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铜陵有色公司 颚式破碎机备件竞价公告TGWZ-SBBJ-2017501(二次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17/06/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铜陵有色公司 颚式破碎机备件竞价公告TGWZ-SBBJ-2017501(二次公告)
项目编号 | 所属地区 | 铜陵市 | |
项目名称 |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物资有限公司 | ||
发布时间 | 2017年06月09日 | 截止时间 | 2017年06月16日 |
颚式破碎机备件竞价公告TGWZ-SBBJ-2017501(二次公告)
竞价编号 | TGWZ-SBBJ-2017501(二次公告)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7年6月16日9:00 | |||||
竞价内容 | 颚式破碎机备件竞价公告 | 询价人 | 章长来 | 联系方式 | 0562-5860957 | |||
【重要声明】 | ||||||||
1、公开竞价是铜陵有色集团为规范自主采购管理,推进阳光操作而采取的公开竞争性采购方式,仅适用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性物资以及不具备招标条件的部分物资采购。 | ||||||||
2、竞价开标在铜陵有色金属集团公司纪委全程监督下进行,竞价投标人可到现场观摩开标过程并接受答疑。 | ||||||||
3、中标结果仅直接通知到竞价中标人,不再另行发布中标公告。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竞价投标人可向投标受理人提出书面申请,查询原始资料和评审结果,充分尊重竞价投标人的知情权。 | ||||||||
4、竞价投标人报价前应认真阅读《竞价须知》http://www.tnmg.com.cn/information/ShowInfo.aspx?cid=15441。因竞价投标人制作、密封、寄送报价文件不符合要求,以及竞价投标人的失信行为导致的后果,由竞价投标人自行承担。 | ||||||||
5、投标人接到中标通知后应及时签订合同,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出现一次,从开标之日起,停止其在铜陵有色集团范围内参与竞价资格半年;出现两次,停止其参与竞价资格1年;出现三次,永久取消参与竞价资格。 | ||||||||
6、需要收取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两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无正当理由不交纳的,将列入铜陵有色金属集团公司失信行为供应商名单,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 ||||||||
一、竞价内容 | ||||||||
序号 | 物料描述(名称及型号规格) | 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 品牌或制造商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使用单位) | 备注 |
1 | 动颚总成|PE460R01-02||||海盐机械厂|配套颚式破碎机 PE400*600 | 套 | 1 | 金冠铜业 | ||||
2 | 圆锥破碎机电动机传动皮带|HP500||3L8VJ3000|| | 根 | 15 | 稀贵分公司 | ||||
3 | 颚式破碎机三角带|C1000×760||V-belt(5600)|705501262100| | 根 | 10 | 稀贵分公司 | ||||
4 | 锰钢弹簧|振动筛型号TKS1530B-AT||||辽阳弹簧(鞍山重矿)|振动筛 | 件 | 16 | 金冠铜业 | ||||
5 | 肘板|PEF-J0912破碎机|HT20-40|K1116.11||| | 块 | 2 | 安庆铜矿 | ||||
合计 | ||||||||
二、相关要求 | ||||||||
1、投标人应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和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关产品业绩、履行合同供货能力的制造商,其制造年限不低于二年。报价前需现场核实,所供产品性能品质应等同于或高于现场在用、并确保与现场在用设备备件具有完全的互换性。报价需提供同类设备销售合同复印件,合同原件保留,签订商务合同时查验。不提供销售合同复印件视为无效报价。 | ||||||||
2、投标人报价及交货方式:报价含17%增值税,免费送货到询价人指定交货。 | ||||||||
3、包装与运输要求:包装适合本竞价货物的运输。 | ||||||||
4、付款方式:发票入帐后两个月内付款;报价人可以接受不超过 4 个月的电子承兑汇票。 | ||||||||
5、履约保证金:无。 | ||||||||
6、质保期和质保金:本合同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货物投入使用之日起12个月,质保金为人民币___无___,此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依据买方使用单位出具的无异议报告,由买方向卖方支付。 | ||||||||
7、报价时,应对所报产品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及质量技术标准应描述完整,与本询价表有偏离的,报价时应作偏离描述。其他偏离在报价表时予以说明。 | ||||||||
8、对关系到产品价格、质量的主要部件,要注明原材料的材质、规格等信息,必要时,组件和总成件要注明供货范围。 | ||||||||
9、询价指定品牌的,请按指定品牌产品报价;非指定品牌的,报价人须注明拟供产品的品牌(或制造单位)。 | ||||||||
10、报价有效期:报价截止日起10个工作日。 | ||||||||
三、报价受理时间 | ||||||||
公告之日起至报价截止日期间,每天(节假日除外) 08:00~11:30和14:30~17:30(北京时间)。 | ||||||||
四、报价受理人 | ||||||||
名 称:铜陵金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地 址:长江西路有色公司大院主楼左侧新办公楼金诚招标108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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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244000 | ||||||||
开户银行:中行铜陵朝阳支行 | ||||||||
银行帐号:182705102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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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件 人 :寇岷 | ||||||||
电 话:0562-5861647 | ||||||||
传 真:0562-58608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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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标人报价可自行送达铜冠物资公司办公楼内各部门相应的投标箱中(或通过中国邮政或顺丰快递寄送报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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