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挂牌时间 | ||
NCGQ02K20240071G | 高青县芦湖街道三甲赵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住户窗户维修工程施工项目 | 2024年10月17日 至 2024年10月24日 | ||
挂牌价格 | 9.007万元 | |||
项目实施主体 基本情况 | 名称 | 高青县芦湖街道三甲赵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住址 |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芦湖街道三甲赵村 | |||
联系人 | 赵青海 | 联系电话 | 15705339917 | |
流转(需求)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展示时间 |
| 标的展示地点 |
|
标的性质 | 其它 | |||
标的明细 | 其他类型 |
| ||
标的说明 | 经民主决策,实施高青县芦湖街道三甲赵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住户窗户维修工程施工项目,工期为25天,预计总价9.007万元,施工地点位于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芦湖街道芦湖村芦湖馨苑小区内,竞价步长为0.05万元。一、工程内容和标准:涉及维修住户150户维修面积约7000平方米,项目采取包工包料的方式。竞争主体需对施工项目进行充分勘察,如因勘察不充分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争主体承担。二、验收和质保要求:该项目施工方确保质量一年内不出现损坏问题,如出现损坏施工方需进行维修。三、合同签订:结果公示期结束后3天内完成合同签订,否则视为弃标,由项目实施主体进行保证金处置。四、维修期限和价款支付:维修期限为签订合同后30天,价款验收通过后一次性支付。 | |||
流转(需求)要求 |
| |||
重大事项披露 | 项目竞争主体参与交易,即视为已对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交易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 | |||
流转(需求)行为批准 | 批准单位 | 高青县芦湖街道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 | ||
批准内容 | 同意挂牌 | |||
估价(预算)依据 | 机构 |
| ||
日期 |
| |||
价格 (万元) |
| |||
备案单位 |
| |||
交易条件 | 熔断价 | 无 | ||
保留价 | 无 | |||
价款支付方式 |
| |||
与流转(需求) 相关其他条件 |
| |||
项目竞争主体资格条件 | 自然人 | |||
优先购买权人 | 无 | |||
资格审查方式 | 后审,成交后由项目实施主体组织审查 | |||
挂牌 相关要求 | 挂牌方式 | 网络连续竞价 | ||
竞价方式 | 反向(减价) | |||
报价时间 | 2024年10月17日00时00分至2024年10月24日11时00分为自由报价。2024年10月24日11时00分后为延时竞价。 | |||
网上报名 | 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4日(11时00分前截止) | |||
收费标准 | ■免费 | |||
其他 |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 | 是 | ||
交纳金额(万元) | 1 | |||
交纳方式 及时间 | 进入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ibo.gov.cn:8082/),点击“登录注册”进行登录,选择本项目按照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操作,保证金交纳银行账号是由网上交易系统随机自动生成唯一的保证金子账号,必须采用电汇或网上银行转账的方式足额交纳保证金(不能用现金、支付宝或银行卡二类账户)。 2024年10月24日11时00分 竞买人以“交易乙方”身份参与本项目的,请使用系统预留的单位户名开立的银行账户交纳;以“自然人”身份参与本项目的,请使用系统预留的注册人开立的银行账户交纳。 | |||
退付方式 | 未竞得主体的交易保证金,在结果公示期结束后,系统自动原渠道退付交易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 |||
联系方式 | 监督方 | 高青县芦湖街道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 | ||
联系人 | 张艳红 | |||
电话 | 0533-6966002 | |||
交易机构 | 芦湖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 | |||
联系人 | 贾向然 | |||
电话 | 0533-6951776 | |||
技术咨询电话 | 400-998-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