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AQHT-TH-2021-00003
金额
29.81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1/03/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qzb-th-2-2021-00005
预算金额29.81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太湖县纪委办公大楼采购空调合同公示

来源:太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 2021-03-03


合同编号

AQHT-TH-2021-00003

项目名称

太湖县纪委办公大楼采购空调

项目编号

AQZB-TH-2-2021-00005

采购人(甲方)

中共太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标人(乙方)

太湖县康达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合同金额

298199.00

合同签订日期

Feb 22, 2021 3:53:54 PM

代理机构

太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成交公告

太湖县纪委办公大楼采购空调

合同附件

见附件(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AQHT-TH-2021-00003合同文档.pdfAQHT-TH-2021-00003合同文档.pdf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本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备注

采购单位备注:

一、运输、安装、调试要求: 成交人应负责所投设备或货物的采购、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所有费用(包含施工过程所有辅材及没有考虑到的一切事项)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二、培训:培训人员现场培训(操作、维护等):供货方免费培训。 三、商检、计量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四、交货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五、交货及提供服务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等工作。 六、其他要求: 1.付款方式:货到安装结束且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2.投标报价需包含设备的运输、装卸、安装、调试、辅材等交钥匙工程的完整报价。 3.中标人提供的产品技术参数不满足采购需求要求或在保修期内不能按合同履行义务的,中标人将按违约处理并报相关管理部门公示及记为不良行为记录。 4.合同签订后,供货时提供产品(所提供的品牌和型号)的彩页(复印件或影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成交供应商公章)。 5.成交供应商供货前需提供货物的品牌与参数,保证原厂正品供货,原厂质保、产品要求原装未拆封、无损坏,无刮涂,提供相关资料等。 6.供应商报价前需实地察看安装地点,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的位置安装,采购人不再支付其它费用。 7.格力空调公司授权供应商,拒收无码机,需原厂原包机,格力指定售后网点安装。

项目备注:

太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注:1.本次采购竞价期间内,如有特供专供商品,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通过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反应,否则视为认可公告中(含附件)所有内容。2.供应商应当认真阅读理解公告要求,理性报价。供应商报价失误,相关责任自行承担。3.供应商应当在保证落实货源或服务的前提下进行报价,并按服务承诺提供相关服务。4.成交公告发布后供应商应及时与采购人联系,商定供货事宜。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