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省道S371廊涿线琥珀营桥至韩台村段水毁重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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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57753001G01 | ||||||||||||||||||||||||||||||||||||||||
招标内容: | |||||||||||||||||||||||||||||||||||||||||
省道S371廊涿线琥珀营桥至韩台村段水毁重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S371廊涿线琥珀营桥至韩台村段水毁重建工程施工已由河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冀公路〔2023〕295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河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 冀公路〔2023〕317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廊坊市公路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廊坊市公路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基本情况:省道S371廊涿线琥珀营桥至韩台村段,位于永清县境内。项目桩号范围K21+890至 K25+949,二级公路。路基宽12米,路面宽11.4米,沥青混凝土路面。受强降雨及长期浸泡影响,造成部分路段路基掏空、路肩及排水边沟冲毁,路面唧浆、沉陷等。水毁路段长4.059公里。
2.1.2主要工程内容:路基回填土方200立方米,重建矩形排水边沟150延米。对旧有路面病害进行处治,新铺4厘米 AC-13细粒式沥青混凝土48708平方米,除桥梁段外路面抬高4厘米。接高路肩石290立方米,重新施划标线1496平方米。
2.1.3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1-27 09:00至2023-12-01 17:00,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廊坊市首页,链接至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2-18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建设工程)】菜单”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格式)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官网(http://jtt.hebei.gov.cn/)、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http://www.hebpr.gov.cn/)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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