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新园轻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员食堂
购买劳务服务采购方案
一、项目概况
1、采购标的:漳州新园轻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员食堂购买劳务服务(劳务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3、预算金额:101150元;采购时间17个月。采购金额以采购人实际采购数量(按月)为准,按实结算。结算总金额不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
4、服务地点:漳州市芗城区南坑北路66号漳州新园轻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员食堂。
5、付款方式:劳务服务款每月结算一次,采购人在每月服务期结束及发票交付后3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付款。
6、合同履约保证金:5%在签订合同之前打到需求方所在的账户。(合同期结束,无未了事宜予以退还)
二、报价要求及方式
本项目采用竞价采购,报价方根据采购品目表中各个品目的最高限价进行单价报价,各个品目单价报价总和最低者为成交供货人,供货人确定后各品目单价报价作为结算单价。针对各个品目所做的单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报价人所含的报价包含本采购项目所有劳务服务所需各项费用,鉴于我公司工作内容特殊性以及疫情防控期间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形,建议有意向的供应商主动向我公司详细了解具体劳务要求,充分考虑后进行合理报价。
报价人于2022年 5月26 日10时之前到漳州新园轻工实业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将报价材料提交给采购方或邮寄给采购方(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南坑北路66号,黄警官收,联系电话:17705965559(其他不明事宜,请电话联系询问)),报价材料包括本项目竞价采购方案、报价单、报价方相关资质材料等,上述材料均加盖公章。报价材料用档案袋放置并用胶水完全密封并在密封口加盖公章,采购方拟定2022年 5月27 日10时在漳州新园轻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对报价材料进行评审。
三、技术和服务要求
1、资质要求
凡有能力提供本项目采购要求所述服务,具有项目经营范围的法定资格,均可成为合格的报价方,同时具备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含相关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同时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报价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材料均加盖公章。
2、质量和服务要求
2.1购买劳务服务内容:服务员及时回收、清洗用过的餐具,清理餐桌,清扫地面,确保用餐器具、场地的需要;负责本工作区内所有物品清洁工作,食物与清洁卫生用品须分开存放;完成责任区的卫生清扫,并符合有关清洁标准,并完成菜等食材的清洗切配及配送打包及回收等相关的服务。
报价人为本项目提供的劳务要求:1、在需求方食堂的工作时间内(每天早上6:30至13:00,下午15:00:至19:00)提供上述劳务服务内容。周末有可能根据食堂用餐量,适时调整劳务内容。报价人自行根据劳务内容要求安排服务人员包括人员数、人员休息等等。2、无条件服从包含疫情防控期间人员封闭管理及其他临时性事务的时间及事务安排。
2.2报价人的报价应包括所涉及的有关项目费用进行报价,包括工资(含医保、社保、失业、工伤生育,公积金,税费等)和管理费等。
2.3.报价人不得将成交项目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现象,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
2.4 购买劳务服务的服务员上岗前需经过采购人审核同意,采购人同意之后方可上岗,采购人不同意的报价人需无条件更换购买劳务服务的服务员。购买劳务服务的服务员因各项原因不能到岗的,成交人须补足,并及时向采购人报备。
2.5 报价人拟为本项目购买劳务服务的服务员均需办理健康证,且该健康证需在服务期间保持有效。上岗前必须提交身份证、健康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提供指定时限内的核酸检测报告,上交采购人备案,主动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
2.6 报价人须另纸承诺如获成交资格,购买劳务服务的服务员在为采购人服务期间,应该受采购人制度的约束。因购买劳务服务的服务员违法违纪,给采购人或其他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成交人承担。
2.7 报价人须另纸承诺如获成交资格,负责购买劳务服务的服务员的培训及管理,与其配置的购买劳务服务的服务员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履行用人单位的义务,必须负责并承担购买劳务服务的服务员的工资,医保,社保,工伤生育,公积金等福利待遇等,购买劳务服务的服务员引发的劳动争议或者生病住院,伤亡及工伤事故和产生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成交人自行承担及处置。
3.违约责任
3.1除不可抗拒原因,报价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没收全额履约保证金,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报价人须支付相应的赔偿。
3.2合同履行期间,报价人不得将项目转包他人,否则视为报价人严重违约,由此造成采购人的一切损失由报价人负责,采购人有权单方中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3.3未按采购人要求配齐劳务服务的服务员(含人数不够、超龄的、没有提交相关证件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改正,超过15天未改正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3.4购买劳务服务的服务员未遵守采购人管理规定,每发生一次扣款200元;连续违反规定3次以上或者拒不改正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报价人替换购买劳务服务的服务员;报价人拒绝替换该购买劳务服务的服务员或者替换的购买劳务服务的服务员未能达到采购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4.其他事项
4.1除竞价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谈判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报价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4.2本竞价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报价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漳州新园轻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员食堂 购买劳务服务采购报价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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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服务期限 |
单位 |
最高限价 |
报价(元)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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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劳务服务的服务员工资(含医保、社保、失业、工伤生育,公积金,税费等) |
按月结算 |
每人 |
53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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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费 |
按月结算 |
每人 |
6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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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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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采用竞价采购,报价方根据采购品目表中各个品目的最高限价进行单价报价,各个品目单价报价总和最低者为成交供货人,供货人确定后各品目单价报价作为结算单价。针对各个品目所做的单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报价人所含的报价包含本采购项目所有劳务服务所需各项费用,鉴于我公司工作内容特殊性以及疫情防控期间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形,建议有意向的供应商主动向我公司详细了解具体劳务要求,充分考虑后进行合理报价。 2、购买劳务服务内容:服务员及时回收、清洗用过的餐具,清理餐桌,清扫地面,确保用餐器具、场地的需要;负责本工作区内所有物品清洁工作,食物与清洁卫生用品须分开存放;完成责任区的卫生清扫,并符合有关清洁标准,并完成菜等食材的清洗切配及配送打包及回收等相关的服务。 报价人为本项目提供的劳务要求:1、在需求方食堂的工作时间内(每天早上6:30至13:00,下午15:00:至19:00)提供上述劳务服务内容。周末有可能根据食堂用餐量,适时调整劳务内容。报价人自行根据劳务内容要求安排服务人员包括人员数、人员休息等等。2、无条件服从包含疫情防控期间人员封闭管理及其他临时性事务的时间及事务安排。 报价人的报价应包括所涉及的有关项目费用进行报价,包括工资(含医保、社保、失业、工伤生育,公积金,税费等)和管理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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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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