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市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设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DS-CG-CS-2023014
二、项目名称:广德市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设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浙江中水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塘路277号保利中心17楼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捌拾伍万贰仟元整(¥852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广德市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设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完成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库建立,实施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概预算等,并完成项目评审;需上报省市各类计划表以及施工全过程相关服务等。 服务要求:完成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库建立,实施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概预算等,并完成项目评审;需上报省市各类计划表以及施工全过程相关服务等。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50个日历天。 服务标准:规划编制成果由文本及必要的图集组成,设计文本文法通顺、前后内容连贯有序、层次明晰、重点突出,并备有索引和目录;图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制图规范》(征求意见稿)。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景辉、江凌、刘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收费金额: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广德市华仑大观国际B座14楼,联系电话:0563-6057111 13731936954。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德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德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广德市天官山路9号
联系方式:浦先生 139662004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德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德市华仑大观国际B座14楼
邮箱:dy6057111@163.com
联系方式:0563-60571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工
电话:13731936954
十、附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