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谷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遂川县巾石中心小学委托,经遂川县政府采购管理机构批准,对遂川县巾石中心幼儿园幼教设备采购项目实行国内竞争性谈判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招标编号:谷正吉采(遂川)字[2017]20号
2、 招标内容:遂川县巾石中心幼儿园幼教设备采购项目(详见标书)
3、采购预算:本项目最高限价为46万元,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4、 本次招标取消报名环节,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直接投标。
5、所有谈判文件应于2017年6月6日14:3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谈判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
6、 谈判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6月6日14:30时整。
7、 谈判地点:江西省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影时代广场五楼)
8、 经采购人确认,合格供应商(投标方)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所投货物(教学玩具及游乐设备)(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开标时提供财务报表(上一年度或近12个月内任1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或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原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开标时提供书面承诺函原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开标时提供开标前12个月内任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文件原件(缴税凭证或证明)和开标前12个月内任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原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或投标人社保登记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开标时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开始谈判时间:2017年6月6日14:30时。
10、竞标人须派授权代表出席谈判会议((1)授权代表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2)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3)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原件,(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承诺函原件(5)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原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原件(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等有效证明原件出席)。
11、凡参与遂川县扶贫攻坚项目未按合同履约的投标人(或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的投标,如中标后发现,取消中标资格。
12、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单位 康先生13879655887
采购代理机构 0796-6327783 传真号 0796-6327783
电子函件:scrygs2008@163.com
13、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czbtb.d207.51kweb.com/和吉安政府采购网http://218.64.81.5/zfcg/发布。
江西省谷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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