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西安维尔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项目并购贷款及固定资产贷款服务比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2/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西安维尔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项目并购贷款及固定资产贷款服务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1.1 本比选项目比选人为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1.2 本项目为企业自主比选项目,比选组织形式为自行比选。比选人选择的比选代理机构是/。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比选范围:(1)为比选人下属子公司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并购西安维尔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项目提供并购贷款1.698亿元的服务;(2)为比选人下属子公司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并购的全资子公司西安维尔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西安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一期)提供固定资产贷款6482.15万元的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2 服务期:并购贷款期限7年(从首次提款之日起计算);固定资产贷款期限约23年(至2046年特许经营期满止)。
2.3 服务地点:成都市、西安市。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 其他: 并购贷款合同与比选人下属子公司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合同与比选人下属子公司西安维尔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均按照本比选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内容签订。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
3.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银行机构或分行、支行;
3.1.2 须为具有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的企业(单位);
3.1.3 财务要求:近3年无亏损;
3.1.4 类似业绩要求:/
3.1.5信誉要求:不存在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参选的情形;
3.2 其他要求
3.2.1 各比选申请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参选,可中选的标段数量为1个。
3.2.2各比选申请人的总行均应在成都市和西安市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银行机构或分行、支行。
3.3 本次比选接受联合体参选。联合体参选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最终签订并购贷款合同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参选)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至 2024 年 2 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 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在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1080号天府世家商务楼1栋)4楼410室领取比选文件。
4.2 领取比选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①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盖章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出示原件);
② 比选申请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出示原件);
4.3 比选申请人领取比选文件后,如确认参与本项目比选,需在成都环境集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zbxt.cdenvironment.com:8000/cdht/)完成注册,并在比选文件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内点击报名,无需上传电子版参选文件。
4.4 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3 月 4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1080号天府世家一号楼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交易平台(万象南路侧门2楼,具体开标室详见当天大屏幕显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 《四川建设网》(网址:http://www.sccin.com.cn/)、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cdenvironment.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1080号天府世家一号楼
联 系 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100%股权转让项目并购贷款及固定资产贷款服务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1.1 本比选项目比选人为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1.2 本项目为企业自主比选项目,比选组织形式为自行比选。比选人选择的比选代理机构是/。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比选范围:(1)为比选人下属子公司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并购西安维尔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项目提供并购贷款1.698亿元的服务;(2)为比选人下属子公司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并购的全资子公司西安维尔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西安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一期)提供固定资产贷款6482.15万元的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2 服务期:并购贷款期限7年(从首次提款之日起计算);固定资产贷款期限约23年(至2046年特许经营期满止)。
2.3 服务地点:成都市、西安市。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 其他: 并购贷款合同与比选人下属子公司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合同与比选人下属子公司西安维尔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均按照本比选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内容签订。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
3.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银行机构或分行、支行;
3.1.2 须为具有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的企业(单位);
3.1.3 财务要求:近3年无亏损;
3.1.4 类似业绩要求:/
3.1.5信誉要求:不存在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参选的情形;
3.2 其他要求
3.2.1 各比选申请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参选,可中选的标段数量为1个。
3.2.2各比选申请人的总行均应在成都市和西安市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银行机构或分行、支行。
3.3 本次比选接受联合体参选。联合体参选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最终签订并购贷款合同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参选)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至 2024 年 2 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 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在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1080号天府世家商务楼1栋)4楼410室领取比选文件。
4.2 领取比选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①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盖章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出示原件);
② 比选申请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出示原件);
4.3 比选申请人领取比选文件后,如确认参与本项目比选,需在成都环境集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zbxt.cdenvironment.com:8000/cdht/)完成注册,并在比选文件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内点击报名,无需上传电子版参选文件。
4.4 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3 月 4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1080号天府世家一号楼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交易平台(万象南路侧门2楼,具体开标室详见当天大屏幕显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 《四川建设网》(网址:http://www.sccin.com.cn/)、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cdenvironment.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1080号天府世家一号楼
联 系 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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