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重庆市黔江排水有限公司采购普通经营和业务保障车辆项目【第三次】项目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11/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杨老师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9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比选公告
重庆市黔江排水有限公司采购普通经营和业务保障车辆项目(第三次)(项目名称)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市黔江排水有限公司采购普通经营和业务保障车辆项目(第三次)(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黔江排水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比选范围:采购车辆的供货及伴随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车辆供货、运输、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车辆上户上牌、充电桩及充电桩安装调试、技术资料、技术服务等费用。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车辆采购清单:
货物名称
交货地点
招标数量
车辆配置需求
2023款 比亚迪宋1.5L冠军版DM-I 150KM旗舰PLUS
重庆市黔江排水有限公司
1辆
1.车身颜色:时光灰
2.全车双层360航空软包脚垫、全车正品3M品牌太阳膜、后备箱垫

2.2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
2.3供货要求: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包括零部件、备件、备品)必须是全新、技术参数和性能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质保标准,随机持有产品合格证书、保修卡、说明书等。
2.4质保期:以厂家质保期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 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具备新车销售。(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人须承诺提供货品及服务满足“第五章 供货要求”中全部条款。(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3投标人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3年8-10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注:法定代表人参与的无需提供。
3.4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以上资料除要求提供原件外,均为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所有投标文件正本均须逐页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3年11月27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1月29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地点:重庆市黔江区宝塔路42号黔江排水二楼。
5.2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市黔江排水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黔江区宝塔路42号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37925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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