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第二阶段)公开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金额
252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9/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jjc-2023zfcg0511
预算金额252万元
招标公司南京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联系人-025-83630919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高婷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第二阶段)(重新招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现场或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9月2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JJC-2023ZFCG0511;
项目名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第二阶段)(重新招标);
预算金额:252万元;
最高限价:252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结合南京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任务需求,本项目采购执法设备包括个人移动执法设备、现场执法辅助设备。具体包括:移动执法包60套(含:执法终端120部、触控键盘160个、便携打印机60部、执法记录仪120部、执法记录仪外置摄像头60个、便携式移动电源60个、定制移动执法包60个),重案执法箱4套(含:办案终端8台、“三防”执法终端8部、便携式扫描仪4台、办案打印机4台、大功率储能电源4个、定制重案执法箱4个),执法记录仪音视频采集工作站10台,小型热成像无人机5架,微型无人机12架。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自合同签订生效起,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备货、安装调试及完成交付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或者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则无需提供(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以上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投标文件中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胶装提交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 4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拒绝下列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9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写字楼1栋高区29楼
方式:①现场获取: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盖章原件、被授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写字楼1栋高区29楼。
②线上获取:登录【http://119.45.145.115/NJJCBaoMing/company/views/baominglist.html】平台注册,按照提示完善用户信息后再关注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技术支持电话:025-58835827-0。注册时的联系人须为负责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本项目后续相关通知将通过邮箱直接发送给此联系人。供应商注册的联系人信息错误是其自身的风险,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责任。
文本制作费:人民币1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9月2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写字楼1栋高区29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电子版须为投标文件盖公章(红章)正本的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文件名建议修改为公司名+项目编号简写、U盘形式(单独密封),随纸质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1)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5)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执行等。
3.供应商信用体系: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招标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4.在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招标中,同一品牌的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方式: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项目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招标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供应商候选人。本次采购项目核心产品:移动执法包(含设备)。
5.是否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不接受。
6.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时间、地点:招标人不组织。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和采购单位联系人沟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中和路98号
联系方式:025-836309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写字楼1栋高区29楼
联系方式:025-58835827-80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婷
电 话:025-58835827-8016
八、其他
本次采购公告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上发布,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第二阶段)(重新招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现场或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9月2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JJC-2023ZFCG0511;
项目名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第二阶段)(重新招标);
预算金额:252万元;
最高限价:252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结合南京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任务需求,本项目采购执法设备包括个人移动执法设备、现场执法辅助设备。具体包括:移动执法包60套(含:执法终端120部、触控键盘160个、便携打印机60部、执法记录仪120部、执法记录仪外置摄像头60个、便携式移动电源60个、定制移动执法包60个),重案执法箱4套(含:办案终端8台、“三防”执法终端8部、便携式扫描仪4台、办案打印机4台、大功率储能电源4个、定制重案执法箱4个),执法记录仪音视频采集工作站10台,小型热成像无人机5架,微型无人机12架。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自合同签订生效起,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备货、安装调试及完成交付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或者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则无需提供(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以上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投标文件中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胶装提交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 4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拒绝下列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9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写字楼1栋高区29楼
方式:①现场获取: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盖章原件、被授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写字楼1栋高区29楼。
②线上获取:登录【http://119.45.145.115/NJJCBaoMing/company/views/baominglist.html】平台注册,按照提示完善用户信息后再关注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技术支持电话:025-58835827-0。注册时的联系人须为负责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本项目后续相关通知将通过邮箱直接发送给此联系人。供应商注册的联系人信息错误是其自身的风险,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责任。
文本制作费:人民币1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9月2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写字楼1栋高区29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电子版须为投标文件盖公章(红章)正本的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文件名建议修改为公司名+项目编号简写、U盘形式(单独密封),随纸质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1)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5)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执行等。
3.供应商信用体系: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招标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4.在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招标中,同一品牌的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方式: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项目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招标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供应商候选人。本次采购项目核心产品:移动执法包(含设备)。
5.是否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不接受。
6.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时间、地点:招标人不组织。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和采购单位联系人沟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中和路98号
联系方式:025-836309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写字楼1栋高区29楼
联系方式:025-58835827-80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婷
电 话:025-58835827-8016
八、其他
本次采购公告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上发布,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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