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100]fjshr[gk]2022004
预算金额9.96万元
招标公司闽江学院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陈长彬0591-83760473
公告正文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闽江学院
乙方:福建鸿伟盛丰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FJSHR[GK]2022004的闽江学院海洋先进材料与智能传感器研究中心2022年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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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数量
(单位)
单价
(元)
金额 产地
类型
国别
(地区)
规格型号 产品属性
1-1 A02100503 工艺试验机 荧光温度传感测试台 行者科创/宇熠科技 1(台) 229550 229550 国内 中国 X-LNTS600(温度传感模块)/fiberdesk 7.0(控制软件模块)
1-2 A02100309 激光仪器 多材料微电子喷墨打印机 众濒 1(台) 99600 99600 国内 中国 Scientific 2
1-3 A02100303 物理光学仪器 拉曼传感器测试系统 华瑞泰科 1(台) 164450 164450 国内 中国 PT-QEM1000(含光源模块、机械系统模块)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肆拾玖万叁仟陆佰元整元(¥4936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60日内;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溪源宫路200号闽江学院;
4.3交付条件: 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详见本采购项目相关文件。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验收标准:货物按生产厂家的产品验收标准、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验收。所有设备必须是原装包装。若发现原包装破损或保修条款不满足要求,甲方有权不予接收,并要求乙方无条件免费重新更换,并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6.1.2、 出厂检验:乙方负责所提供货物的出厂检验,应按货物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保证货物原厂地和技术指标的真实性、完整性,并负贵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的供货地点。 6.1.3、到货验收:货物送至甲方安装现场后,乙方和甲方一同拆箱,对其全部货物、零件、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进行到货验收。乙方负责在项目验收时将系统的全部有关技术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布线图设备配置文档等)、及安装、测试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项目甲方。 6.1.4、试运行:安装完成后,乙方对货物的整体性能和功能进行自检,自检结果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自检合格后,转入为期1个月的试运行。试运行结束后,乙方向甲方提交自检记录和试运行记录,并提出验收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甲方和乙方共同进行设备的验收。 6.1.5、最终验收:甲方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 织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 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验收过程中,若发现货物质量有问题乙方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并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在此期间,乙方在甲方现场进行安装、调试、集成、试运行直至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已含在投标总价中。全部货到甲方现场三个月内完成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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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100 验收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付乙方合同款总金额的100%。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2.5%。说明:乙方在签订协议(合同)前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合同金额2.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将在乙方履行完合同约定事项后无息退还。若乙方违约的,甲方不退还履约保证金或由乙方承担担保责任,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9、合同有效期
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或依本合同约定合同解除或终止。。
10、违约责任
10.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 ,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2%。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30%。 10.2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2%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以上(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3若乙方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0.4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00元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5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可以免责,但违约方必须及时提交相关书面报告材料。。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并按本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甲方所在地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向甲方所在地福州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质保期及响应时间: 14.1.1免费质量保证(修)期:设备保修壹年,终身维护。在保修期内,任何由制造商选材和制造不当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贵免费维修。保修期后,乙方保证零配件的供应并进行有偿维修。系统软件终身免费升级。免费质保期从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14.1.2故障响应时间:乙方在保修期内要求经常回访,有问题做到及时处理。出现质量问题或故障时,响应时间在2小时内,工程师应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排除故障;如72小时内无法修复的设备,乙方应提供同等配置的同品牌同型号设备供甲方使用。保修期内如同一故障发生三次,或在两个月内无法修复,乙方无条件换货;如保修期内因故障停机,按停机时间的双倍顺延保修期;保修期结束后,乙方仍应负责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但只能收取零配件费。 14.2、技术培训及服务 14.2.1、培训内容与约定: 该课程旨在对测量机系统操作人员提供系统使用和测试技术基本培训。参加该课程人员一般要求具备基础知识、计算机应用知识及初级英语知识。 时间: 2-3 个工作日,参加人数: 2人 14.2.2、 培训内容: (1)测试设备基本概念及几何动作运行方式 (2)整机实机操作训练 (3)简易维护及故障排除 装机训练时间为1天,教会为止,每次训练参加人员不得中途离席,以免影响训练。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闽江学院 乙方: 福建鸿伟盛丰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溪源宫路200号 住所: 福建省福州高新区乌龙江南大道79号信通国际中心A地块3#楼14层1420办公
单位负责人: 王宗华 单位负责人: 刘冀伟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陈长彬
联系方法: 0591-83760473
联系方法: 17850392098
开户银行: 工行福州大学城支行 开户银行: 平安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 1402020829600001755 账号: 15113857366620

签订地点: 福建/福州市/闽侯县
  签订日期:2022年0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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