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尔维亚尼什绕城铁路项目汽车吊、叉车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因塞尔维亚尼什绕城铁路项目施工需要,决定自筹资金采购1台25T汽车吊、1台50t汽车吊及1台5t叉车。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为塞尔维亚尼什绕城铁路项目。
2.2招标内容:(设备名称、包件划分、计划交货期等)。
序号 |
包件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备注 |
1 |
|
汽车吊 |
25T |
台 |
1 |
2024.12.20 |
|
2 |
|
汽车吊 |
50T |
台 |
1 |
2024.12.20 |
|
3 |
|
叉车 |
5T |
台 |
1 |
2024.12.20 |
|
说明:(1)报价包含随机工具、备品备件费用;
(2)卖方负责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含卸车,运输至上海港);
(3)卖方必须提供买方在塞尔维亚当地上牌的所有资料;
(4)卖方负责办理出口报关的相关业务流程和手续;
(5)卖方办理退税流程,投标报价应为不含税价;
(6)参与投标的产品须为中联、徐工、三一等国内一线品牌;
(7)投标产品须在塞尔维亚当地设立有售后服务网点,能及时售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设计、生产或销售类似设备的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必须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参加投标活动,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当联合投标时,须向招标人提交联合各方签订的《联合投标协议书》,《联合投标协议书》应对所有合伙人在法律上均有约束力。同时,全权代表一方自身的行为能力和经济实力应符合投标资格要求。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1日10时00分至
2024年11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交建供应链系统(https://sp.iccec.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参加多个包件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包件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包件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账户名称:中交二航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自贸试验区芜湖片区支行
银行帐号:342006002018170421953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12月 6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交建供应链系统。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
6.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公开招标书后,请于2024年11月26日10:00时前,在中国交建供应链系统中确认,是否参加投标。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投标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的,不得再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