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JXHK2024-SY-C002]上犹县土壤普查成果编制汇总项目合同公示
金额
84.8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6/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xhk2024-sy-c002
预算金额84.85万元
招标公司上犹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惠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江西核工业测绘院集团有限公司84.85万元
中标联系人-0791-83851529
公告正文
合同编号:
技术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上犹县土壤普查成果编制汇总项目
委托方(甲方):上犹县农业农村局
受托方(乙方):江西核工业测绘院集团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2024 年 6 月 19 日
签订地点:赣州上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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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委托方):上犹县农业农村局
乙方(受托方):江西核工业测绘院集团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24 年 6 月 19 日
签订地点:上犹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 2024 年 6 月 17 日(江西惠可企 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上犹县土壤普查成果编制汇总项目的成交结 果和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XHK2024-SY-C002)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 致,签订本合同。详细价格、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服务的特定信息 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所有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会议 纪要、协议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第一条 合同内容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以下服务:
第二条 合同总价
总价为人民币(大写):捌拾肆万捌仟伍佰元整 ,即 RMB848500.0 元。该合同总价是完成服务内容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 价不变。
第三条 知识产权
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全部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应保证 甲方及其用户 在使用服务或服务的任何部分不受任何关于侵犯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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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著作权(版权)等知识产权及所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其它合法 权益的指控;乙方须自行承担因本项目发生的一切侵权、意外及第三方 引起的损害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 部损失及费用。
第五条 服务质量
1.甲、乙双方应将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确认的服务名称、服务需求、商务需求、技术要求、质量标准、数量和服务日期等内容作为本条款的 基础共同遵照执行。
2.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后于 2024 年 11 月 10 日前形成初步编制成果,交县 三普办审核,完成所有服务内容并验收合格。
第七条 验收
1.乙方验收前应对服务内容全面检查,应整理列出服务清单(服务 清单的内容应与响应文件中一致)交甲方,作为甲方验收的依据。
2.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清单依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上的要求 进行验收。涉及乙方向第三方采购商品类实物的,应按国家有关质量标 准进行现场验收,达到要求的给予签收。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后果 由乙方负责。
3.甲方应组织专业人士在现场验收,验收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 于聘请专业人士花费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时乙方应当在场。甲方 根据其验收情况作出验收结果报告,乙方必须予以配合。如经甲方书面 通知乙方到场乙方仍不到场的,视为乙方认可甲方的验收结果报告。
4.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供应商应负责按照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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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要求采取更换或维修等措施妥善处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和损失。
第八条 付款方式
中标人提交初步成果并经上犹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 公室验收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60%;中标人提交最终成果并经江西省 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通过后,支付剩余 40%的合同金额。
第九条 售后服务
乙方应按采购文件及成交结果规定的服务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 供服务。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随意变更时长、时 段、位置和内容,或是不能按甲方合理要求对服务方案进行调整的,每 违约 1 次,应按合同额的 1%支付违约金,且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完 成整改。累计违约达 3 次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 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全额赔偿。
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每延 期一日,乙方应以合同总金额的 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30 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除支付违约金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全部赔偿。
3.赔偿损失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保 函费、执行费、 评估费、鉴定费、公证费、拍卖费、交通差旅费、调 查取证的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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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它未尽事宜,以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为准,或者由甲乙双方友 好协商解决另行 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否则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典》议定。
第十一条 争议及仲裁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 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提请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 裁。
第十一条 其他
1.本合同正本 7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 3 份,采购代理机构 1 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字): 签约代表(签字):
地址:上犹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庐山南大道 286 号 电话:0797-8541983 电话:0791-83851529
开户行:中国银行南昌丰和大道支行
账号:197702051084
_2024_年_6_月_19_日 _2024__年_6_月_19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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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上犹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意向征求函 为减轻中小企业资金成本运行压力,缓解中小微企业 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江西省 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请问您是否了解或者知晓相关政策? 答:我方已了解并知晓相关政策。 请问您是否有合同融资意向?
答:我方目前没有合同融资意向。
中标供应商名称(签字及盖章):
供应商联系方式:0791-83851529
中标供应商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庐山南大道 286 号
2024 年 6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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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单项合计 |
1 | 上犹县土壤 普查成果编 制汇总项目 | 项 | 1 项 | 848500.0 元 | 84850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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