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铁建12局安岚高速AL-C13合同段项目(钢材、型材、钢绞线、水泥、止水带、止水条、防水卷材、土工材料、压浆料)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2/12/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rcc-xajc-2023-06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01/1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CRCC-XAJC-2023-06

1. 招标条件

1.1招标项目中国铁建12局安岚高速AL-C13合同段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安康至岚皋(陕渝界)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陕发改基础[2018]325 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陕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国家补助、企业自筹和发行专项债券,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岚高速AL-C13合同段项目经理部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型材、钢绞线、水泥、止水带、止水条、防水卷材、土工材料、压浆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安岚高速AL-C13合同段项目路线起于岚皋县城西北侧与安岚高速相接,沿四季河向南,经苦桃湾村、头桥村、四季镇、麦溪村后设风树梁特长隧道,经滔河镇、泥坪村、漳河乡、葵花村后沿何家院子南侧进入大巴山隧道,项目终点位于大巴山隧道的省界处,与重庆境的城开高速公路相接。路线全长41.14公里。

本标段起点位于四季镇月坝村附近,终点位于四季镇竹园村附近,起讫桩号K54+550~K58+900,路线全长4.35km。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 25.5 米,分离式路基12.75m。本标段主要构筑物包括:桥梁 3359m/8 座,其中特大桥 1307m/1 座,大桥 2052m/7 座;涵洞一座,长33m。隧道 515.05m/1 座,为分离式中隧道;路基长(按半幅统计长度)930.4m。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7)《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8)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钢材包件(适用于12局安岚高速项目)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钢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2021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至少1份,新注册公司(不足1个财务年度)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0-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合格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1份;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9-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招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参与响应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8)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产品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同一投标人仅限中标同一招标人的同类物资一个包件。

4.2.2水泥包件(适用于12局安岚高速项目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不接受粉磨站投标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2021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至少1份,新注册公司(不足1个财务年度)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0-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合格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1份;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招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参与响应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产品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4.2.3钢绞线包件适用于12局安岚高速项目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须具备低松驰预应力钢绞线年产不低于10万吨的生产能力,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检测设备,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0-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合格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1份;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8)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产品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4.2.4型材包件(适用于12局安岚高速项目)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5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0-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合格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1份(至少须提供工字钢物资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2020-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8)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产品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4.2.5止水带、止水条、复合防水卷材包件(适用于12局安岚高速项目)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满足本项目所需产品数量的生产能力,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2021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至少1份,新注册公司(不足1个财务年度)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交通行业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2020-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合格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1份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招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参与响应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所供应物资应满足最新国标业主及项目部要求

4.2.6压浆料(适用于12局安岚高速项目)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生产厂家具有成套的预应力孔道压浆剂生产线,年产量不低于1000吨,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2021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至少1份,新注册公司(不足1个财务年度)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0-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合格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2份

6)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2020-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招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采购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采购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4.2.7土工材料(适用于12局安岚高速项目)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具有投标物资土工材料年产不低于500万平方米的生产能力,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2021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至少1份,新注册公司(不足1个财务年度)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0-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合格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2份

6)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2020-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招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采购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采购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铁建云采平台(网址:https://www.crccep.com/)注册(具体操作参见“小鹿课堂”-“铁建云采-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5.2完成注册登记,于2022年12301200分至20231101700分通过登录铁建云采平台“供方子门户”,在所投标段(包件)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铁建云采-“小鹿课堂”-操作指南”-“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未按规定从铁建云采平台“供方子门户”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需线下缴纳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汇款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号名称: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

30205988005325

号:307100003078

汇款单上须注明投标“包件号(购买多个包件可合并汇款,但需注明包件号)”。5.3本次招标一包一投,包件划分及售价等信息见招标公告(附件1),售后不退。

5.4发票获取:本次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统一采用电子发票,购买电子招标文件后由招标组织单位统一将电子发票发送至投标人预留电子邮箱。投标人须书面提供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开票信息(附件2)及标书款汇款凭证发送至邮箱464220874@qq.com(附件2须同时提供盖章扫描件及未盖章可编辑的word版本)。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人需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投标文件办理CA数字证书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及解密详见(中国铁建云采平台首页-小鹿课堂-帮助中心-铁建云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流程)。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289时00分

6.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投标人须登陆该平台,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6.4如招标人有需求,被评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无偿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与电子版文件内容完全一致。

7.开标

7.1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3289时00分至1000分

(2)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登录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使用CA数字证书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平台同时发布:

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2)铁建云采平台(网址:https://www.crccep.com/)

3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8.2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9.现场踏勘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勘察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勘察,具体可与招标人联系。

10.招标人信息及相关方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及使用单位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岚高速AL-C13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岚皋县四季镇竹园村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岚高速AL-C13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李鹏飞 电话:13787986555 电子邮件171388698@qq.com

10.2招标组织单位及联系方式

采购组织单位: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西安中心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1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

邮编:710061

电子邮件:464220874@qq.com

联系人及电话:王经理(文件售卖及澄清答疑咨询)(029)85560589/85560592

李经理(发票及投标保证金退办咨询(029)85560590

合同及投标保证金督办协调(座机)137-2042-5877

监督电话(座机):181-4932-5103

备注:凡有意参加投标20221230日至20231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分至1200分,下午140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来电咨询

202212月30


附件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序号

招标人名称

物资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1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岚高速AL-C13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钢材

ALGC01

8507

500

2

2

钢材

ALGC02

8507

500

2

3

型材

ALXC01

1346

500

1

4

钢绞线

ALGJX01

1267

500

1

5

水泥

ALSN01

63277

500

1

6

土工材料

ALTG01

平方米

27500

500

1

7

止水带、止水条、复核防水卷材

ALFS01

\

39730

500

1

8

压浆料

ALYJL01

1100

500

1

注:以上数据仅作为初步招标依据,具体物资规格、数量以实际使用情况为准


附件2 开票信息收集表

开 票 信 息 收 集 表

招标编号:CRCC-XAJC-2023-06

投标人单位名称

(填写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物资名称


包 件 号


联 系 人


手 机


电子邮箱


开票信息

—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银行及账号:


—注册地址及电话:


备 注


CRCC-XAJC-2023-06批次招标公告.docxCRCC-XAJC-2023-06批次招标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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