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JG2024-2294]花都区广花公路以东、雅瑶中路以南CA1207003、CA1207015、CA1207020地块项目工程勘察补充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5/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花都区广花公路以东、雅瑶中路以南CA1207003、CA1207015、CA1207020地块项目工程勘察
(项目编号:JG2024-2294)补充公告
花都区广花公路以东、雅瑶中路以南CA1207003、CA1207015、CA1207020地块项目工程勘察(项目编号:JG2024-2294),于2024年5月16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做调整如下:
备注:表中“······”代表其余内容不涉及修改。
原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本项目日程安排调整如下:
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即可查询(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投标人密切关注本项目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日程安排,如有变动,以最新安排为准。
招标单位:广州市广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2日
附表:
(项目编号:JG2024-2294)补充公告
花都区广花公路以东、雅瑶中路以南CA1207003、CA1207015、CA1207020地块项目工程勘察(项目编号:JG2024-2294),于2024年5月16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做调整如下: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1 | 招标公告第2.1.3 | 2.1.3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位于广花公路以东、雅瑶中路以南,地块为二类居住用地R2。整体总用地面积约91613.07平方米,可建设用地面积约73156.67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308578.93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约为20483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91238平方米(不计容部分)。其中住宅计容约183515平方米、配套商业计容约9642平方米、其他配套计容面积约为11680平方米。本项目含装配式建筑,最终以政府审批的设计文件为准。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15000平方米,最大单跨跨度约10米,最高不超过100米,最高住宅建筑层数不大于33层。 | 2.1.3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位于广花公路以东、雅瑶中路以南,地块为二类居住用地R2。整体总用地面积约91613.07平方米,可建设用地面积约73156.67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308578.93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约为20483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91238平方米(不计容部分)。其中住宅计容约183515平方米、配套商业计容约9642平方米、其他配套计容面积约为11680平方米。本项目含装配式建筑,最终以政府审批的设计文件为准。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15000平方米,最大单跨跨度约10米,最高约100米,最高住宅建筑层数约33层。 |
2 | 招标公告第2.2.1 | 2.2.1招标范围及内容: 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工程勘察工作,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及施工阶段勘察)、地下物探测、地形测绘、地形图测量、剪切波速测试、土壤氡检测等。 勘察人完成本项目建设红线图范围内、外所需的所有勘察工作,对规划用地红线内(含代征用地,如有)及红线外(管线)所涉及建设内容的全部勘察。包括: ······ (8)根据地下、地上物探成果报告,收集周边地下、地上管线、建筑物、构筑物相关资料,编制项目前期摸查报告;进行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和初测、定测实施工作,编制勘探、测量技术文件,编制勘探、探测等相关总图;负责协调和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对相关工作成果进行审批,直至获得批复。 ······ | 2.2.1招标范围及内容: 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工程勘察工作,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包括详细勘察)、地下物探测、地形测绘、地形图测量、剪切波速测试、土壤氡检测等。 勘察人完成本项目建设红线图范围内、外所需的所有勘察工作,对规划用地红线内(含代征用地,如有)及红线外(管线)所涉及建设内容的全部勘察。包括: ······ (8)根据地下、地上物探成果报告,收集周边地下、地上管线、建筑物、构筑物相关资料,编制项目前期摸查报告;进行详细勘察和初测、定测实施工作,编制勘探、测量技术文件,编制勘探、探测等相关总图;负责协调和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对相关工作成果进行审批,直至获得批复。 ······ |
3 |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 | 详见原招标文件 | 详见附表 |
4 | 修改本项目的项目名称 | 花都区广花公路以东、雅瑶中路以南CA1207003、CA1207015、CA1207020地块项目工程勘察 | 花都区广花公路以东、雅瑶中路以南CA1207003、CA1207015、CA1207020地块项目详细勘察 |
备注:表中“······”代表其余内容不涉及修改。
原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本项目日程安排调整如下:
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即可查询(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投标人密切关注本项目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日程安排,如有变动,以最新安排为准。
招标单位:广州市广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2日
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按投标人综合评分高低进行先后排序,取评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高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综合评分相同,则投标人综合评分中“勘察纲要”得分较高的投标人排名优先;如“勘察纲要”得分相同的,则投标人综合评分中“资信业绩得分”得分较高的投标人排名优先。如果综合评中分“勘察纲要”与“资信业绩得分”得分均相同时,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者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按中标候选人数量规定,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排序的具体步骤为:由评标委员会对出现该情况的的投标人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按得票数高低进行排序,根据得票数高低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表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
投标人机器码 | 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特征码不一致(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项规定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进行投标报价的;对同一招标项目没有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投标报价。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项规定,投标文件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齐全或关键字迹清晰、容易辩认。 | ||
勘察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项规定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 ||
串通投标情形 | 不存在《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所禁止的情形的。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资信业绩部分:45分 勘察纲要部分:15分 投标报价:40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范围为[最高投标限价×90%,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此范围的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当投标报价在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范围内且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大于等于5名时,所有入围的有效投标价中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取余下有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作为评标基准价。 2.当投标报价在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范围内且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小于5名时,取所有入围的有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作为评标基准价。 3.若没有投标报价在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范围内且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时,最高投标限价×90%为评标基准价。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偏差率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报价偏差率不足1%的,按直线内插法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 | 资信业绩部分评分标准(45分) | 同类业绩(12分) | 2021年至今,投标人完成过的合同金额大于等于150万元的类似业绩,每个业绩得1分,最高得12分。 注:类似业绩是指具备本项目所需勘察资质方能承担的项目。需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
项目负责人 (6分) |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岩土工程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2分;持有岩土工程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其余不得分。 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的勘察项目获得市级及以上行业协会颁发的奖项,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2分。 3、项目负责人工作年限(年限以毕业证发证日期开始计算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工作年限≥15年的,得2分;10≤工作年限<15年的,得0.5分;工作年限≤10年的,得0.3分。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注:本项最高得6分。需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供2024年4月的由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不提供不得分。 | ||
技术负责人 (6分) | 1、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得2分; 2、拟派技术负责人岩土工程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具有岩土工程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其余不得分。 3、技术负责人承担过的勘察项目获得市级及以上行业协会颁发的奖项,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2分。 3、技术负责人工作年限(年限以毕业证发证日期开始计算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工作年限≥15年的,得1分;10≤工作年限<15年的,得0.5分;工作年限≤10年的,得0.3分。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注:本项最高得6分。需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供2024年4月的由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不提供不得分。 | ||
项目人员配备(15分) | 拟派项目人员(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外): ①包括岩土工程、测量测绘专业,具有岩土、测量、测绘类高级或以上职称的每人得1分,具有岩土、测量、测绘类中级职称的,每人得0.5分。本小项最多计5人,最高得5分; ②上述人员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的,每人加2分,最多加10分。 注:本项最高得15分。同一人具有多个职称、或同一人具有不同等级职称的,只按最高等级计一次分。须提供人员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及2024年4月的由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不提供不得分。 | ||
获奖情况(6分) | 2021年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承担过的建筑工程勘察项目获得过市级或以上行业协会颁发的奖项,每提供1个得1.5分,最高得6分。 注: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时间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 | ||
2.2.5 | 勘察纲要部分评分标准(15分) | 项目概况(3分) | 理解本项目内容及特点,结合项目实施条件等环节分析到位,对服务内容描述合理、准确; 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差或未提供得0分。 |
技术方案(3分) | 有具体实施方案,对项目及工作重点、难点、工作程序等分析全面、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切实可行; 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差或未提供得0分。 | ||
进度计划保证措施(3分) | 有具体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进度安排合理,保证措施详尽明确、切实可行; 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差或未提供得0分。 | ||
质量保证措施(3分) | 质量控制和保证措施描述详细、可操作性强的; 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差或未提供得0分。 | ||
服务承诺(3分) | 结合项目特点及需求作出的服务质量及响应时间承诺详细、具体。 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差或未提供得0分。 |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40分) | 计算方法 | 以评标基准价作为计算各有效投标价得分的基础,当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40分,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最多扣至0分止,得出投标报价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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