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为进一步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规范、合理、高效使用,提高施工效率和质量标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现拟公开建立物业维修改造施工企业名录库,承担物业维修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建库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本地(含分公司),在本县纳税的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2、施工企业应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账户开户许可证等,且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3、有与营业执照登记一致的固定独立的经营场所,且具有相关资质所配套的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
二、施工企业具体要求
(一)房建/市政工程
1、小规模维修工程(5万以下)
(1)应具备劳务分包等经营许可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报名人必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同时负责今后现场的施工管理。
(2)企业应具有与营业执照登记一致的办公场所和必备的施工设备,如小型挖机、冲击钻、安全防护围挡、震动器、切割机等。
(3)企业至少聘任3名以上长期务工人员,应提供聘任务工人员身份证和意外保险证明。
2、大中型规模维修工程
(1)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房屋建筑/市政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企业应提供在我县近三年内房建/市政维修改造项目施工合同(10万元以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该项目竣工验收表和该项目在我县的纳税证明。
(二)防水维修工程
小规模维修工程(5万以下)
(1)企业应具备建筑防水维修、防水材料销售等经营许可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在县城区有固定的防水材料经营场所。
(2)企业至少聘任3名以上长期务工人员,应提供聘任务工人员身份证和意外保险证明。
大中型规模维修工程
(1)资质等级:防水防腐保温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企业应提供在本县近两年防水施工合同(10万元以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及该项目在本县纳税证明。
(三)消防维修改造工程
1、资质等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县住建局消防股备案名录内的单位。
2、企业应提供在本县近两年消防施工合同(10万元以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及该项目在本县纳税证明。
(四)智能安防工程
1、资质等级:具备行业协会或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能力资格(资质)证书;具备安防设施设备销售等经营许可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在县城区有固定的智能安防设施设备经营场所。
2、企业必须聘任2名以上安防技术人员,应提供聘任务工人员身份证和意外保险证明。
3、企业应提供近两年内在我县智能安防项目施工合同(5万元以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该项目竣工验收表和该项目在本县的纳税证明。
(五)管道疏通工程
1、资质等级:具备行业协会或主管部门颁发的管道疏通清洗资质证书。
2、企业必须聘任2名以上管道疏通人员,应提供聘任务工人员身份证和意外保险证明。
(六)电梯维修工程
1、资质等级: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
2、企业应提供近两年内在本县电梯维修安装合同并提供在我县的纳税证明。
三、建库程序
1、房建/市政维修改造项目小型规模及大中型规模分别拟入库施工单位20家。在通过资格审核后,如符合条件施工单位超过20家时,通过摇号方式确定入选备选库的施工单位,其余资格审核合格的施工单位均进入施工单位储备库。
2、防水维修改造项目小型规模及大中型规模分别拟入库施工单位10家。在通过资格审核后,如符合条件施工单位超过10家时,通过摇号方式确定入选备选库的施工单位,其余资格审核合格的施工单位均进入施工单位储备库。
3、智能安防维修改造项目拟入库施工单位10家。在通过资格审核后,如符合条件施工单位超过10家时,通过摇号方式确定入选备选库的施工单位,其余资格审核合格的施工单位均进入施工单位储备库。
4、管道疏通维修改造项拟入库施工单位5家。在通过资格审核后,如符合条件施工单位超过5家时,通过摇号方式确定入选备选库的施工单位,其余资格审核合格的施工单位均进入施工单位储备库。
5、消防维修改造项目拟入库施工单位5家。在通过资格审核后,如符合条件施工单位超过5家时,通过摇号方式确定入选备选库的施工单位,其余资格审核合格的施工单位均进入施工单位储备库。
6、电梯维修改造项目拟入库施工单位5家。在通过资格审核后,如符合条件施工单位超过5家时,通过摇号方式确定入选备选库的施工单位,其余资格审核合格的施工单位均进入施工单位储备库。
四、报名须知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报名报名时间截止至2023年9月22日17:30
2、报名地址:修水县良塘茶博城14栋三楼
3、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7-5526-9862
4、住建局物业维修资金管理股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 :0792-7696132
五、其他事项
1、对进入备选库的施工单位,将通过县住建局官网向社会公告,承担物业小区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相应维修项目的施工。
2、备选库按规定实施动态管理。加强施工现场监督检查,对于违反规定的施工单位,立即从备选库中清除,再从储备库中补充。
3、本次各维修事项入库服务期限为三年。
特此公告。
修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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