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建发招字【2021】87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莆田学院中北区通道跨东园路桥梁拆除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城厢区八达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邀请单位为:福建荣晟汇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建钧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创诚建设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莆田市城厢区;
2.2工程建设规模:整座桥梁拆除(具体面积以现场拆除的面积为准);
2.3工期要求:中标人应在收到招标人开始拆除指令起(拆除时间段须为周五晚上至周一早上八点止)拆除完成并将拆除后的建筑渣土及垃圾清运完毕。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如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每逾期一日罚款10000元。
2.4工程质量要求: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即桥梁整体拆除,含基础、主体、地上附着物、场地清理整平及渣土外运。残渣堆放地点由中标人自理(残渣须运离本项目区域,弃置点要符合有关部门要求的),施工过程中,必须保障周边非拆除范围的构筑物等不受破坏及影响。施工不能达到合格标准,或招标人验收不通过的,中标人除返工至达到合格标准,应按中标金额的10%向招标人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2.5招标范围和内容:桥梁整体拆除,含基础、主体、地上附着物、场地清理整平及渣土外运(桥梁残渣归中标单位所有)。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未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投标单位或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人自2021年9月7 日起在城厢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招标公告。
4.2招标人在城厢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城厢区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城厢区人民政府网上下载的为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柒仟元(¥7000元),投标人必须以现金形式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9 月14 日10 时00分;开标地点:莆田市城厢区八达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会议室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报名投标人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城厢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招标公告。
9. 公告其他说明
参加开标活动的人员应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无异常状况及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开标场地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排队递交(间隔1米)并出示八闽健康码,否则不予接受投标文件。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城厢区八达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
电 话:0594—8985892
联系人:吴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
电 话:0594-2336005
联系人:林先生
时间:2021年 9 月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