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05 08:31信息来源:河北原文链接地址
本招标项目 河北省邯郸市洺河娄里水库工程 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冀发改农经〔2023〕179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邯郸市水利局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中央资金、省级补助资金和市级配套资金解决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邯郸市东武仕水库管理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河北省邯郸市洺河娄里水库工程勘察设计 2.1.2 建设地点:河北省邯郸市武安市、永年区 2.1.3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工程是以防洪为主的Ⅱ等大(2)型水利枢纽工程,主要 建筑物包括拦河坝、溢洪道、泄洪排沙洞等,总库容为2.94亿立方米,大坝总长5044米,最 大坝高56.5米。搬迁安置人口2.2万人,永久占地1.39万亩。 2.1.4勘察设计服务期限:2024年4月10日前提交初设成果,2024年5月20日前完成初设批 复;施工图应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2.1.5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 2.1.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 1 个标段。
2.2招标范围:2.2.1工程勘察设计:初步设计(含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勘察设计文件编制及评 审、概算编制及评审);招标设计(含招标图纸、技术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 施工图设计;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移民安置管理设施等各阶段的勘测设计。 2.2.2各阶段相关专题报告编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所列专题: (1)水土保持: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报告; (2)环境保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必要的环评科研专题项目; (3)移民安置:初步设计至技施设计阶段勘察设计及综合设代工作,包括移民安置初 步设计阶段相关专题报告(土地分解到户报告、库区永久界桩埋设、居民点设计专题报告、 专业项目复建报告、防护工程报告等)、移民安置实施规划报告、进行移民安置规划设计交 底、处理移民安置设计变更等; (4)交通设施、文物设施、输电线路等迁(改)建方案等; (5)管理设施; (6)BIM 模型。 2.2.3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工作。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甲级或水利行业甲级或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1.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且财产没有处于被冻结状况。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后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本单位的财务报表。
3.1.3业绩要求:近5年已完成的项目不少于1个同类工程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 同类工程业绩是指:2019年1月1日以来具有国内新建库容不小于1亿立方米,坝高不 低于60米的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业绩时间以初设批复(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时间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3.1.4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1.5.1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专业资格证书,同时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 3.1.5.2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或工程地质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1.5.3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以上三人均不得相互兼任。
3.1.6其他要求:3.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6.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3.1.6.3 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1.6.4 提出异议渠道及方式: 招标人:邯郸市东武仕水库管理处 联系人:刘炳一 、0310-5526300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泰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解媛媛 、0310-5233165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甲级或水利行业甲级或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与各成员单位在本项目中的权利义务和分工。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0元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1-05 08:30:00 至 2024-01-09 17:3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1-25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