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院内公开遴选公告
金额
32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1/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
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院内公开遴选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对下列采购项目进行院内公开遴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经销商、厂商投标。
一、 采购项目内容:
注:投标有效期:90日历日
二、项目编码:202401241004
三、项目采购方式:院内公开遴选(综合评分法)
四、评分方法(评分细则):见附件一
五、项目要求:见附件二
六、投标人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和标书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和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2)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中标方不得转包,否则采购方有权利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不做任何补偿。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文件需要的相关材料
(1)投标函加盖单位公章
(2)项目要求条款响应/偏离表(供应商未写入投标文件响应偏离表的技术、商务参数条款均视作无偏离,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3)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4)投标公司的资质证明材料(不限于)
①投标公司的营业执照;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③投标公司提供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或行政处罚记录。提供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网页截图、打印、盖章材料;
(5)报名时提供条款(4)中①-③条款审查材料(复印件);
(6)投标文件的编写:投标文件要求一正二副,标书必须“A4规格纸张胶制(非打孔或夹装)装订成册,并编制总目录”,要求密封;投标报价单单独密封;否则视为符合性审查不合格,作无效投标处理。
七、投标公司须提供真实、合法的投标材料,并应如实响应采购需求参数,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虚假响应参数谋取中标的投标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责任,并将纳入医院供应商诚信黑名单,3年内不得参与医院采购项目投标。
八、其他事项:本项目采购需求未尽事宜,合同签订时双方约定。
九、投标人对以上采购文件的内容有质疑的,应当在本采购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交,逾期将不予受理。
十、报名时间:2024年01月24日至2024年01月30日17:00时止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31日15:00
开标地点: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教学楼9楼评标室
联系电话:王老师15111521151
报名地点: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招标与采购管理科(第三住院楼413)
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
2024年01月24日
附件一:评分细则
附件二:
项目要求
(一)服务对象:
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及其内设机构。
(二)服务内容 :
1.投标人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
2.中标的2家事务所,每家投标人承诺派出执业律师组成法律顾问团队,为采购人提供服务。其中应至少包括2名主办律师(需在投标书中明确指定),并明确一名为主负责。法律顾问团成员所持执业证的“执业机构”要与中标事务所相符。法律顾问团人员不允许变更。
3.中标的2家事务所,每家派出有资质的律师,分别于每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下午2:30—5:30,到采购人指定的办公区域坐班,进行文书审查和接受采购人咨询;非坐班时间若有服务需求应30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响应临时性任务。
4.每家事务所公开至少1个电话号码、公布1个微信号,随时保持畅通,24小时在线,用于接受采购人及其内设机构的咨询;
5.根据采购人要求,起草、修改、审查采购人或其内设机构签署的合同、协议、函件、招投标文件等各类法律文件;协助采购人及其内设机构起草、修改、审查内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6.在根据采购人要求审查相关文书时,要按照采购人单位指定的工作流程,进行法律风险预判,具体应从:是否符合《民法典》第三编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合同的要求、是否存在违法风险、是否存在 纠纷隐患、是否存在遗漏 条款或事项、是否在文字表述错误或歧义、是否存在损害采购人合法权益其他问题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并逐一签署意见。负责审查的律师要在文书审查意见上签字,如因审阅不到位等工作重大过失,造成采购人陷入法律纠纷或经济损失的,负责审查的律师及事务所要承担相应责任,赔偿采购人相应损失;
7.协助采购人及其内设机构建立风险防范体系,向采购人提供与运营管理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信息,建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按采购人要求对开展流程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8.协助和指导采购人建立和完善法律文件档案、医院法律风险管理机制和应对预案;
9.应采购人及其内设机构要求,派出采购人指定的律师,参加工作会议或谈判,现场提供法律咨询和意见;
10.根据采购人要求,就采购人及其内设机构在对外服务及内部管理中的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和建议(必要时须出具《法律意见书》或相关文书)、律师函件等;
11.在采购人法治建设、依法执业、平安建设等工作中,特别是采购人在接受涉及法律事务的上级检查、巡视巡察等工作中,中标的事务所须全力支持,根据采购人要求,派出人员或团队完成相应工作;
12.派出有专业资质的人员,对采购人员工进行法律知识讲座和法制宣传教育,每家事务所每年至少2次,时间、内容及主讲人由采购人决定;
13.中标的2家事务所,按照分时间段或分领域的方式,每年为采购人开展一次全面法律风险评估并出具报告,包括但不仅限于当年度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整改方案等,具体根据采购人当年的安排进行;
14.派出采购人指定的律师,参与处理采购人尚未形成诉讼或仲裁的民事、经济、行政、医疗争议或其他重大纠纷,提供法律意见和处理方案;指导医院建立完善诉讼、仲裁应对机制,包括证据搜集、内部配合机制等一系列应对策略;
15.派出采购人指定的律师,接受采购人的委托,担任采购人的代理人,参加采购人与第三方之间的纠纷调解、仲裁或诉讼活动;
16.根据采购人随时指示处理其他与法律相关的杂项事务;
17.中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及团队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一致;中标人所提供的团队中的任何成员,必须根据采购人要求,随时到场参与工作。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关系,并将该所列入医院失信名单,5年内不接受其投标或合作;
18.要求中标人入驻政府采购云平。
以上项目要求投标人全部响应,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三)服务时间及费用
1.服务时间:2024年1月至2026年1月(协议一年一签订,最高可续签至2026年1月,如采购人对服务有异议可终止续签)
2.服务报价:每家律师事务所顾问费用报价不超过8万元/年,所报价格为费用总额,包括法律顾问服务费、标的额50万元(含)以内的案件的代理诉讼费、市内交通费、通信费、餐费、税费等所有费用。因案件应诉需要在外县市及省内其他地区出差的,差旅费标准同采购人单位工作人员。标的额超过50万元的案件代理费用,根据所报折扣,按照《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标准 》规定的价格另行收费。
3.付款方式:每半年支付一次,根据服务评价结果提供符合财务要求的发票每次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4.采购人郑重声明:价格是重要参考因素,但并非唯一条件。投标人一旦成交,双方将严格按照成交价格签订、执行相关业务约定书。
(四)、其他要求
1.投标人派出的律师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执行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秉公尽责,严守法纪;
(2)熟悉医院全流程管理,能够处理医院的医疗质量、行政后勤、纪检监察、建设工程、物资采购、财务税费、人事劳资等多方面复杂问题,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在司法、卫生、银行、税务、财政、人社、建设部门有任职经历或曾担任前述机构法律顾问的经历,或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资产评估师、政府采购评标专家资质;
(3)精通法律业务,具有处理复杂或者疑难法律事务的工作经验和能力;
(4)具有医疗卫生机构或卫生行政部门法律顾问工作经验,或代理过医疗法律事务的;
(5)具备普法及相关法律案例培训的能力,在司法相关辩论、演讲方面表现突出的;
★2.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年检;律师事务所近3年未受到司法类行政处罚,近3年没有因法律服务质量问题导致被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判决或者裁决赔偿的记录,律师事务所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面临重大诉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甚至破产等状态。
(五)、考核要求
每季度完成一次考核,考核内容如下:
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院内公开遴选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对下列采购项目进行院内公开遴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经销商、厂商投标。
一、 采购项目内容:
项 目 | 服务范围 及要求 | 服务期限 | 拟遴选数量 | 报价限额(每家) | 项目总预算 |
法律顾问 服务 | 详见项目要求 | 2年 | 2家 | 8万元/年 | 32万元 |
注:投标有效期:90日历日
二、项目编码:202401241004
三、项目采购方式:院内公开遴选(综合评分法)
四、评分方法(评分细则):见附件一
五、项目要求:见附件二
六、投标人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和标书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和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2)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中标方不得转包,否则采购方有权利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不做任何补偿。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文件需要的相关材料
(1)投标函加盖单位公章
(2)项目要求条款响应/偏离表(供应商未写入投标文件响应偏离表的技术、商务参数条款均视作无偏离,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3)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4)投标公司的资质证明材料(不限于)
①投标公司的营业执照;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③投标公司提供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或行政处罚记录。提供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网页截图、打印、盖章材料;
(5)报名时提供条款(4)中①-③条款审查材料(复印件);
(6)投标文件的编写:投标文件要求一正二副,标书必须“A4规格纸张胶制(非打孔或夹装)装订成册,并编制总目录”,要求密封;投标报价单单独密封;否则视为符合性审查不合格,作无效投标处理。
七、投标公司须提供真实、合法的投标材料,并应如实响应采购需求参数,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虚假响应参数谋取中标的投标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责任,并将纳入医院供应商诚信黑名单,3年内不得参与医院采购项目投标。
八、其他事项:本项目采购需求未尽事宜,合同签订时双方约定。
九、投标人对以上采购文件的内容有质疑的,应当在本采购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交,逾期将不予受理。
十、报名时间:2024年01月24日至2024年01月30日17:00时止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31日15:00
开标地点: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教学楼9楼评标室
联系电话:王老师15111521151
报名地点: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招标与采购管理科(第三住院楼413)
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
2024年01月24日
附件一:评分细则
评分 项目 |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分细则 |
价格部分 (15分) | 投标报价 | 15 | 以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 |
服务能力得分(60分) | 团队负责人员要求 | 12 | 拟派往采购人单位的2名主办律师执业年限要求:1名主负责律师执业年限达到十年以上(含十年),另1名律师执业年限达到七年以上(含七年),得分为9分;两名律师都达到十年以上(含十年)得分为12分;未能满足以上条件的得分为0分。(提供符合要求的律师证复印件及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
类似业绩 | 9 | 提供2021年以来类似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业绩一个3分,服务对象为同等级医院的加3分,其余加1.5分,此项最多为9分,没有则不计分。(提供合同复印件) | |
成功案例 | 9 | 2021年以来,代理医疗纠纷类或建设工程、大宗物资采购类纠纷、医院劳动争议、历史遗留问题等诉讼案件的成功案例三件的,即得3分;无类似案例此项为0分;每多一件加1.5分,此项最多为9分。(提供2021年以来判决书复印件) | |
依法治理建设指导能力 | 3 | 团队服务的单位获得过上级机关颁发的法治相关荣誉并有合同复印件的,计3分;无类似业绩此项为0分;此项最高计3分。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单位2021年以来相关荣誉证书或文件复印件(不在服务合同期内无效) | |
普法培训能力 | 6 | 团队成员有近两年开展两次以上医疗卫生行业法治培训,担任主讲,并提供培训现场照片的,即为基础分3分,每增加一次增加1.5分;无类似业绩此项为0分;此项最多为6分。(提供相关证书、证件及培训现场照片) | |
顾问团队组成人员实力 | 9 | 团队有5名以上专职律师为基础分3分,每少一名扣1分,每多一名加3分,服务团队成员中公检法、行政执法机关、公立医院工作经历,或为公检法司、人社、财税、医保、信访、保险、市场监管、卫监执法等单位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专项法律服务经历,每多一项加3分,此项最多为9分。(提供律所报送具体参与法律顾问服务律师团队组成个人简历) | |
所获荣誉情况 | 12 | 律所及团队成员获得市级以上荣誉为基础分3分,没有的为0分;每获得一项国家级荣誉加3分;每获得一项省级荣誉加1.5分;每获得一项市级荣誉加1分。此项最多为12分。(提供律所及服务团队成员与业务相关的荣誉、奖励的证书、证明、文件) | |
服务方案 (25分) | 其他服务 | 12 | 除法律服务外能提供其他服务,团队成员具备市级法学法律专家库成员、地方立法咨询专家、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医疗调解委员会咨询专家、公平竞争审查专家、省级政府采购评标专家等其他门类或资质的,拥有一个门类为基础6分,没有的为0分,每多一个门类的加3分,此项最多为12分。(提供服务方案和资质证书、聘书、证明、文件) |
特色服务 | 8 | 除遴选文件要求的服务项目外,承诺提供对采购人工作有帮助的服务内容,为基础分4分,每多提出一项加2分,此项最多分为8分。 | |
服务优惠 | 5 | 标的额超过50万元的案件代理费折扣为1-5%记1分,5-10%记3分,10%以上的记5分。 |
附件二:
项目要求
(一)服务对象:
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及其内设机构。
(二)服务内容 :
1.投标人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
2.中标的2家事务所,每家投标人承诺派出执业律师组成法律顾问团队,为采购人提供服务。其中应至少包括2名主办律师(需在投标书中明确指定),并明确一名为主负责。法律顾问团成员所持执业证的“执业机构”要与中标事务所相符。法律顾问团人员不允许变更。
3.中标的2家事务所,每家派出有资质的律师,分别于每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下午2:30—5:30,到采购人指定的办公区域坐班,进行文书审查和接受采购人咨询;非坐班时间若有服务需求应30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响应临时性任务。
4.每家事务所公开至少1个电话号码、公布1个微信号,随时保持畅通,24小时在线,用于接受采购人及其内设机构的咨询;
5.根据采购人要求,起草、修改、审查采购人或其内设机构签署的合同、协议、函件、招投标文件等各类法律文件;协助采购人及其内设机构起草、修改、审查内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6.在根据采购人要求审查相关文书时,要按照采购人单位指定的工作流程,进行法律风险预判,具体应从:是否符合《民法典》第三编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合同的要求、是否存在违法风险、是否存在 纠纷隐患、是否存在遗漏 条款或事项、是否在文字表述错误或歧义、是否存在损害采购人合法权益其他问题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并逐一签署意见。负责审查的律师要在文书审查意见上签字,如因审阅不到位等工作重大过失,造成采购人陷入法律纠纷或经济损失的,负责审查的律师及事务所要承担相应责任,赔偿采购人相应损失;
7.协助采购人及其内设机构建立风险防范体系,向采购人提供与运营管理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信息,建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按采购人要求对开展流程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8.协助和指导采购人建立和完善法律文件档案、医院法律风险管理机制和应对预案;
9.应采购人及其内设机构要求,派出采购人指定的律师,参加工作会议或谈判,现场提供法律咨询和意见;
10.根据采购人要求,就采购人及其内设机构在对外服务及内部管理中的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和建议(必要时须出具《法律意见书》或相关文书)、律师函件等;
11.在采购人法治建设、依法执业、平安建设等工作中,特别是采购人在接受涉及法律事务的上级检查、巡视巡察等工作中,中标的事务所须全力支持,根据采购人要求,派出人员或团队完成相应工作;
12.派出有专业资质的人员,对采购人员工进行法律知识讲座和法制宣传教育,每家事务所每年至少2次,时间、内容及主讲人由采购人决定;
13.中标的2家事务所,按照分时间段或分领域的方式,每年为采购人开展一次全面法律风险评估并出具报告,包括但不仅限于当年度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整改方案等,具体根据采购人当年的安排进行;
14.派出采购人指定的律师,参与处理采购人尚未形成诉讼或仲裁的民事、经济、行政、医疗争议或其他重大纠纷,提供法律意见和处理方案;指导医院建立完善诉讼、仲裁应对机制,包括证据搜集、内部配合机制等一系列应对策略;
15.派出采购人指定的律师,接受采购人的委托,担任采购人的代理人,参加采购人与第三方之间的纠纷调解、仲裁或诉讼活动;
16.根据采购人随时指示处理其他与法律相关的杂项事务;
17.中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及团队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一致;中标人所提供的团队中的任何成员,必须根据采购人要求,随时到场参与工作。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关系,并将该所列入医院失信名单,5年内不接受其投标或合作;
18.要求中标人入驻政府采购云平。
以上项目要求投标人全部响应,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三)服务时间及费用
1.服务时间:2024年1月至2026年1月(协议一年一签订,最高可续签至2026年1月,如采购人对服务有异议可终止续签)
2.服务报价:每家律师事务所顾问费用报价不超过8万元/年,所报价格为费用总额,包括法律顾问服务费、标的额50万元(含)以内的案件的代理诉讼费、市内交通费、通信费、餐费、税费等所有费用。因案件应诉需要在外县市及省内其他地区出差的,差旅费标准同采购人单位工作人员。标的额超过50万元的案件代理费用,根据所报折扣,按照《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标准 》规定的价格另行收费。
3.付款方式:每半年支付一次,根据服务评价结果提供符合财务要求的发票每次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4.采购人郑重声明:价格是重要参考因素,但并非唯一条件。投标人一旦成交,双方将严格按照成交价格签订、执行相关业务约定书。
(四)、其他要求
1.投标人派出的律师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执行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秉公尽责,严守法纪;
(2)熟悉医院全流程管理,能够处理医院的医疗质量、行政后勤、纪检监察、建设工程、物资采购、财务税费、人事劳资等多方面复杂问题,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在司法、卫生、银行、税务、财政、人社、建设部门有任职经历或曾担任前述机构法律顾问的经历,或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资产评估师、政府采购评标专家资质;
(3)精通法律业务,具有处理复杂或者疑难法律事务的工作经验和能力;
(4)具有医疗卫生机构或卫生行政部门法律顾问工作经验,或代理过医疗法律事务的;
(5)具备普法及相关法律案例培训的能力,在司法相关辩论、演讲方面表现突出的;
★2.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年检;律师事务所近3年未受到司法类行政处罚,近3年没有因法律服务质量问题导致被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判决或者裁决赔偿的记录,律师事务所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面临重大诉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甚至破产等状态。
(五)、考核要求
每季度完成一次考核,考核内容如下:
考核评分表 | |||||
考核时间 | | 考核科室 | | ||
序号 | 项目 | 满意程度评分 | |||
总分 | 得分 | 备注 | |||
1 | 规定的时间内响应日常咨询:工作日≤2小时,休息日24小时内到现场,超过时间一次扣0.5分 | 2 | | | |
2 | 保证坐班按时出勤率在95%以上(请假少于5%)未达标扣4分 | 4 | | | |
3 | 按计划要求完成法治培训和法律风险梳理,缺少一次扣0.5分。 | 2 | | | |
4 | 因法律咨询造成的咨询人投诉的,一次扣0.5分。 | 1 | | | |
5 | 满意度在80%以上的记0.5分,90%以上记0.8分,95%以上记1分 | 1 | | | |
考核评分9分及以上不做扣除,9分以下每下降一分,扣罚同期顾问费的10%,扣罚达4分,院方有权终止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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