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经开区地下管线修补测项目采购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09/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rhzh2022-xc-c-003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国臣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焦工0512-66180139
标书截止时间2022/09/14
投标截止时间2022/09/21
公告正文
RHZH2022-XC-C-003的相关附件.zip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人: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局项目名称:经开区地下管线修补测项目采购编号:RHZH2022-XC-C-003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苏州市政府采购
二、供应商须知一、磋商公告目录2022年9月采购类别:服务类
一、项目基本情况第一章磋商公告五、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四、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三、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
对相城经济开发区辖区内地下管线的进行修补测与数据更新,对地下管线进行管线探测、带状地形图测量,并建立数据库,提供全套数字成果和图文档案资料、分幅地下管线数据库,按相城区管线信息管理系统接口标准提供相应数据,接入相城区地下管线综合信息系统和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空间信息库。(具体测区及工作量以甲方提供要求为准)5.采购需求:4.预算及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玖拾壹万肆仟肆佰玖拾陆元整(¥914496.00元)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2.项目名称:经开区地下管线修补测项目1.项目编号:RHZH2022-XC-C-003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0日前完成。2022年相城经开区(澄阳片区和北桥街道片区)地下管线修补测具体要求完成经开区地下管线修补测项目任务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本项目(□是/þ否)接受联合体。(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具备有效期内的国家自然资源部或原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须包括:工程测量及地理信息系统工程)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2申领CA证书:详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3.1供应商注册:具体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3.方式:2.地点:苏州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自行获取;1.时间:2022年9月6日至2022年9月14日;三、获取采购文件
(1)注册咨询:0512-698208463.7技术咨询:3.6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招文采购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由系统回复给询问人。3.5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磋商时间截止前加密并上传。3.4采购文件获取:供应商需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成功后,根据提示至采购文件页面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3.3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并下载采购文件后,点击投标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编辑投标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打印投标确认函供参与项目使用。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1.截止时间:2022年9月2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4.售价:免费。咨询电话:13914088964(3)交易系统维护:客服QQ:751281184、864274166;(2)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2.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庆元路168号相城市民活动中心3号楼一楼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1.时间:2022年9月2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2.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庆元路168号相城市民活动中心3号楼一楼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4.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7591005/67591006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潜在投标人须及时关注疫情防控要求;因不满足疫情防控要求未能进入开标现场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七、其他补充事宜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地址:苏州市相城区蠡塘河路900号联系人:焦工联系方式:0512-66180139名称: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局1.采购人信息:
电话:0512-68083666-6408项目联系人:刘国臣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512-68083666-6408/0512-68083666(传真)地址:苏州高新区马运路248号-3西门A入口三楼315名称: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一、磋商编号:RHZH2022-XC-C-003号受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局之委托,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其需采购的经开区地下管线修补测项目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竞争性磋商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磋商。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022年9月6日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相城经开区(澄阳片区和北桥街道片区)地下管线修补测具体要求完成经开区地下管线修补测项目任务为:城市管线是城市的重要基础设施,管线资料是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基础资料,在城市建设与管理过程中有重要作用。查清管线现状,建立科学、准确、完整的管线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已成为当前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工作中一项紧迫而重要的任务。现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根据区内道路基础设施更新建设情况,拟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选择一家第三方机构,对相城经济开发区辖区内地下管线的进行修补测与数据更新,对地下管线进行管线探测、带状地形图测量,并建立数据库,提供全套数字成果和图文档案资料、分幅地下管线数据库,按相城区管线信息管理系统接口标准提供相应数据,接入相城区地下管线综合信息系统和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空间信息库。(一)项目背景四、采购内容及清单:三、采购项目名称:经开区地下管线修补测项目
地下管线的探测及相关要求: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澄阳片区和北桥街道片区地下管线修补测控制点和探测范围要求:下列已经建设完成的开挖、顶管及随新建道路路段同步敷设的各类管线工程,管线总长度预计约285.78KM(公里)。对地下管线进行管线探测、带状地形图测量,并建立数据库,提供全套数字成果和图文档案资料、分幅地下管线数据库,按相城区管线信息管理系统接口标准提供相应数据,接入相城区地下管线综合信息系统和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空间信息库。测区范围及工作量(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5)探测方案要求:普查方案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开展工作,施工组织健全、体系完整、科学合理,对项目的进度、质量能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应落实安全、质量保证及保密措施,提供健全的施工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并提供技术手段确保招标人能对管线普查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督,满足对地下管线数据管理、使用的需求。(4)地下管线探测取舍标准:本次地下管线探测范围为供应商须知(二)服务内容及要求测区范围清单所列道路沿线各类管线工程。(3)隐蔽管线点探查精度:平面位置限差δts:0.10h;埋深限差δth:0.15h。(h为地下管线的中心埋深,不足1米时则以1米代入计算)。(2)管线点测量精度:平面位置中误差(m),应不大于5cm(相对于邻近控制点):高程测量中误差应不大于3cm(相对于邻近控制点)。(1)坐标系要求:采用统一的苏州2000坐标系及1985国家高程基准。地下管线探测成果资料要符合行业标准《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2017);提交成果满足《苏州市地下管线探测成果数据规范》。
(1)行业标准《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2017);作业依据(如有新标准按新标准执行)地下管线探测按照《苏州市地下管线探测成果数据标准》的要求实施,地下管线数据库格式符合“相城区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和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空间信息库”数据库入库要求。数据入库要求:要求测量数据满足相城区管线信息管理系统接口标准提供相应数据,接入相城区地下管线综合信息系统和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空间信息库。(7)其他要求:目前处于苏州2000坐标系与现行苏州地方坐标系转换、衔接的过渡期,相城区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内数据成果采用的是苏州地方坐标系,因此,中标人需免费提供苏州2000坐标系与现行苏州地方坐标系的转换服务。(6)带状地形要求测绘范围为主干路路边线两侧各加30米,次要道路路边线两侧各加15米。当道路两侧遇有建筑物时,第一排建筑物及以内的全要素测绘完整,测绘比例尺为1:1000。
(7)GB/T12898-2009《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6)CJJT73-2010《全球定位系统城市测量技术规程》;(5)经批准的技术设计书以及《苏州市地下管线探测成果数据规范》;(4)国家标准《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1-2017);(3)行业标准《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CJJ100-2004);(2)行业标准《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
(2)技术设计书(纸质、电子);(1)合同书(纸质);成果的内容必须符合本项目合同书的有关要求和国家的相关标准,并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必要的成果评审和验收。图纸和文本文件必须做到清晰、完整,尺寸齐全、准确,度量采用国际通用的公制度量标准。成果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三)项目成果提交及要求(9)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8)GB/T24356-2009《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2、项目监管要求:项目执行过程中投标方须接受采购人检查要求,并向采购人准时递交项目相关资料。1、在本项目进行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无论以任何载体形式出现的工作成果,其均属于采购单位所有。(四)其他要求及说明(5)技术总结报告书(纸质、电子)。(4)地下管线探测成果数据库(电子,mdb格式);(3)测量仪器鉴定书(纸质、电子);
5、服务过程中因投标人责任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害由投标人按实际金额赔偿或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项目服务期间应制定项目安全实施管理措施,并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要求,服务方在项目服务过程中因管理不当、维护措施不当等因素或不按安全管理要求,造成人员安全或财产损失事故的,其责任均由,服务方自行承担,采购方不承担责任。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质量、安全问题均由服务方终身负责,如因上述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服务方自行承担,与他人无关。4、项目安全管理(2)服务方应建立并实际运行项目进展期间的信息安全管理规范,以确保项目启动、实施及实施后的信息安全管理。(1)服务方应严格遵守采购方关于信息安全和保密方面的规定,未经同意不得将采购方及服务过程中涉及的信息数据向任何无关单位和个人提供和泄露,必须有严格的数据保密措施,保证这些信息在项目期间及项目后规定时间内的安全,如因操作不当导致数据泄密的,采购方有权要求服务方采取措施消除影响,并赔偿采购方损失,影响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3、对相关信息安全的要求
五、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六)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0日前完成。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1名,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五)项目组人员配备要求:成交单位需严格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完成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如在实施的过程中出现错误,误差,需负责及时更正直至采购单位确认,成交单位应严格遵守服务合约,项目在实施及完成以后,如采购单位有需要成交单位配合的服务,成交单位必须予以配合,协助采购单位完善项目内容。6、其他说明
5、磋商供应商基本情况表4、法人授权委托书3、磋商响应声明2、磋商响应报价表/开标一览表1、磋商响应函(一)文件组成:
1.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有依法缴纳税收记录证明:提供税务登记证(如有)及税收凭据复印件;(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证明;(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提供2020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材料:
(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2.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而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扫描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2.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2)有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证明: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如有)及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如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则须提供对应证明资料);1.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而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扫描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9、《商务条款偏离表》、《服务要求偏离表》8、项目人员配备情况表;7、拟投入自有设备情况表;(6)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国家自然资源部或原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须包括:工程测量及地理信息系统工程);(5)企业营业执照;(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响应单位须按响应文件的组成要求提供1-10项相关资料,所提交资料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磋商小组对响应单位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评判。14、采购要求、评分标准及格式附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及响应单位认为应提交的资料。13、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符合请提供,否则无需提供)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如符合请提供,否则无需提供)11、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如是小微企业请填写)10、地下管线修补测技术方案;
1、磋商文件的组成,包括本文件及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所有书面补充通知,本磋商采购文件涉及资料的知识产权属于采购单位及招标代理机构;投标(响应)期间及实施期间的有关文档资料,由采购单位保存和使用,其知识产权属于采购方所有,双方均不得透露给第三方。六、报价说明3、供应商成交后须提供与电子响应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文件一套用于资料存档使用,装订成册并由供应商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2、响应单位需携带加密文件的CA证书,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完成解密;请响应单位预留足够的解密时间。1、响应单位需要通过CA证书,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并上传。(二)电子化磋商要求:
1、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采购活动。七、磋商程序5、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岗履行职责期间(包括上下班途中),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伤亡,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4、成交供应商所需的全部工作装备和耗材应自行承担。3、响应供应商应对所投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或出现选择性报价的,其响应文件可能将被拒绝。响应总报价为完成服务内容所需要的一切费用,包括人工费、通讯费、食宿交通费、资料费、调查费、研究报告及编制费(含印刷费)、咨询费、后续服务费、疫情防护费、代理服务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收费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完成本项目的各项应有费用,且综合单价固定,数量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经甲方认可后按实结算;供应商自行考虑项目执行期间的各项风险因素。采购单位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成交供应商所需的全部工作装备和耗材应自行承担。2、响应单位应认真检查磋商文件的内容是否齐全,如有遗漏,请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索取,否则责任自负。同时应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内容,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能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而作为废标处理。响应单位明确提供所投项目的说明及服务内容。
7、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6、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由磋商小组审查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4、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凡经评审小组确认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在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凭身份证明原件及CA证书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响应文件,并进行CA解密。未能在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出示身份证明原件、CA证书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明签名报到。
13、最终报价及承诺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且最终报价超采购预算者无成交资格。12、上述二次报价作为最终报价(未填写单价的,各单价相应按最终报价总价比第一次报价总价下(上)浮比例进行同比例下(上)浮),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磋商小组就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做出的书面承诺及澄清进行实质性响应评审。11、供应商根据磋商情况进行书面承诺及澄清;磋商结束后,代理机构统一向各响应供应商提供空白的二次报价单和空白信封,各响应供应商应独立填写二次报价单并装入空白信封,直接将装有二次报价单的空白信封递交至磋商小组,磋商小组在收齐所有响应供应商的空白信封后,统一从空白信封中取出二次报价单并宣读报价。(在与最后一个供应商磋商结束后十五分钟内递交二次报价表,如未按上述时间递交二次报价表的供应商,将作为自动放弃此次磋商)。10、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采购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由磋商小组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9、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8、通过磋商资格审查和响应文件审查(即做出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方可进入后续磋商程序(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磋商小组核对响应文件一次报价,一次报价不得超采购预算,否则不得进入后续磋商程序。
2、本项目履约验收按以下标准实施:根据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进行验收。1、供应商必须说明其是否响应采购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服务内容与要求,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八、综合说明16、如磋商过程中出现本采购文件未尽事宜,由磋商小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15、由磋商小组编写书面评审报告,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经采购人授权根据磋商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4、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4)不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无效;(3)一次报价或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响应无效;(2)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磋商代表的身份证明原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为磋商代表的可不提供),否则响应无效;(1)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响应无效;4、磋商说明:3、成交服务费:按苏财购告【2016】31号规定单价采购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为91.4496万元*1.5%=13717.00元。按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成交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人式适用情形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采购活动:5、项目的终止(6)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不满三家或进入二次报价的不满三家或二次报价在采购预算内不满三家的,磋商采购失败。(5)响应文件密封和签署不符合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7、截止时间(2)在特殊情况下,磋商采购单位可与磋商供应商协商延长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磋商供应商不能修改磋商响应文件,拒绝接受延期要求的磋商供应商的响应将被拒绝。(1)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自磋商当日起60天内,磋商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响应,将被拒绝。6、响应文件有效期(4)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1)磋商小组由磋商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由采购单位代表、专家评委组成。8、磋商小组(4)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磋商采购单位收到的磋商响应文件少于三份,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同意,磋商采购单位有权宣布本次采购失败或继续磋商。(3)在递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的磋商响应文件,磋商采购单位将拒绝接收。(2)磋商采购单位推迟磋商截止时间时,应通过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发布补充通知。在这种情况下,磋商采购单位和磋商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1)磋商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加密并上传。
(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4)向磋商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磋商工作的行为。3)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并经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可以要求磋商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1)审查磋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并作出评价;(2)磋商小组负责具体的磋商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
6)配合磋商采购单位答复磋商供应商提出的质疑。5)配合相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4)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3)对磋商过程和结果,以及磋商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2)按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1)开始磋商后,磋商小组将审查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等,磋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且磋商小组认为在磋商承诺函中无法修正的则有权将其拒绝:10、对磋商响应文件初审(3)在评审期间,磋商采购单位将通过指定联络人与磋商供应商进行联系。(2)在磋商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磋商供应商对磋商采购单位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成交资格。(1)磋商开始后,直到宣布授予成交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磋商响应文件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磋商供应商或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泄露。9、评审内容的保密
6)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只投了部分内容;5)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是选择性的;4)磋商供应商拒绝修正错误;3)与磋商采购文件有重大偏离;2)未按本须知规定提交资格文件;1)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照本须知规定制作的;
2)磋商时,磋商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工程量清单报价明细表中内容不一致时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1)磋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9)其他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的情况。8)经磋商小组认定磋商供应商的报价低于成本价的;7)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1)为了有助于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有权就磋商响应文件中含混之处向磋商供应商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11、磋商承诺6)磋商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5)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细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数量不符合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的作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采购文件处理,该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以详细评审,也不成交;3)如果单价乘数量不等于总价,数量符合磋商采购文件要求,以单价计算金额为准;
质疑的提出和答复、投诉的提起和处理须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相关规定执行。13、质疑与投诉(2)经磋商小组评审并确定成交单位后,磋商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成交结果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公示。(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按照评审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按磋商采购单位的委托向磋商采购单位推荐成交候选单位。12、成交单位的确认(2)有关澄清的答复采用磋商承诺书的形式,该承诺应有磋商供应商全权代表签署确认,并将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须在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质疑的提出
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须原件。4.6提出质疑的日期。4.5必要的法律依据;4.4事实依据;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质疑函接收单位信息:2)质疑函由采购代理机构办理签收手续。1)采购人负责供应商质疑答复。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作出答复。(2)质疑的受理与答复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6)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5)如磋商供应商单位在相关法规规定的期限后向磋商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或质疑未经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磋商采购单位有权对该质疑不予答复。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4电话:0512-68083666-64083.3联系人:刘国臣3.2地址:苏州高新区马运路248号-3西门A入口三楼3.1接收单位: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2.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供应商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监督部门提起投诉。(3)投诉的提起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其他要求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相关规定执行。
4)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3)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6提起投诉的日期。2.5法律依据;2.4事实依据;2.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5)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4.4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4.3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4.2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4.1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2)成交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1)确定出成交单位后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截止前,磋商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的磋商供应商其响应被接受。15、成交通知书磋商采购单位将把合同授予其磋商响应文件在实质上响应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和按本须知规定评选出的磋商供应商。确定为成交的磋商供应商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14、合同授予标准(4)由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的财政部门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相关规定进行投诉处理。
(2)签订合同及合同条款应以磋商采购文件和成交单位的磋商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为依据。(1)成交单位应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与甲方代表签订合同,否则按放弃处理。17、合同的签订16、参与项目评审的未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在中标公告(成交公告)发布后7个工作日内电话咨询采购代理机构索取《未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代理机构应以电子邮件形式告知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得分与排名。未中标(成交)供应商未按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告知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4)磋商采购单位对未成交单位不承担解释未成交原因的义务。(3)磋商采购单位及时将成交的结果通知其他磋商供应商。
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响应单位为成交人的评标方法。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出现评标总得分最高的响应单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以实际投标最终报价较低者优先作为中标供应商,评审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一、评审方法第三章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19、未尽事宜18、凡涉及磋商采购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通知为准。
(二)财政部门与法院、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惩戒的失信信息,包括:(一)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记录,即供应商被全国各级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信用记录的使用规则:评标委员会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信用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信用记录属于应依法拒绝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的失信信息: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我们将依法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凡经评审小组确认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每个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的查询,如联合体成员其中一名成员存在失信信息,视同联合体存在失信信息。评定内容还包括分析总报价及各个分项报价是否合理,报价范围是否完整,有否重大错漏项,如果某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中有漏项,按非实质响应处理。二、评分标准
本须知第“1”条第二项的失信信息应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信用江苏”网(www.jscredit.gov.cn)的“社会法人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联合惩戒名单”、“工商失信违法名单”,以及“诚信苏州”网(www.szcredi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予以查询。本须知第“1”条第一项的失信信息应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栏目予以查询。查询渠道:统一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实时提供来自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诚信苏州网站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3)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或者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的信用记录。处罚生效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日未满三年的。(2)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A、小微企业的价格分评审: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本次价格权值为10%)(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一)投标报价(10分)证据留存具体方式: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评审小组应填写《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应签名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评审小组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之后,对供应商信用记录的查询。
B、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如磋商响应单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型企业,提供生产产品或自有服务的对其报价给予2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4)以上规定未尽事项,按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有关制度规定执行。(3)小微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企业注册地经信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中小微企业认定书,或提供企业签署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微企业认定书》或《中小企业声明函》,不享受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相关政府采购政策。(2)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1)如磋商响应单位属于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对其报价给予2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意见“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对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磋商响应单位给予评审加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2、管理措施与预案(16分)(2)项目方案对相关技术规程熟悉程度比较以及方案的合理性比较;方案考虑周全,充分满足项目实施需要的得8分;方案考虑比较细致,较好满足项目实施需要的得4分;方案简单,基本能满足项目实施需要的得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最高8分。(1)项目总体理解的全面性和完整性比较;概述详细,组织机构健全,总体安排科学得8分;概述较详细、总体安排一般、能满足项目实施需要的得4分;理解概述简单、基本能满足项目实施需要的得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最高8分。1、项目方案(16分)(二)技术方案(48分)C、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如磋商响应单位属于监狱企业视同小微型企业,提供生产产品或自有服务的对其报价给予20%的扣除;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条件的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以及保密制度符合本项目特点、有可靠详细的防范措施并有相关岗位职责的得8分;有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以及保密制度、防范措施但针对性一般的得4分;仅有简单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的得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3、服务安全保密措施(8分)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应急情况有预案并有明确保障方案的得8分;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应急情况基本了解并阐述、相关保障方案一般的得4分;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应急情况保证方案较差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2)突发事件的应急情况及相关保障方案(8分)项目进度符合采购要求并有具体详细进度安排及可靠的工期保证措施,时间上留有一定余地的得8分;项目进度符合采购要求但具体进度安排及工期保证措施一般的得4分;承诺项目进度基本符合采购要求的得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1)针对本项目的项目进度控制措施进行评分(8分)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2分,本科以下的不得分。(1)具有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得3分。1、项目负责人(5分)(三)人员配备情况(20分)质量保证保障承诺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有健全的内控管理制度、质量管理目标明确并有相应的质量保证保障措施的得8分;质量保证保障承诺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内控管理制度一般的得4分;质量保证保障承诺仅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得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4、质量控制方案(8分)
拟投入的专业设备中,每有一台GPS得1分,最高3分;每有一台全站仪得1分,最高2分;有高精度电子水准仪得1分;有无人机得3分;有无人测量船得3分;本项最高12分。(四)拟投入设备情况(12分)项目负责人提供相关注册证书或相关网址证明复印件,否则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有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及人员在投标单位近期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否则不得分。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作业人员:作业小组3组(每组4人),得5分;每多一个作业小组(每组4人)加5分,最高得15分。2、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15分)
注:3、响应单位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体系认证、环境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高6分。2、响应单位2020年7月至今获得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A级及以上证书,得2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响应单位2020年7月至今获得省级质量信用A级企业及以上证书,得2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无法提供当年行业信用等级证书的,则提供当年度认定结果的通知及附件中公布的名单,名单中无投标单位名称的,则不得分。)(五)响应单位履约能力(10分)注:设备需提供响应单位购买发票,否则不得分。
地址:甲方(需方):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3)、响应单位必须保证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或对招标文件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相关处理办法处理。(2)、针对评分标准中评分的每一条,响应单位均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资料供评委评判,不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不具备该项得分的条件,资料须编好目录及页码并利于评委评审、查阅。(1)、付款步骤、服务期等实质性内容如有负偏离的不得中标。
资金核定单号:联系电话:联系人:地址:乙方(供方):联系电话:
2.1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2、合同服务范围、内容、期限要求1.2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1.1合同价格(暂定)大写人民币元整(小写¥.00);固定单价,数量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经甲方认可后按实结算;合同价格包括:投标人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采购人委托的服务内容所需要的一切费用,包括全部服务所需的人工费、通讯费、食宿交通费、资料费、调查费、成果报告编制及录入相关系统费(含印刷费)、疫情防护费、代理服务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收费及服务期间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供应商自行考虑项目服务期间的各项风险因素。采购单位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成交供应商所需的全部工作装备和耗材应自行承担。1、合同价格:根据采购编号RHZH2022-XC-C-003响应采购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就此次成交的经开区地下管线修补测项目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书。
(2)、成果形式(1)、成果构成:成果应充分表达项目的内容,主要包括相关咨询服务报告。2.2成果要求:(3)工作内容:(详见磋商采购文件及开标一览表报价要求)。(2)项目概况:(详见磋商采购文件)。(1)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经开区地下管线修补测项目,含澄阳片区和北桥街道片区共计约285.78KM的管线测量及按甲方要求完成成果数据入库更新。
合同生效后,在服务期内按进度分期支付,验收(考核)前最高支付至合同价的50%,验收(考核)合格后最高支付至合同价的70%,余款在全部验收(考核)合格后1年内付清。3.1付款步骤:3、合同价格支付:2.3服务完成期限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0日前完成。2)统计表仅提供电子数据。1)咨询服务报告、数据文件(格式包括ArcGIS、dgn等)、PDF/PPT等;
4、针对本项目乙方所配备人员情况及服务承诺:3.6支付方式:银行转账。(2)其他(若有)。(1)合格的发票。3.2乙方要求付款应提供以下资料:验收(考核)合格系指乙方完成测绘工作并出提供测绘成果且经甲方认可并完成相关入库工作。
5.3若乙方的进度没有达到乙方响应文件中承诺的进度计划,甲方有权提出要求增加乙方人员,乙方应立即安排,其费用被认为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之中。5.2如果乙方的人员渎职或不能胜任工作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甲方有权书面要求更换,乙方应立即派出具有同等或以上资历的人员替换。5.1乙方应按磋商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人员投入工作,在编制过程应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确需调整,应报经甲方批准。5、人员保证与变更:4.2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后续服务承诺:详见乙方磋商响应文件。4.1针对本项目所配备人员情况:详见乙方磋商响应文件;
6.2.2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应在事前与甲方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协商,甲方仍需求的,乙方应立即提供服务并应按照逾期服务部分的款项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6.2.1乙方不能按时提供服务(逾期超过十五天视为不能服务),或提供服务不合格从而给甲方造成影响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6.2乙方责任:6.1.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无理由要求毁约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偿损失。6.1甲方责任:6、甲、乙双方的责任
7.2甲方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3)未经甲方的同意,逾期上报研究成果的。(2)提交的成果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的。(1)提交的成果不符合规定的。7.1乙方提交的研究成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7、附则:
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9、合同修改:8.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8.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8、不可抗力:(1)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焦工0512-66180139。
10.3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10.2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10.1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10、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12.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2、合同生效及份数方式二: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方式一: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本合同约定的仲裁委员会是合同履约地仲裁机构;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方式二解决:11、争议解决办法
12.3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乙方各执叁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壹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4)乙方在磋商过程中所作的其他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3)磋商采购文件;(2)乙方磋商响应文件;(1)成交通知书;12.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项目名称:采购人:磋商响应文件采购编号:注:本附件所有格式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目录日期:2022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联系人:电话:磋商单位地址:磋商响应单位(章):
附件6:资格证明文件附件5:磋商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4: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3:磋商响应声明附件2:磋商响应报价表/开标一览表附件1:磋商响应函
附件1:磋商响应函附件11:地下管线修补测技术方案附件10:有关响应单位履约能力等要求的证书/证件附件9:服务要求偏离表附件8:商务条款偏离表附件7: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3、我方同意采购文件及更正文件中的规定。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限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60天。2、如果我方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严格履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期、按质履行合同,完成合同所规定的全部内容。1、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所有内容,我方响应的货物报价包括完成本项工作所需的一切应有费用。我方收到贵公司采购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谈判,并向贵公司作出如下承诺:致:(填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响应函
9、与本谈判有关的通讯地址:8、如果我方成交,我方愿意按采购文件规定支付成交服务费,如未按规定缴纳成交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保留诉讼的权力;7、我方承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我方承诺该项响应在谈判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5、我方愿意遵守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4、我方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所有资料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我方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附件2:磋商响应报价表/开标一览表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加盖公章):联系电话:传真:地址:邮政编码:单位:联系人:
供应商:(加盖公章)投标人承诺:上述报价包括投标人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采购人委托的服务内容所需要的一切费用,包括全部服务所需的人工费、通讯费、食宿交通费、资料费、调查费、成果报告编制及录入相关系统费(含印刷费)、疫情防护费、代理服务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收费及服务期间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供应商自行考虑项目服务期间的各项风险因素。采购单位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成交供应商所需的全部工作装备和耗材应自行承担。项目编号:分包号: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磋商响应报价表/开标一览表
磋商响应声明附件3:磋商响应声明2、如有分包,投标人投任何一个包的标的,都需单独填写开标一览表。1、开标一览表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无效)。填写说明:日期:年月日
2.据此函,我方宣布响应承诺如下:(3)非实质性响应证明资料(2)实质性响应证明资料(1)符合性审查证明资料1.根据贵方为项目(采购编号:)的采购公告,我方签字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包含下列响应文件电子文档。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2.6我方愿意遵守采购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2.5我方同意若存在无法按约定条款履行义务等行为,贵方有权取消我方的成交资格。2.4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磋商采购有关的数据或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2.3我方承诺:递交的所有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补充澄清、最后报价等资料)在有效期内始终保持有效,我方将受此约束。我方对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声明、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我方响应文件中有关复印件或扫描件资料均与原件一致。如有违反,我方将承担法律责任和后果。2.2一旦我方获得成交,我方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补充澄清、最后报价等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投入项目所需相关资源,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组织有经验的人员做好项目的实施和服务工作。贵方向我方发出成交通知书后,我方承诺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澄清、修改、补充或更正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熟悉和理解其中的要求、条款和条件,且无任何异议。我方承诺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附件资料如果有涉及应当保密的内容,我方将严格遵守规定,不将应当保密的内容泄密给第三方或另作它用,如有违反,采购人可依法追究我方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电子信箱: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邮编:传真号:通信地址:2.8我方联系方式、电子信箱和通信地址等信息如下,用于接受贵方发出的与本次磋商活动有关的一切往来信息或通知(包括补充、澄清和成交通知等),我方自行承担信息错误、通讯设备故障或延误查收信息给我方带来的后果和责任。贵方按我方写明的下述联系方式、电子信箱或通信地址发出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同为我方已收悉并知晓,我方均予以认可。2.7如果我方被确定成交,我方愿意按采购文件要求支付成交服务费,逾期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币贷款最高利率计付利息。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代表授权书附件4:法人授权委托书日期:年月日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
授权代表:身份证号:手机:法人代表:身份证号:手机:(以下无正文)授权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我方的法人代表(填写“法人代表全名”)授权(填写“授权代表全名”)为我方的授权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编号:)的响应磋商,全权代表我方处理响应磋商过程的一切事宜。授权代表在响应磋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授权期限自______至____。
授权代表签字:接受授权方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授权方
响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5:响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法人代表、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签署日期:年月日
资格证明文件附件6:资格证明文件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磋商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2、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并愿意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过程中贵方要求提供全部现有资料、数据、文件等予以证实。1、我方已知晓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并认真审核自身情况,在此郑重声明,我方具备并满足下列各项条款的规定。本声明如有虚假或不实之处,我方将失去合格供应商资格。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声明函附件6-1: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声明函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附件6-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日期:年月日供应商签章:备注: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供应商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供应商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日期:年月日供应商签章:3、供应商提供的上述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2、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附后。★注意:
□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供应商提供财务报告的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财务状况报告附件6-3:财务状况报告
1、上文提供财务报告和资信证明两种类型,请供应商按照自身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其中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即可。即供应商符合上述两种类型其中一种,并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即为满足。★注意事项:□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非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开户(基本户)许可证复印件及我方银行:(填写“基本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供应商提供资信证明的□社会团体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日期:年月日供应商签章: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2.2成立年限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2、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复印件附后(成立年限按照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现附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供应商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如: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1、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附件6-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注意:()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2、依法免税的供应商现附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供应商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2.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而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扫描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2.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2、供应商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附后。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附件6-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日期:年月日供应商签章: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现附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2、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附后。★注意:()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
供应商签章: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2.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而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扫描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2.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对本声明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声明函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附件6-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日期:年月日
供应商签章:2.如果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对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有特别专项要求的,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供应商的资格”中特定资格条件进行明确约定,供应商可以不用提供上述格式要求的声明函,但必须按特定资格条件的规定提供相应专项证明材料,并对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1.磋商文件“供应商的资格”中资格条件如果没有特别规定,则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按上述格式提供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即可,声明函应加盖供应商签章。★注意:特此声明。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附件6-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日期:年月日
2、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声明,若声明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1、“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注意:特此声明。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拟投入自有设备情况表附件7-1:拟投入自有设备情况表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附件7: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日期:年月日供应商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