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东宁智慧型试验风场项目施工道路工程施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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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1000949002963001002 | ||||||||||||||||||||||||||||||||||||||||
招标内容: | |||||||||||||||||||||||||||||||||||||||||
东宁智慧型试验风场项目施工道路工程施工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建投]东宁智慧型试验风场项目施工道路工程施工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黑发改新能源【2023】3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宁市新风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80:20,招标人为东宁市新风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市东宁镇。建设规模:100MW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0-09 10:30至2023-10-15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0-3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9:00(北京时间),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2网上开标室-2机位。5.2 交易平台: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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