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31
公告正文
盐洛高速公路步凤互通项目设计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盐洛高速公路步凤互通项目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保障和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咨询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洛高速公路步凤互通项目设计咨询服务。
2、工程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步凤镇内。
3、工程规模:盐洛高速公路步凤互通拟采用单喇叭互通形式,设收费站一座,估算总投资约2.9亿元。招标人保留对工程规模调整的权利。本项目服务费约59.55万元。
4、质量要求:咨询工作对后期设计、施工等起指导性作用,其咨询成果满足招标人要求。
5、服务周期:咨询工作与和设计单位同步开展,对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进行全过程独立咨询,工作进度与勘察设计进度保持同步。咨询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交工验收合格为止。
三、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
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路工程(路线、路基、路面、排水、交叉、便道等)、桥梁工程和沿线设施(交通安全设施、房建、景观绿化、环保、照明、机电、智能化)等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编制和工程量清单编制等咨询及相关报批工作,以及施工期后续服务等。
3、咨询服务内容包括:对设计方案的合理性、结构安全性、可靠及耐久性、设计参数(包括基础资料)、技术指标、抗风抗震、结构稳定(含特殊结构设计复核与验算)、计算图式、安全储备、材料设计、工程质量创优、品质工程创建、信息化、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匹配性、环境保护、概预算、规模控制等方面进行核查;对初勘、详勘及设计中间成果及时提交书面咨询意见,对设计文件预审稿提交咨询报告,对设计文件报批稿的修改情况进行跟踪核查并提交书面咨询意见,对重大设计变更进行核查并提交书面咨询意见;确保设计文件达到项目建设目标,保证工程项目的可靠性、适用性和经济性;充分发挥工程建设项目经济、社会和环境的综合效益。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1个高速公路或高速公路新增互通工程设计或咨询服务项目。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项目组成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专业配备齐全。投标时,资格审查仅审查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项目组成员服务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和服务需要配备到位。
5、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8、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9、信誉要求:
9.1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设计类)为C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在江苏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暂定A处理。
9.2 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盐城市市级有关部门及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区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9.3 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9.4 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9.5 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9.6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
9.7 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照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10、其他要求:
10.1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 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10.2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2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2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在网上自行下载,下载地址:(链接:https://pan.baidu.com/s/1WY8o9mf8NZWKn8no7Xucug    提取码:d2ow)。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和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5月31日9:00时。
2、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按招标文件要求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指定邮箱。
3、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拒收。
4、开标时间:2023年5月31日9:00时。
5、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可以在开标前下载“腾讯会议”直播APP,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具有视频功能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上观看直播和在线交流。
七、投标保证金交纳及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捌仟 元整。缴纳及退还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条。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218.92.181.186:8081)发布。
2、本项目招标期间,投标人须自行登录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218.92.181.186:8081/,查询本项目的招标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招标控制价及补充公告、中标结果等,以上内容均在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如未及时查看,责任自负。
九、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保障和建设局
地址:盐城市希望大道南路5号国际软件园6号楼B座12楼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15-81691608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盐城市钱江财富广场A座4楼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515-89803566  15950298580
divDS_d94ad0d8_84c3_4532_9fca_c70e3a07380a 173.99999809265137 2328.19995117187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