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绿化升级改造工程已由保税区管委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宁波保税西区 2.2 招标控制价:3963541元 2.3 计划工期:8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宁波保税西区约2万平方米的绿地进行改造以及相关配套的施工及保修(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 浙江省外投标人必须已经取得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有效《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1.4企业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内的投标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里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或招标项目所在地审核通过,具体以开标当日在“系统”上查询为准;企业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保税区建设局审核通过且电子信用证、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具体以开标当日在“系统”上查询为准。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3.2.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办【2013】7号)文件规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及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信息已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确认通过;投标人信用等级须达到C级及以上;投标人及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系统”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3.3.2 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在建项目。如系统中该项目负责人状态显示为“未解锁” 或“锁定”的,则认定有在建项目。 3.3.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3.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从2013年1月1日以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要求自行进行承诺,未承诺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保税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 http://www.nbbsqztb.com)”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投标人必须在“宁波保税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 http://www.nbbsqztb.com)”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宁波保税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4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宁波保税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 http://www.nbbsqztb.com)”,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 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7万元整 形式①: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宁波保税区支行 银行账号:39310001040010848 形式②: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保险保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代理),若投标人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投标保证金未缴纳。 5.2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9月27日16: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出具时间为准)。咨询电话:0574- 86884569(银行咨询电话);0574-87011318(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温馨提示: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并备注项目名称。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29日09时30分,地点为宁波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室(宁波北仑区兴业大道2号保税区商务大楼一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和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网站(http://www.nftz.gov.cn/gov/)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建设管理局 地 址:宁波保税区商务大楼七楼 联 系 人:商振月 电 话:0574- 86822010 招标代理人: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600号太平洋时代中心A座5楼 联 系 人:王晓岗、梁丽萍 电 话:0574-86884169 对招标文件如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1.宁波保税区(区出口加工区)建设管理局:0574-89286607 2.宁波保税区(区出口加工区)纪检监察组:12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