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9.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共长沙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长沙市网络安全态势感知与通报预警平台“服务续用合同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DY-201907310008-1

采购人(全称):  中共长沙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网神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2)项目名称:  ”长沙市网络安全态势感知与通报预警平台“服务续用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1907310008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1、平台软件使用授权及功能升级服务 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服务 1、安全监测子系统授权 1.1告警趋势:支持折线图的方式统计告警数据;支持告警事件级别过滤。 1.2告警统计:具备对受攻击行业、受攻击单位、网站、IP等维度进行告警统计;支持对告警统计数量进行钻取到对应的告警详情。 1.3告警查询:支持对告警信息展示列进行自定义设置,支持拖动对各列进行排序;支持对历史告警数据的查询;支持查询结果按级别进行统计。 1.4告警分析研判:支持对告警信息的分析研判功能,能够对告警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判定。 1.5原始数据采集:支持对网站安全数据进行采集,包括:篡改、漏洞、访问异常、挂马、钓鱼等。 1.6法律法规:支持新增多条法律法规到具体的章节和内容;支持对法律法规的内容对应到系统中的告警类型,为告警处置提供法律法规方面的约束。 2、态势感知子系统授权 2.1 总体态势评估:通过监测数据能够评估长沙全市、区县及下辖街道级的单位安全指数和安全等级,能够过滤安全等级并显示在区域地图上; 2.2 地图展示:支持多层级地图呈现,支持N层级查看离线地图,并提供离线地图授权文件,支持在地图上标记重点单位数量,单位数量过多时可切换成按数量统计的展示方式; 2.3 资源统计:能够整体纳入被监管的单位、网站、IP的数量,并以统计图表的方式展示; 2.4 筛选:支持按照单位、行业、时间区间筛选监控目标,支持最近24小时、最近7天,自定义时间范围等筛选条件; 2.5 安全评分趋势:支持分析、呈现每小时的安全评分和安全等级,具备隐藏和显示功能;能够统计受攻击单位TopN,支持数据钻取; 2.6 安全威胁分析:支持按矩阵方式展示受攻击最多的行业,受攻击行业支持数据获取;; 2.7 场景模式:大屏内置分析场景模式,支持多场景切换功能,支持自定义大屏展示场景,通过指定分析内容确定大屏首页; 2.8 重点单位安全事件快照:支持通过点击地图上的单位节点,查看该单位的安全事件快照,内容包括风险级别,安全评分,安全评分趋势,各类安全事件统计和查询; 2.9 多维态势分析与自定义场景:态势感知系统内置不同分析主件,能够针对被监管单位进行不同维度的分析呈现,便于安全运营管理者在宏观角度上了解网络安全情况。 3、通报预警子系统授权 3.1 安全事件分析:支持通过单位视角展示各种安全事件以及最近告警时间;支持对确认的安全事件进行分析通报;支持对待需要处理的安全事件可选择进行通报;支持通过手工方式导出通报文件利用其他方式完成对重保单位的网络安全通报。 3.2 综合通报:支持根据用户设置的各类通报模板,按照指定的周期完成对于指定行业、单位、行政区域的网络安全综合数据分析,并形成通报文件。 3.3 日常通报:应能将符合通报预警的数据自动推送到通报预警子系统,并从业务分析角度以单位维度进行数据分析;应能基于平台监测的各类网络安全隐患及事件,对于存在安全隐患和网络安全事件对重保单位进行通报,并可通过手工方式导出通报文件利用其他方式完成对重保单位的网络安全通报。 4、网络空间测绘功能升级服务 4.1 互联网资产暴露面探查:从资产的使用行为角度,通过掌握资产在互联网上的活动情况和资产间关系的情报,依据已知资产条件,挖掘扩展出更多的关联资产。 4.2 资产属性梳理:使用指纹规则库,快速识别网络资产,准确依据已知漏洞信息获知其资源受影响范围。 4.3 资产漏洞检测:基于已经发现的资产信息进行针对性的检测,根据资产组件指纹选择适用性的检测策略,保证整个检测过程的快速性。 1 680000
2 2、平台运行与展示服务 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服务 1、平台运行服务 网络安全态势感知与通报预警平台以SAAS服务方式提供,无需招标人采购任何专用硬件设备; 平台运行所需的软硬件资源由投标人自行部署,并保证安全、稳定运行; 2、展示设备支撑服务 提供1套态势感知及监测预警中心展示设备,1台笔记本,要求:1台≥55寸液晶显示屏,4k超高清分辨率,2个HDMI2.0接口,含打孔上架服务; 1 45000
3 3、数据和运营服务 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服务 1、数据治理与集成 1.1 针对云监测、威胁情报等进行数据治理与融合,进行数据运行监测,并提供数据问题应急响应服务; 1.2 云端网站监测 通过云监测技术针对300个重点网站的漏洞、网站篡改、网站挂马、访问异常及钓鱼网站等攻击行为进行监测;提供针对重保网站的众测漏洞监测,漏洞情报来源需要保证足够的可靠性与可信度; 1、云端安全监测 2.1 提供互联网DDoS威胁情报接入,对区域内各重保单位的DDoS攻击进行监控,响应告警时间不得高于60秒; 2.2 提供僵尸、木马、蠕虫、病毒的大范围发现能力,对区域内僵、木、蠕、毒进行监测,并对僵尸、木马、蠕虫、病毒进行分类汇总后推送至本地平台;提供可机读威胁情报(IOC),提供APT攻击的相关详细信息; 2、平台培训 提供平台应用新功能培训,指导平台使用人员了解平台逻辑流程架构、平台应用功能,提高使用者的安全事件研判能力; 3、平台驻场运营 提供不少于1名专业安全人员对平台进行7*24小时驻场运营服务,包括:对平台相关软硬件产品进行日常运维;通过平台协助开展日常告警监控、漏洞验证、告警通报、策略运维、事件应急等工作;协调并配合平台厂商后台专家,开展二线应急、渗透测试、上线评估、配合检查、深度数据分析等工作;配合开展其他网络安全相关专项工作。 1 72000
4 4、网络安全检查技术支撑服务 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服务 1、检查工作内容 配合市网信办所管辖地区、部门、单位开展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现场检查工作;检查内容包括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等方面,检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检查、工具扫描、渗透测试和人工访谈等;要求检查前明确本次安全检查的具体内容和方案,检查后对被检查单位具体的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并形成本次检查工作的总结报告。 2、支撑队伍服务能力 至少投入两个检查工作小组,每组不少于3名成员,组织对各单位的现场检查工作;每个检查工作小组至少配备1台专业漏洞扫描工具。 1 98000
 合计金额小写: 895000
 合计金额大写:捌拾玖万伍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长沙市网络安全态势感知与通报预警平台”服务续用

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服务

1

895000

合计金额小写:895000.00 合计金额大写:捌拾玖万伍仟元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0-01-01 —— 2020-12-31

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3.3.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3.3.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685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合同签订后,甲方凭乙方提供等额合法有效发票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265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70.00,说明:乙方按照服务清单完成系统功能升级,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凭乙方提供等额合法有效发票支付,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网神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110902261210802)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2.1本服务项目中所使用的平台均由乙方提供,乙方应保证本服务项目所涉及的产品属于正当渠道取得的正规厂商的产品,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并确保甲方对其享有合法有效的使用权。

5.2.2 乙方应保证本服务项目所涉及的平台性能、功能符合原厂商在其平台使用说明书和其质保承诺书中的规定,否则,乙方应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5.3.1 按照附件“长沙市网络安全态势感知与通报预警平台”服务续用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进行验收。如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存在异议,应自收到乙方提供的《工作说明书》后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

5.3.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5.3.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双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仍不能解决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同时根据验收过程中产生的问题重新整改;否则,由甲方承担。

5.3.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双方书面文件的直接送达以对方联系人或项目负责人签收为准;

6.2项目变更以书面《项目变更单》并加盖公章的形式通知对方,双方均签章后生效。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项目变更,由乙方承担变更产生的费用;因甲方原因需新增或变更的,双方友好协商,另行签署书面协议。

6.3对本项目设备的损毁、丢失,乙方应及时维修或更换,以确保本项目正常使用,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安装在甲方机房内的设备,由甲方保管和支付用电费用;安装在甲方机房以外的设备,由乙方保管和支付用电费用。

6.4甲方指定项目联系人为:吴炳辉,联系电话:15573181957。负责配合乙方做好本项目的协调工作。

6.5甲方拥有对本服务项目中所有的软硬件设备的使用权。

6.6乙方指定项目经理为:丁亚,联系电话:13055172277,技术负责人为:刘鑫彬,联系电话为:18073110108 。如有变动,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6.7服务及服务期内,乙方应提供7*24小时项目运行维护服务和技术服务保障。

6.8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当履行的义务,乙方应全面履行其义务。

6.9本项目建设、服务及服务期内,乙方应规范施工、规范运维管理,确保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或给他人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损失的,均由乙方负责。

6.10乙方应提供平台应用培训,指导平台使用人员了解平台逻辑流程架构、平台应用功能,提高使用者的安全事件研判能力。

6.11服务期内,若乙方提供的驻场人员无法胜任工作的,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无条件进行更换。乙方更换驻场人员时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派驻的技术人员由乙方负责聘任,乙方派驻人员与甲方不存在任何合同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关系、劳务合同关系、雇佣关系等),乙方派驻的技术人员的工资、社保、食宿、交通、通讯等全部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及责任,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赔偿责任。

7.违约责任

7.1双方确定,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7.2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0 日,乙方应当按照合同价款总额的0.2%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数额累计达到合同价款总额的4% 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仍应向甲方支付上述违约金,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并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同时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

7.3乙方提供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更正和重做,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并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同时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

7.4因乙方原因造成系统出现信息外泄或数据、信息被修改删除等安全问题的,乙方应及时整改。每出现1次安全问题,由乙方向甲方支付1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甲乙双方盖章确认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11.1. 知识产权保护

11.1.1 乙方对其所提供的服务中涉及的知识产权应当享有所有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11.1.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包括甲方因此产生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差旅费用、和解金额或生效法律文书中确定的损害赔偿金额、设备和/或软件使用费等全部经济损失。

11.1.3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数据,甲方享有知识产权,乙方不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11.1.4因乙方过错导致甲方被禁止使用本项目全部或部分软硬件的,乙方应采取以下措施,确保本项目正常运行。

11.1.4.1确保甲方无偿获得使用上述软硬件的权利。

11.1.4.2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免费更换软硬件,确保甲方合法使用。乙方采取上述措施不能免除其对甲方的赔偿责任。

11.2. 保密

11.2.1 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所有资料以及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接触到的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客户信息等资料和信息(统称“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将保密资料的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乙方有义务对保密信息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乙方可仅为本合同目的向其内部有知悉保密信息必要的雇员披露保密信息,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签订严格的保密协议和采取保密措施,确保保密信息不被泄密。

11.2.2 乙方仅可以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对保密信息进行复制。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如软硬盘、图纸、彩样、照片、菲林、光盘等)留存保密信息。乙方应当在完成委托事项或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将保密信息原件全部返还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乙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密信息,并对保密信息在乙方期间发生的被盗、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信息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11.2.3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应及时上交、删除、销毁项目数据资料。

11.2.4 乙方应承担的保密义务在本协议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

11.3. 合同的变更

11.3.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11.3.2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1.3.3 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的约定不得有任何变更。

11.4. 合同中止与终止

11.4.1合同的中止

11.4.1.1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11.4.1.2 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甲方无需为合同的中止额外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11.4.2合同的终止

11.4.2.1 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11.4.2.2 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1.4.2.3 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11.4.2.4 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1.4.2.5 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因乙方的原因致合同终止的,乙方应当全额返还甲方支付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11.5. 合同转让和分包

11.5.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11.5.2 乙方不得将合同约定的任一部分的工作分包给他人。乙方违反本条约定的,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全额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按本合同的总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1.6. 不可抗力

11.6.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11.6.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1.6.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11.7. 法律适用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1 1 . 8. 通知

11.8.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11.8.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1 1 . 9. 合同未尽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双方友好协商补签备忘录或补充协议。备忘录或补充协议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18号市委一办 地址: 昆明湖南路51号D座二层202、203、205、206、207、208号
法定代理人: 莫小佳 法定代理人: 冯新戈
委托代理人: 周明熙 委托代理人: 丁亚
电话: 0731-88667608 电话: 13055172277
传真: 0731-8866760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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