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媒体运营及产品制作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3/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2024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部署,结合省、市政策精神,突显长沙区域特色,及时全面地反映市场监管工作取得的成效,着力提高社会和全民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知晓度、关注度和满意度,并进一步提升公众的消费安全感,为推动长沙的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二、项目服务内容:
需包含视频号运营、日常宣传节目、深度宣传策划、专题策划、制作系列短视频、海报类产品、宣传片制作、地铁资源、央媒资源等。
(一)长沙市监视频号运营
以权威发布、政策解读、执法动态、消费提示、知识科普为主,由专人负责组织策划拍摄宣传,打造具有公信力和实用性的官方视频号。
拍摄制作24期原创短视频,2分钟以内/期
(二)日常宣传节目
围绕食品安全、质量监管、整治市场乱象、优化营商、政策宣传等方面,走进执法基层,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策划。
节目时长:1-2分钟(根据节目内容定)
制作期数:全年共20期
(三)深度宣传策划
围绕重大节点或事件,进行深度图文宣传策划推广,不少于4次。
(四)制作系列短视频
立足于市场监管的工作领域,聚焦民生热点,进行内容策划制作。
制作期数:10期
每期时长:2分钟以内
(五)海报类产品
设计制作海报,共5组,6张/组。
(六)宣传片制作
根据长沙市市场监管局重点和亮点工作,制作1个宣传片,展现工作成效。
片子时长:5分钟
宣推平台:“我的长沙”APP、“长沙市场监管”视频号
(七)重点策划三大专题
1、策划关于食品安全方面的专题
每期时长:2分钟左右
节目期数:5期
2、策划关于质量方面的专题
每期时长:12分钟左右
节目期数:3期
3、围绕重点活动制作专题
每期时长:1-2分钟
制作期数:5期(根据实际情况定)
(八)地铁资源
合作期间内,在移动电视地铁平台进行宣推。
(九)央媒资源
在央媒平台宣传长沙市市场监管局重点或亮点工作,进一步提升影响力。
数量:不少于15次(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三、工作要求:
要求供应商须拥有电视播出资质,且根据不同制作内容在新媒体平台推送,并负责“长沙市场监管”视频号的运营的相关工作。
二、相关标准:
/
三、技术规格:
/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人: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4.付款方式:2024年7月31日前乙方提交已完成合同进度的相关验收资料,经甲方验收通过后第一次付款合同总金额的50%;2024年11月30日前,本合同执行完毕,乙方提交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作品及验收书,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全部尾款。
5.本项目采购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人员、设备、车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评价评议费用、文件打印费用、差旅费及其他不可预见的费用等均在本次投标报价内。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五、服务标准:
/
六、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按长财采购[2016]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采用简易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相关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本次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属于采购人,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和使用本项目的成果,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2.安全责任:供应商从事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在服务期间发生任何人身伤亡、人身疾病及财产损失或涉及其他法律问题,与采购人无关,均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自行负责解决,采购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费用。
3.供应商须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密管理及保密知识教育。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一、项目概况:
2024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部署,结合省、市政策精神,突显长沙区域特色,及时全面地反映市场监管工作取得的成效,着力提高社会和全民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知晓度、关注度和满意度,并进一步提升公众的消费安全感,为推动长沙的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二、项目服务内容:
需包含视频号运营、日常宣传节目、深度宣传策划、专题策划、制作系列短视频、海报类产品、宣传片制作、地铁资源、央媒资源等。
(一)长沙市监视频号运营
以权威发布、政策解读、执法动态、消费提示、知识科普为主,由专人负责组织策划拍摄宣传,打造具有公信力和实用性的官方视频号。
拍摄制作24期原创短视频,2分钟以内/期
(二)日常宣传节目
围绕食品安全、质量监管、整治市场乱象、优化营商、政策宣传等方面,走进执法基层,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策划。
节目时长:1-2分钟(根据节目内容定)
制作期数:全年共20期
(三)深度宣传策划
围绕重大节点或事件,进行深度图文宣传策划推广,不少于4次。
(四)制作系列短视频
立足于市场监管的工作领域,聚焦民生热点,进行内容策划制作。
制作期数:10期
每期时长:2分钟以内
(五)海报类产品
设计制作海报,共5组,6张/组。
(六)宣传片制作
根据长沙市市场监管局重点和亮点工作,制作1个宣传片,展现工作成效。
片子时长:5分钟
宣推平台:“我的长沙”APP、“长沙市场监管”视频号
(七)重点策划三大专题
1、策划关于食品安全方面的专题
每期时长:2分钟左右
节目期数:5期
2、策划关于质量方面的专题
每期时长:12分钟左右
节目期数:3期
3、围绕重点活动制作专题
每期时长:1-2分钟
制作期数:5期(根据实际情况定)
(八)地铁资源
合作期间内,在移动电视地铁平台进行宣推。
(九)央媒资源
在央媒平台宣传长沙市市场监管局重点或亮点工作,进一步提升影响力。
数量:不少于15次(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三、工作要求:
要求供应商须拥有电视播出资质,且根据不同制作内容在新媒体平台推送,并负责“长沙市场监管”视频号的运营的相关工作。
二、相关标准:
/
三、技术规格:
/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人: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4.付款方式:2024年7月31日前乙方提交已完成合同进度的相关验收资料,经甲方验收通过后第一次付款合同总金额的50%;2024年11月30日前,本合同执行完毕,乙方提交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作品及验收书,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全部尾款。
5.本项目采购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人员、设备、车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评价评议费用、文件打印费用、差旅费及其他不可预见的费用等均在本次投标报价内。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五、服务标准:
/
六、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按长财采购[2016]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采用简易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相关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本次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属于采购人,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和使用本项目的成果,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2.安全责任:供应商从事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在服务期间发生任何人身伤亡、人身疾病及财产损失或涉及其他法律问题,与采购人无关,均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自行负责解决,采购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费用。
3.供应商须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密管理及保密知识教育。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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