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宣城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维修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142.2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6/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cs-cg-cs-2023050
预算金额142.2万元
招标公司宣城市公共重点工程建设处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汪工0563-3013233
中标公司宣城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42.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宣城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维修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XCS-CG-CS-2023050
二、项目名称:宣城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维修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宣城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宣城市宣州区大坝塘路23号
成交金额:1422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吴延来、王健 、王后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成交服务费。
2、金额: 10363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宣城市公共重点工程建设处、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宣城市建设科技大厦17楼、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11栋5楼,联系电话:0563-2060951、0563-3013233。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宣城市公共重点工程建设处
地 址:宣城市建设科技大厦17楼
联系方式:0563-206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11栋5楼
邮箱:1121990501@qq.com
联系方式:0563-30132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工、秀工、谷工、刘工
电 话:0563-2060951、0563-3013233、0563-3013102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标的信息
3、中小企业声明函
宣城市公共重点工程建设处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日
采购文件.pdf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一、项目编号:XCS-CG-CS-2023050
二、项目名称:宣城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维修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宣城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宣城市宣州区大坝塘路23号
成交金额:1422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备注 |
1 | 宣城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维修工程 | 本项目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舞蹈教室、演播厅彩钢屋面维修。混凝土屋面面层、防水层、保温层铲除,新做屋面、天沟防水及找坡;外墙乳胶漆及面砖铲除,乳胶漆外墙出新;部分内墙乳胶漆铲除、出新;屋面混凝土结构造型摘除,部分玻璃幕墙维修更换,空调支架拆除更换,窗台找坡处理、窗沿贴成品PVC滴水线;屋面排水系统重做。具体详见控制价清单、图纸。 | 90日历天 | 车鹏 | 注册编号:皖 234222211800 注册专业:建筑工程 | |
五、评审专家名单:吴延来、王健 、王后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成交服务费。
2、金额: 10363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宣城市公共重点工程建设处、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宣城市建设科技大厦17楼、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11栋5楼,联系电话:0563-2060951、0563-3013233。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宣城市公共重点工程建设处
地 址:宣城市建设科技大厦17楼
联系方式:0563-206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11栋5楼
邮箱:1121990501@qq.com
联系方式:0563-30132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工、秀工、谷工、刘工
电 话:0563-2060951、0563-3013233、0563-3013102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标的信息
3、中小企业声明函
宣城市公共重点工程建设处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日
采购文件.pdf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