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嘉兴港海河联运示范区海盐内河港区于城作业区工程土地类专题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经海盐县于城镇人民政府以于政[2024]120号文件批准,浙江恒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海盐县盐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浙恒跃采[2024]012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非政府采购)
四、磋商项目:嘉兴港海河联运示范区海盐内河港区于城作业区工程土地类专题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总投资 | 采购内容 |
1 | 嘉兴港海河联运示范区海盐内河港区于城作业区工程土地类专题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 1项 | 90万元 | 详见采购需求 |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二)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测绘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省级及以上土地学会颁发的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省级及以上林业工程建设协会颁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具有土地类或测绘类或林业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采购文件方式:采用发送采购文件电子版的形式
2.本项目报名方式:线上线下均可
3.标书售价:每本300元(售后不退),转账时请备注项目名称
缴纳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账/现金
账户名称:浙江恒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海盐分公司
开户银行:海盐农商银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201000193141992
注:供应商提交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企业资质复印件;③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④供应商报名表(详见公告附件),线上报名资料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017511622@qq.com;线下报名地址为浙江恒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海盐县城北西路303号成成大厦8楼)。
4.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22日(报名时间截止后将不再接受相关报名)。
5.投标保证金:免。
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4年7月25日14: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恒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海盐县城北西路303号成成大厦8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本项目将于2024年7月25日14:00时整在浙江恒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海盐县城北西路303号成成大厦8楼)开标,投标人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限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1名,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证明出席)。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海盐县盐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573-86455631
地址:海盐县于城镇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恒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芳玲
联系方式:0573-86119668
地址:海盐县城北西路303号成成大厦8楼
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海盐县于城镇纪委
联系电话:0573-86459609
地址:海盐县于城镇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报名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作资格审查,只负责接受报名和发售招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评标开始前)将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各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资格审查文件,届时未提供相应资格审查文件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附件信息:
供应商报名表.docx
12.6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