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江达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区改扩建工程项目(三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14 21:1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昌都市江达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区改扩建工程项目(三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1407003401000720003)
一、招标条件
本昌都市江达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区改扩建工程项目(三次)(招标项目编号: S1407003401000720003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家资金,招标人为江达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总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改扩建传染病负压病床4张、其中ICU病床2张;改造传染病床16张;完善检验检测仪器设备、配置呼吸机、负压救护车等必要设备。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昌都市江达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区改扩建工程项目(三次):
2.1、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改扩建传染病负压病床4张、其中ICU病床2张;改造传染病床16张;完善检验检测仪器设备、配置呼吸机、负压救护车等必要设备;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2.3、建设地点:昌都市江达县;
2.4、计划工期:8个月;
2.5、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昌都市江达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区改扩建工程项目(三次):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不要求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 一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一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本标段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001昌都市江达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区改扩建工程项目(三次):
获取时间: 2023-02-15 00:00 -- 2023-02-22 00:00, 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获取方法: 网上下载
具体地址: 请通过西藏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http://ggzy.xizang.gov.cn/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001昌都市江达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区改扩建工程项目(三次):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2023-03-08 10:50: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递交方法: 系统上传
递交地址: 电子文档递交网址: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昌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1。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001昌都市江达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区改扩建工程项目(三次):
开标时间: 2023-03-08 10:50:00
开标方式: 网上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即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加密电子标书。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7.2开标现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纸质投标文件到开标现场并出示身份证件,委托人需携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人员证书须提供原件,由监督部门核实信息,未到场或信息不符的按废标处理。7.3 开标现场投标人提供PDF版纸质版本的投标文件(一正三副)及电子版的投标文件(加盖电子签章后的投标文件未加密文件)电子光盘和U盘各2份,每份文件内容应一致。 7.4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7.5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全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施行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线下采取账户转账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在开标现场不予认可。7.6根据《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房屋市直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藏建办{2022}225号)要求,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在中标后需到达施工管理现场履职,并进行实名制现场管理。 7.7投标单位须在最新的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221.13.83.27:8010/#/index)注册。 7.8中标单位须按照《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中全面落实廉政协议制度的通知》藏建市管函〔2022〕262号文件,签订建设工程廉政协议书,否则招标人或监督部门有权按相关规定处理。7.9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藏昌都市住房和城建设局、江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