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G107武汉市东西湖段(高桥二路至额头湾)快速化改造提升工程质量、安全及大型机械设备第三方检查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48.5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11/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xtc-c-23130401
预算金额48.5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敏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祥柏027-87238091
中标联系人冯锐
公告正文

G107武汉市东西湖段(高桥二路至额头湾)快速化改造提升工程质量、安全及 大型机械设备第三方检查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GXTC-C-23130401)
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11月27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G107武汉市东西湖段(高桥二路至额头湾)快速化改造提升工程 质量、安全及大型机械设备第三方检查服务: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湖北毅瑞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8.5万元,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并满足招标人需求),工期/交货期 /服务期:300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9.35452万元,质量:合格(即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并满足招标人需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00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湖北建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9.18万元,质量:合格(即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并满足招标人需求),工期/交 货期/服务期:30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湖北毅瑞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冯锐/;
中标候选人(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欧阳肖/; 中标候选人(湖北建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张钧/;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湖北毅瑞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要求;
中标候选人(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要求;
中标候选人(湖北建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湖北毅瑞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综合排名第一;
中标候选人(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综合排名第二; 中标候选人(湖北建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综合排名第三;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 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 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 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三、其他
详见附件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武汉市政环境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革新大道九通路4号(武汉泰易德钣金机柜有限公司-东门)
联 系 人:陈敏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武昌区体育馆路22号,丽江龙城1栋6楼 联 系 人: 刘祥柏、王承丹、戴唯
电 话: 027-87238091
电子邮件: 182558950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G107武汉市东西湖段(高桥二路至额头湾)快速化改造提升 工程质量、安全及大型机械设备第三方检查服务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GXTC-C-23130401
一、招标概况
本项目位于武汉市东西湖区,起于高桥二路,止于轨道交通1号线额头 湾站过街天桥附近。主线为城市快速路兼一级公路,辅道为城市主干道,采 用高架+地面形式。其中,地面道路全长10.375千米,红线宽50~95米,双向 6~8车道。道路高架全长9.1085千米,双向6~8车道,全线设置5组平行匝道,新建四环线互通立交一座,在一清路设置一座人行天桥。同步建设交通、排水、照明、电力、通信、海绵城市、绿化等配套设施。
二、评标结果
名次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 名称湖北毅瑞工程科技有限 公司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 限公司湖北建丰工程监理有限公 司
投标报价(万元)48.549.3545249.18
服务期暂定10个月暂定10个月暂定10个月
服务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地方相 关技术标准要求,并满足 招标人需求)合格(即符合国家、地方相 关技术标准要求,并满足 招标人需求)合格(即符合国家、地方 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并满 足招标人需求)
项目负责人及 资质冯锐欧阳肖张钧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3.11.24至2023.11.27(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 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 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 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武汉市政环境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敏
电 话:/
招标代理: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体育馆路22号,丽江龙城1栋6楼 联 系人:刘祥柏、王承丹、戴唯
电 话:027-87238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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