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福州市晋安区中小学学生校外供餐供应商入围征集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7/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曾老师0591-83994197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先生0591-28059637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福州市晋安区中小学学生校外供餐供应商入围征集项目招标公告


福州市晋安区中小学学生校外供餐供应商入围征集项目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福州市晋安区教育局 委托,对福州市晋安区中小学学生校外供餐供应商入围征集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与项目投标。 2. 招标内容及范围
2.1 项目名称:福州市晋安区中小学学生校外供餐供应商入围征集项目;
2.2 招标范围及内容:拟征集入围供应商对福州市晋安区中小学提供校外供餐服务(包括:供应学生营养餐、包装、运输、配送等服务,具体服务内容以学校和供应商签订的《校外供餐合同》为准。)
本次拟入围家数不多于(15)家,入围供应商作为晋安区中小学准入供餐企业,后续学校成立由学校、家委会成员、家长代表组成的供餐企业遴选工作小组,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供餐企业距离学校远近、供餐企业供餐能力等因素,在入围供应商中公开、公平、公正遴选不少于3家供餐企业,作为学校供餐服务的备选企业,并对遴选确定的供餐企业进行现场考察,最终由遴选小组从遴选确定的备选供餐企业中,投票选定服务学校的最终供餐企业。
本次征集入围供应商作为晋安区中小学准入供餐企业的有效时间为3年,从中标的校外供餐企业准入名单在晋安区政府官方网站公示之日起算,3年后将重新选择晋安区中小学准入供餐企业。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3.1.1 供应商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1.2 供应商应取得集体用餐配送资质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注:①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②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地址须一致。
3.1.3 供应商应具备3年以上餐饮业经验。注:①供应商企业成立时间不得少于3年,成立时间以供应商营业执照上的成立日期为准计算至投标截止时间。②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供应商收取餐饮服务费的发票扫描件,同时附上税务网站发票查验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定。③发票上应体现“餐饮服务”或“餐费”内容,否则不予认定。④每个年份至少附上三张开票日期不在同一月份的发票,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3.1.4 评审委员会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的拟入围的供应商是否被列为“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若供应商被列入上述名录或名单的,其投标将被评审小组予以否决。
3.1.5 供应商应具备餐食加工场地且其中食品处理区面积(指贮存、加工制作食品及清洗消毒、保洁餐具用具等的区域)不低于500平方米。注:①若该场所非供应商自有产权,则需提供租赁合同的扫描件,若为自有产权,则需提交产权证明文件的扫描件。②餐食加工场地面积以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文件上面积为准;证明材料所证明的建筑面积不得小于500平方米。③供应商应附上场地平面图并标注食品处理区位置和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不得低于500平方米。④不同场地面积不得累加计算。⑤若提供租赁合同进行证明的,还需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十二个月内(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不少于三个月的租金缴纳凭证扫描件(转账记录或租金收据或租金发票),否则不予认定。
3.1.6 供应商应配备符合配送需要的自有封闭式食品专用运输车辆。注:供应商须提供在年检有效期内的行驶证、产权登记证书的扫描件(产权证需体现供应商单位名称)、车辆正面、侧面照片。
3.1.7 供应商应提供承诺函如下:①供应商应承诺其在经营期间未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②供应商应承诺其在近3年内未因食品安全问题被处罚。③供应商应承诺其具有与制作供给的餐食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烹饪、贮存的场所和设施设备。④供应商应承诺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公开食品加工、烹任、分餐等关键操作过程,向学校展示,接受社会监督。⑤供应商应承诺运输车辆装备GPS 定位管理系统。
注:①提供承诺函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②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③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的上述条件进行复核,发现不符合条件的,按有关程序取缔企业入围资格。
3.1.8 供应商应设有内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注:供应商应当提供其内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及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情况说明,并附上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扫描件,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1.9 供应商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查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原料控制制度、过程控制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注:供应商应当提供对应制度和方案,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1.10 供应商至少配备1名具备四级及以上公共营养师证的营养师。注:①提供该营养师身份证扫描件,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②提供人社部批准的第三方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核准颁发的公共营养师证书扫描件,并附上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截图证明(http://jndj.osta.org.cn/),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1.11 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22000)认证证书或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认证证书。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网站上查询截图并注明网址。
3.1.12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供应商应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扫描件;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1.1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应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扫描件;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1.14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财务报表)扫描件或者基本户的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1.15供应商应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注:提供有效的保险单或保险协议扫描件。
3.1.16 供应商不得被列为福建省教育厅通报的校外供餐单位负面清单(详见:闽教安〔2024〕15号、闽教安〔2024〕18号)。若供应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其投标将被评审小组予以否决。
3.1.1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3.2 本招标项目不分标段,各供应商应对上述招标内容及范围进行全部投标。
3.3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凡愿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717日09时00分00秒至2024年731日17时00分00秒(节假日照常发售),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fycbid.cn:8000/)的“注册”入口办理企业免费注册手续。企业注册成功后,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的“我是投标企业”入口点击登录并选择“交易系统-v3.0”,随后点击右侧“门户网站”图标返回网站首页,选择本项目招标公告(或在工作台进入“采购执行”->“我的项目”->“我要参与”,选择参与本项目),购买并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包括可以下载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有关澄清、答疑和补充文件),采购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采购)文件。电子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招标资料售后不退。
4.2潜在供应商购买招标(采购)文件时,可以通过电汇或银行转账(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上标注本项目名称(可简写)或项目编号)等方式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支付完成后潜在供应商需上传缴款凭证,待确认到账后即可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请查看平台首页“常见问答”或咨询平台工作人员(咨询电话:4009183302;QQ交流群:福易采电子交流群:591827556)。未办理注册手续并购买、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4.3电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后(含ebid格式文件),解压查看压缩包中pdf或doc格式的招标(采购)文件,请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下载专区中“福易采3.0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如仍有疑问可咨询上述客服电话或在线咨询。
4.4购买招标文件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杨桥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帐号:117200100100410675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etnd格式)上传到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
5.2供应商未按规定上传电子投标文件(etnd格式)的视同为该供应商未参加投标。供应商是否已按规定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etnd格式),以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显示数据为准判定。 6.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以及电子开标
本项目开标时间、地点:2024年8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在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4层本项目开标厅)公开开标。
开标时间到达后30分钟内为各投标人解密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etnd格式)的时间,各投标人须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使用报名的企业账号登录3.0系统,找到对应开标项目,进入开标大厅,待招标代理机构下发解密指令后,插入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操作,平台支持异地远程解密,也可以持CA数字证书到开标场所(或在现场输入密码),按照操作流程实现网络解密。(若发现无法自行解密的情况,请及时联系平台技术人员,咨询电话:4009183302,QQ交流群:福易采电子交流群:591827556)。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待招标代理机构下发开标记录表。招标代理机构下发开标记录表后,各投标人根据招标代理机构选择的签名方式使用CA数字证书对开标记录表进行签名确认或点击直接确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fycbid.cn)上发布。若招标文件内容如有更正时,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请供应商自行留意关注。 8. 投标保证金
8.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8.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 万元。
8.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供应商所在地银行的供应商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采购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并应在银行转账单上注明“FJTP-0009241312030投标保证金”,如因供应商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4.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杨桥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帐号:117200100100410675 9.联系方式
采购人: 福州市晋安区教育局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128号晋安区委大院内
邮编: 350011
电话:0591-83994197
联系人:曾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C215
邮 编:350002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0591-28059637、0591-28059652
监督单位: 福州市晋安区教育局
地 址: 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128号晋安区委大院内
联系人: 潘老师
电话:0591-83625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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