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城乡一体化供水管网延伸工程材料采购项目(水表箱第二批)(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WH21CG2023FW9429
二、项目名称: 无为市城乡一体化供水管网延伸工程材料采购项目(水表箱第二批)(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浙江永能给排水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水口乡龙山工业园区
中标金额:106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不锈钢防冻水表箱 品牌:永能牌 规格型号:1 型 300*700*180 数量:80000 个 单价:125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程利光 杨军 陈瀚 张红霞 章晓九 董红生 沙开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若100万元≤中标价<500万元:代理服务费=100万元×1.2%+(中标价-100万元)×0.66%;若500万元≤中标价<1000万元,代理服务费=100 万元×1.2%+400万元×0.66%+(中标价-500万元)×0.32%;若 1000万元≤中标价<5000 万元,代理服务费=100 万元×1.2%+400万元×0.66%+500 万元×0.32%+(中标价-1000万元)×0.2%。
收费金额:557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是否中小微企业成交:否
3、无效投标单位:无。
4、中标单位业绩:①无为市城乡一体化供水支管网改造工程材料采购项目(水表箱第一批)2023 年 1 月 3 日;②无为县城乡一体化供水高沟区域供水工程不锈钢水表箱等采购项目 2021年10月26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无为市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无城镇滨河南路84号
联系方式:0553-63378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无为市万厦都市经典3栋1单元501
联系方式:赵翔 193153846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翔
电 话:19315384633
十、附件
1、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