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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国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2023年度财务审计等业务项目澄清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2/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692-236czqh20058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黄小姐0725-222588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梁小姐0758-231340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肇庆市国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2023年度财务审计等业务项目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04   浏览次数:

肇庆市国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2023年度财务审计等业务项目澄清公告

各报价人:

现就肇庆市国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2023年度财务审计等业务项目(项目编号:0692-236CZQH20058)作出以下澄清修改:

一、原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需求书第三点:

序号

工作内容

要求

时间节点

1

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①本级及下属6家实际管理的子公司单体审计报告;

2024年2月29日前出具审计报告初稿,3月10日前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②下属1家子公司合并报表;

2024年2月29日前出具审计报告初稿,3月10日前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③公司本部小合并报表;

2024年3月5日前出具审计报告初稿,3月15日前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2

2023年度公司(含下属列入合并范围五大集团)大合并审计

出具大合并审计报告、资产清单专项审计报告

2024年4月5日前出具审计报告初稿,4月20日前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3

2024年一至三季度合并报表及附注

编制一季度合并报表及附注

2024年4月15日前完成本季度合并报表及附注编报;

编制二季度合并报表及附注

2024年8月15日前完成本季度合并报表及附注编报;

编制三季度合并报表及附注

2024年10月15日前完成本季度合并报表及附注编报;

4

翻译审计报告英文版

翻译2023年度审计报告、2024年半年报审计报告英文版

正式审计报告出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

5

配合完成发债相关工作

复核募集说明书相关财务数据,并出具机构声明签字等发债所需材料

按需出具,每次在提供相关数据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

现修改为:

序号

工作内容

要求

时间节点

1

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①本级及下属6家实际管理的子公司单体审计报告;

2024年2月29日前出具审计报告初稿,3月10日前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②下属1家子公司合并报表;

2024年2月29日前出具审计报告初稿,3月10日前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③公司本部小合并报表;

2024年3月5日前出具审计报告初稿,3月15日前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2

2023年度公司(含下属列入合并范围五大集团)大合并审计

出具大合并审计报告、资产清单专项审计报告

2024年4月5日前出具审计报告初稿,4月20日前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3

翻译审计报告英文版

翻译2023年度审计报告、2024年半年报审计报告英文版

正式审计报告出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

4

配合完成发债相关工作

复核募集说明书相关财务数据,并出具机构声明签字;配合甲方出具2024年一至三季度财务报表及附注等发债所需材料

按需出具,每次在提供相关数据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原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需求书第八点:

1、本合同款项的支付时间和支付金额:

(1)双方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由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工作内容1、2”费用的50%;在完成“工作内容1、2”并出具经甲方确认的正式审计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由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该项剩余费用;

(2)在乙方每季度完成甲方“工作内容3”中大合并财务报表(含附注)编报及资产清单专项报告,并经甲方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由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期服务费;

(3)在乙方每次完成甲方“工作内容4”中审计报告英文版翻译工作,并经甲方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由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期服务费;

(4)在乙方每次完成甲方“工作内容5”中募集说明书相关财务数据复核及机构声明页签字工作,并经甲方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由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期服务费;

2、每次达到支付条件时,由成交人向甲方发出付款通知书,并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审核无误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应款项的支付。

3、成交人应充分考虑国家税收政策变化的因素,不得以税收政策变化提出增加费用。

4、甲方向成交人指定账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成交人如需改变收款账户,需提前十五日书面通知甲方,如成交人未及时通知而甲方已付款,视为甲方履行支付义务。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现修改为:

1、本合同款项的支付时间和支付金额:

(1)双方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由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工作内容1、2”费用的50%;在完成“工作内容1、2”并出具经甲方确认的正式审计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由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该项剩余费用;

(3)在乙方每次完成甲方“工作内容3”中审计报告英文版翻译工作,并经甲方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由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期服务费;

(4)在乙方每次完成甲方“工作内容4”中复核募集说明书相关财务数据,并出具机构声明签字;配合甲方出具2024年一至三季度财务报表及附注等发债所需材料工作,并经甲方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由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期服务费;

2、每次达到支付条件时,由成交人向甲方发出付款通知书,并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审核无误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应款项的支付。

3、成交人应充分考虑国家税收政策变化的因素,不得以税收政策变化提出增加费用。

4、甲方向成交人指定账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成交人如需改变收款账户,需提前十五日书面通知甲方,如成交人未及时通知而甲方已付款,视为甲方履行支付义务。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三、磋商文件、磋商公告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作相应修改。原磋商文件、磋商公告与本文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为准。磋商文件、磋商公告未变更部分,仍按原磋商文件、磋商公告执行,其他内容不变。

三、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小姐

电话:0758-2313408

传真:0758-2313407

邮箱:zbzx666@163.com

联系地址:肇庆市端州区新元北路5号城投汇金大厦A楼8层807单元

邮编:526040

招标人联系人:黄小姐

电话:0725-2225883

联系地址:肇庆市端州区新元北路5号城投汇金大厦A楼15层

邮编:526040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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