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烟台机场超声风传感器项目采购公告(第二次)
金额
12.5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2.5万元
招标联系人高工0535-5139986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23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27
公告正文
因第一次采购拟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资格,山东省机场管理集团烟台国际机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机场)现对烟台机场超声风传感器项目进行第二次询比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采购内容
为满足烟台机场气象数据探测、传输等保障需求,现拟购买超声风传感器(配备加热功能)2套及配套线缆、配件等,并负责现场安装调试到位。烟台机场现有自动观测系统为AVIMET7.2,供应商所投产品需与其匹配兼容。
二、供应商资格等要求
1.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在人员、供货、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服务保障和专业技术能力;
3.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评审。
5.需具有中国民航运输机场跑道自动观测系统及跑道自动观测设备的安装配置业绩、案例(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采购预算
人民币壹拾贰万伍仟元整¥:125000.00元(含税),超过采购预算的将按无效报价处理。
四、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供货及现场安装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付至供货价款的97%,余款待质保期满无任何质量问题和无其他违约情形后一次性无息付清。(付款前均须按甲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乙方原因未能及时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发票,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注:支付方式为银行汇款、供应链票据,其中供应链票据承兑期6个月。
五、供货和质保时限要求
1.自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0日历日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成,达到正常使用条件(供应商可提供更优惠的供货期)。
2.质保期不少于1年(供应商可提供更优惠的供货期)。
六、询比文件获取
1.询比文件发放时间:2024年12月19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23日15时30分。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gcgfw.com/)进行注册报名,操作流程详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服务中心--操作指南--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报名完成后线上下载领取。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或未按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在正面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在封口处注明“于2024年12月2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不准启封”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烟台蓬莱国际机场空港二路10号公司办公楼附楼308室。
4.评审时间:2024年12月2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评审地点:烟台蓬莱国际机场空港二路10号公司办公楼附楼308室。
5.询比答疑: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的询问、答疑,须在2024年12月24日12 时00分之前以书面(加盖公章)形式提出,并电话通知采购人,超过截止时间提出的答疑不予受理。所有询问、答疑的回复均以采购人的书面答复为准。
七.联系方式
单位:山东省机场管理集团烟台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高 工
联系方式:0535-5139986    电子邮箱:ytjczh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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