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岑巩县天马镇天马中学学生宿舍、学生食堂2024年维修改造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北京时间2024年07月30日 14时3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P522626202400075I
项目名称:岑巩县天马镇天马中学学生宿舍、学生食堂2024年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序列号:ZFCG2024071800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60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1599000.00元
采购需求:具体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标项
标项名称:岑巩县天马镇天马中学学生宿舍、学生食堂2024年维修改造工程
数量:项
预算金额(元):16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食堂改造、男生宿舍楼改造、女生宿舍楼改造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备注:无
合同履约期限: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纳税凭证和2023年以来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和采购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8)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信用信息查询: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查询 (查询时间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10)提供《黔东南州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文件。注册入库需知:尚未注册入库的交易主体请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贵州省黔东南州) ,点击“统一注册平台”进行信息入库注册 (信息入库咨询电话 08558685619/8685617),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 CA 数字证书即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贵州省黔东南州) 开展招投标及竞买业务。本 项目不接受现场获取文件,如因未注册而导致不能参加本项目获取文件的交易主体,后果自行承担。 2.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采取电子文件投标,方式为线上递交 (具体递交方式详见采购文件),请各供应商下载专业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不受公告发布时间“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的限制。 4.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不需到达不见面开标现场,于开标时间前根据《黔东南不见 面开标大厅-非招标项目操作指南》的要求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锁 、网络等状况良好,按 照规 定的时间完成在线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在线解密等工作。因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各不齐或网络故障等原因,导致未能完成在线解密,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相关后果。 5.供应商应及时登录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下载中心”学习“《黔东南不见面开标大厅-非招标项目操作指南》,并提前做好有关设各配置安装调试工作,技术部电话0855- 8685651。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9日 23时59分至 2024年07月30日 14时30分
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方式: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售价: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30日 14时30分00秒
投标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30日 14时30分
开标地点:黔东南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⑴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再进行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和价格扣除,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的,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分;(3)对投标产品是“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即在总分基础上,每一项加0.3分;所投产品同时具有节能和环保证书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超过2分;(4)按《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号)文件执行;(5)按《关于将国产密码应用措施等条款落实到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7)6号文件执行。(6)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政部文件《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执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岑巩县教育局
地址:岑巩县振兴大道上段岑巩县教育局
项目联系人:章标
项目联系方式:157725649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贵州中元利时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市迎宾大道丰球新天地A栋1单元2803
项目联系人:刘泽友
项目联系方式:18985288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