商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原件(现场查验)及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两份(要求密封),且附上《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附件2)。并请于2023年8月15日起至2023年8月2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 ~ 12:00,下午 15:00 ~ 17:00(北京时间),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到湖南正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湘潭市湘乡市东山办事处滨江豪庭9栋211号)现场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复印件,要求必须在有效期内,且清晰可辨。如上述资料提供不全,报名单位不符合要求或证件不符或超过报名时间的,概不接受报名。
2、所有投标供应商须在2023年8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湖南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此网址:http://218.75.241.163:8089/zlxz/4018.jhtml。
3、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五、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采用合格制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9月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应开标室(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4000.00元(人民币:肆仟元整)。
2、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
2.1 银行转账:
(1)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招标要求转入本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http://218.75.241.163:8089/zlxz/3480.jhtml)
(2)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修改注册时填写的账户信息。
2.2保证保险电子保单: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形式,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到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查询未到账的,视同为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无效。
八、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步公示(若公示不同步,公告起始时间、内容以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为准)。
九、采购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
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结果一律无效,并赔偿采购人的全部损失。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湘乡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湘乡市桑梅东路370号
联系人:谭先生
电 话:0731-56771476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正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湘潭市湘乡市东山办事处滨江豪庭9栋211号
联系人:刘淼、贺蓉
联系电话:0731-56228866
附件1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
采购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编号:
序号 | 证明材料名称 | 页码 | 备注 |
1 | | | |
2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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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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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2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四)我方未按公告要求提供相关报名资料,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如是,填写是;如否,填写否):
(一)我方是否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且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是否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磋商;(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 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姓名 (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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